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地块一规划总平图及1#、2#、3#、5#、6#号楼、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商业、地下室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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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地块一规划总平图及1#、2#、3#、5#、6#号楼、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商业、地下室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轨道 (略) (略) 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地块一规划总平图及1#、2#、3#、5#、6#号楼、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商业、地下室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良庆区平乐大道以西、良玉大道以南。

二、地类(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为优化建筑功能布局及户型设置,提升项目品质,拟申请对该项目1#、2#、3#、5#、6#号楼、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商业、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的规划总平及单体方案作为附件)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方面

1.总平布局:调整1#、2#、3#、5#、6#住宅户型平面,并根据户型平面调整规划总平对应楼栋位置、建筑轮廓及部分楼栋的层数及建筑高度;2#楼由已批33F调整为37F,建筑高度由98.94米调整为111.24米;3#楼由已批27F调整为29F,建筑高度由81.54米调整为87.34米;根据户型变化调整商业裙房及地下室的局部建筑轮廓;将社区管理用房位置由原批规划总平的1#商区裙房调整到地块西北侧7#和8#楼之间的商业裙房。

2.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后总建筑面由*.28㎡调整为*.93㎡;地上建筑面积由*.59㎡调整为*.15㎡;计容面积保持*.87㎡不变,占地面积由原14503.24㎡改为14161.95㎡。项目建筑密度由21.37%改为20.87%,绿地率由22.00%不变;机动车停车位1502个(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4307个(不变);住宅户数由原1580户改为1512户,此次调整部分均未销售。

3.日照:日照按地块一~地块四进行整体计算,调整后3小时以上日照比例为85%,涉及的户数为6143户;3小时至2小时范围内的日照比例为8%,涉及的户数为630户;2小时至1小时范围内的日照比例为7%,涉及的户数为454户;无不足1小时的日照时数。方案调整后,日照比例数据优于原批方案,地块内已建楼栋日照数据无恶化影响,对周边区域的日照无恶化影响,日照时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建筑单体及外立面

1.功能布局:1#~6#(无4#)楼调整建筑外轮廓、平面功能布局及户型设置等内容,2#楼层数由33F调整为37F后,变为超高层,按规范要求增加1层避难层;地下室及商业部分平面根据标准层剪力墙等结构调整做相应平面布局调整。

2.单体楼栋技术指标。调整后1#楼总建筑面积为21138.51平方米,计容面积为20037.41平方米;2#楼总建筑面积为17265.41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6388.07平方米;3#楼总建筑面积为13279.89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2721.26平方米;5#楼总建筑面积为14821.68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4161.87平方米;6#楼总建筑面积为16105.99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5318.6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为530.50平方米,计容面积为530.50平方米;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为12957.53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0949.68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66834.61平方米,计容面积为0平方米。

3.按各楼栋布局位置、平面功能、建筑轮廓等对应调整外立面效果。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仅针对各楼栋建筑单体轮廓、内部布局、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建筑功能性质、退间距、技术经济指标等满足已批总平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相关平面设置满足规范要求;外立面效果与原批方案一致;日照时数满足技术规定要求,地块内已建楼栋日照数据无恶化影响,对周边区域的日照无恶化影响。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 (略) 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地块一项目现场及售楼部。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日至**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日至**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轨道 (略) (略) 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地块一规划总平图及1#、2#、3#、5#、6#号楼、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商业、地下室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良庆区平乐大道以西、良玉大道以南。

二、地类(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单位为优化建筑功能布局及户型设置,提升项目品质,拟申请对该项目1#、2#、3#、5#、6#号楼、物业管理用房、配套商业、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的规划总平及单体方案作为附件)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方面

1.总平布局:调整1#、2#、3#、5#、6#住宅户型平面,并根据户型平面调整规划总平对应楼栋位置、建筑轮廓及部分楼栋的层数及建筑高度;2#楼由已批33F调整为37F,建筑高度由98.94米调整为111.24米;3#楼由已批27F调整为29F,建筑高度由81.54米调整为87.34米;根据户型变化调整商业裙房及地下室的局部建筑轮廓;将社区管理用房位置由原批规划总平的1#商区裙房调整到地块西北侧7#和8#楼之间的商业裙房。

2.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后总建筑面由*.28㎡调整为*.93㎡;地上建筑面积由*.59㎡调整为*.15㎡;计容面积保持*.87㎡不变,占地面积由原14503.24㎡改为14161.95㎡。项目建筑密度由21.37%改为20.87%,绿地率由22.00%不变;机动车停车位1502个(不变),非机动车停车位4307个(不变);住宅户数由原1580户改为1512户,此次调整部分均未销售。

3.日照:日照按地块一~地块四进行整体计算,调整后3小时以上日照比例为85%,涉及的户数为6143户;3小时至2小时范围内的日照比例为8%,涉及的户数为630户;2小时至1小时范围内的日照比例为7%,涉及的户数为454户;无不足1小时的日照时数。方案调整后,日照比例数据优于原批方案,地块内已建楼栋日照数据无恶化影响,对周边区域的日照无恶化影响,日照时数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二)建筑单体及外立面

1.功能布局:1#~6#(无4#)楼调整建筑外轮廓、平面功能布局及户型设置等内容,2#楼层数由33F调整为37F后,变为超高层,按规范要求增加1层避难层;地下室及商业部分平面根据标准层剪力墙等结构调整做相应平面布局调整。

2.单体楼栋技术指标。调整后1#楼总建筑面积为21138.51平方米,计容面积为20037.41平方米;2#楼总建筑面积为17265.41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6388.07平方米;3#楼总建筑面积为13279.89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2721.26平方米;5#楼总建筑面积为14821.68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4161.87平方米;6#楼总建筑面积为16105.99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5318.66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总建筑面积为530.50平方米,计容面积为530.50平方米;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为12957.53平方米,计容面积为10949.68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66834.61平方米,计容面积为0平方米。

3.按各楼栋布局位置、平面功能、建筑轮廓等对应调整外立面效果。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仅针对各楼栋建筑单体轮廓、内部布局、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建筑功能性质、退间距、技术经济指标等满足已批总平及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相关平面设置满足规范要求;外立面效果与原批方案一致;日照时数满足技术规定要求,地块内已建楼栋日照数据无恶化影响,对周边区域的日照无恶化影响。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 (略) 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地块一项目现场及售楼部。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日至**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日至**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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