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专用农药供应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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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专用农药供应商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遴选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专用农药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农药供应商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农药经营商:所需供应农药种类包括防治玉米红蜘蛛的22%阿维·螺螨酯、45%联苯肼酯·*螨唑;防治番茄潜叶蛾的4.9%*维·虱螨脲;防控蚜虫、粘虫的25%噻虫·高氯氟。

二、遴选资格要求

经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民政等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药经营、农药批发零售等相关内容;

(二)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关培训资质机构的学习经历且培训合格,熟悉农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安全、合理施用农药并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法人征信);

(四)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农药管理、用药和农药可追溯等管理制度,仓储设施和农药包装物废弃回收等管理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农药经营商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

2、农药经营许可证副本;

3、农药经营要求的征信证明;

4、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5、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二)遴选

由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申报供应商进行评审,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承接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绿色防控专用农药的供货。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

四、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2日

五、报名地址

临河区机关事务局西迁工程综合办公楼B座6楼613室(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秀云

联系电话:0478-*,*

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6月20日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公开遴选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专用农药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农药供应商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农药经营商:所需供应农药种类包括防治玉米红蜘蛛的22%阿维·螺螨酯、45%联苯肼酯·*螨唑;防治番茄潜叶蛾的4.9%*维·虱螨脲;防控蚜虫、粘虫的25%噻虫·高氯氟。

二、遴选资格要求

经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民政等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药经营、农药批发零售等相关内容;

(二)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关培训资质机构的学习经历且培训合格,熟悉农药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安全、合理施用农药并持证上岗的技术人员;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法人征信);

(四)具有健全的人员管理、农药管理、用药和农药可追溯等管理制度,仓储设施和农药包装物废弃回收等管理制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农药经营商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副本;

2、农药经营许可证副本;

3、农药经营要求的征信证明;

4、获得荣誉证书等其他能增加竞争力的材料(有则提供);

5、相关管理制度等材料。

(二)遴选

由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申报供应商进行评审,择优确定1家供应商承接临河区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项目绿色防控专用农药的供货。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三天。

四、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2日

五、报名地址

临河区机关事务局西迁工程综合办公楼B座6楼613室(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植保股)。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秀云

联系电话:0478-*,*

临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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