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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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道路工程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 (略) 建设服务中心:
  报来“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 (略) 政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和评估报告,结合政府批复文件及项目用地审核和选址意见书,同意建设“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404-*-04-01-*,项目单位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 (略) 建设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 (略) 火炬开发区民众街道。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为新建道路,西起南北大道,东至上浪北路,路线全长约408.817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约20米,双向两车道, (略) 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825.8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火炬开发区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根据《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17﹞6305号)规定,公路、城市道路项目属于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目录范围。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 (略)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 (略) 建设服务中心:
  报来“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 (略) 政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和评估报告,结合政府批复文件及项目用地审核和选址意见书,同意建设“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404-*-04-01-*,项目单位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 (略) 建设服务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 (略) 火炬开发区民众街道。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横一路(南北大道-上浪北路)为新建道路,西起南北大道,东至上浪北路,路线全长约408.817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约20米,双向两车道, (略) 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3825.88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火炬开发区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定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根据《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17﹞6305号)规定,公路、城市道路项目属于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目录范围。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 (略) 、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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