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木竹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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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木竹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木竹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0 11:22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木 (略) 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

联系电话:0563-*

地址: (略) 旌德县孙村镇德山里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木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木 (略) 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位于旌德县孙村镇德山里,项目对原有旌德县龙强净化材料厂年产1000吨磷法活性炭项目进行技改、扩建,在保持主体生产工艺仍为磷酸法活性炭的基础上,对原有厂房进行改建,新建厂房和更新设备,完善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实施后形成高性能活性炭生产能力5000吨/年。该项目经旌德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07-02-*。

废气:原料烘干废经“二级旋风分离+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炭化活化废气经“二级水喷淋+电除雾+碱喷淋脱硫”装置治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产品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卸料堆存粉尘在厂房内部沉降后少量通过厂房门窗无组织逸散;投料筛分粉尘经筛选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在厂房内部沉降,少量粉尘通过厂房门窗无组织逸散;产品包装废气在封闭厂房沉降后,通过厂房门窗无组织排放;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硫酸库房门窗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内的雨水 (略) 收集后排入周围雨水沟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罐车外送至周围建材生产企业用作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运至农田用作有机肥料。

噪音: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生产设备;②给主要噪声源安装减振基座,强振设备与管道间采取柔性连接方式,降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机械振动噪声;对风机加装隔声罩,采取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的方式进行降噪;③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宜相对集中,布置在厂房内,远离厂界。④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良好运转,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竹木边角料、转炉烟气循环水池沉渣、脱硫石膏、生物质燃烧灰渣、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废竹木边角料收集后作为燃料自行利用;转炉烟气循环水池沉渣、脱硫石膏、生物质燃烧灰渣、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分类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安徽木竹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0 11:22 来源: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木 (略) 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0日-2024年6月14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综合股。

联系电话:0563-*

地址: (略) 旌德县孙村镇德山里

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木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木 (略) 年产5000吨高性能活性炭扩能技改项目位于旌德县孙村镇德山里,项目对原有旌德县龙强净化材料厂年产1000吨磷法活性炭项目进行技改、扩建,在保持主体生产工艺仍为磷酸法活性炭的基础上,对原有厂房进行改建,新建厂房和更新设备,完善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实施后形成高性能活性炭生产能力5000吨/年。该项目经旌德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07-02-*。

废气:原料烘干废经“二级旋风分离+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炭化活化废气经“二级水喷淋+电除雾+碱喷淋脱硫”装置治理后,通过2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产品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6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卸料堆存粉尘在厂房内部沉降后少量通过厂房门窗无组织逸散;投料筛分粉尘经筛选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在厂房内部沉降,少量粉尘通过厂房门窗无组织逸散;产品包装废气在封闭厂房沉降后,通过厂房门窗无组织排放;储罐呼吸废气通过硫酸库房门窗无组织排放。

废水: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内的雨水 (略) 收集后排入周围雨水沟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罐车外送至周围建材生产企业用作生产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运至农田用作有机肥料。

噪音: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落实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型号的生产设备;②给主要噪声源安装减振基座,强振设备与管道间采取柔性连接方式,降低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机械振动噪声;对风机加装隔声罩,采取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的方式进行降噪;③在满足工艺流程要求的前提下,高噪声设备宜相对集中,布置在厂房内,远离厂界。④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良好运转,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为废竹木边角料、转炉烟气循环水池沉渣、脱硫石膏、生物质燃烧灰渣、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废竹木边角料收集后作为燃料自行利用;转炉烟气循环水池沉渣、脱硫石膏、生物质燃烧灰渣、除尘灰、废水处理污泥分类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外单位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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