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L-乳酸和5万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L-乳酸和5万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公示

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意见

2024年03月16日,普 (略) (略) 组织召开了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阶段性)。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及《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普 (略) 于2021年7月委托中南安全环 (略) (略) 编制完成了《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16日以“芜环评审【2021】19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了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建成后开始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阶段性验收规模为: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生产线(60%产能)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厂区中间罐区增加了两个备用乳酸储罐(2用2备)及2条配套灌装线;同时根据生产需要,调整了部分生产设备型号规格;

(2)原环评及批复设计:酸解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吸收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菌丝体烘干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6)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废气处理方案进行了优化:酸解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吸收+水喷淋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菌丝体烘干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吸收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6)排放;

(3)建设单位取消了厂区菌丝体破碎工艺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调整为厂区暂存后直接外售处置。

其他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工艺废水(含锅炉排水、循环系统定期排水等) (略) 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1座,位于厂区西北侧,设计处理工艺为“厌氧反应器+A/O+二沉池”,设计处理规模为 5000t/d)预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系统浓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等一起排入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酸解废气、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尾气、污水处理恶臭、盐酸储罐废气、菌丝体烘干废气、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尾气等。

(1)601车间酸解废气

建设单位在601车间内设置了3台酸解罐装置(2用1备,大小均为250m3),每个储罐的酸解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共2条,管径0.8m)收集至1套两级碱喷淋+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7m)排放;

(2)603车间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

建设单位在603车间内设置了脱水反应釜、脱水加热器等设备,每个设备的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共6条,管径0.3m)收集至1套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2,内径0.4m)排放。

(3)604车间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

建设单位在604车间内设置了精制釜、聚合釜等设备,每台设备产生的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共4条,管径0.3m)收集至1套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3,内径0.4m)排放。

(4)污水处理站废气

建设单位在厂区西北侧设置了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000t/d),污水站整体加盖密封,污水处理站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共4条,管径0.5m)收集至1套碱喷淋+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内径0.8m)排放。

(5)盐酸储罐废气

建设单位在厂区西北侧酸碱罐区内设置了1台盐酸储罐装置(340m3),盐酸储罐废气通过密闭管道(共1条,管径0.3m)收集至1套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内径0.25m)排放;

(6)菌丝体烘干废气

建设单位在厂区东北侧设置了1座菌丝体库专门对菌丝体进行烘干,菌丝体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共2条,管径1.0m)收集至1套两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内径1.0m)排放;

(7)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尾气

建设单位在604车间内设置了1个锅炉房,锅炉房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尾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7,内径1.0m)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各设备产生的噪声,厂区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一般固废如:糖渣、菌丝体、石膏、废活性炭粉末、废硅藻土、裂解残渣、废包材、废活性炭颗粒、废滤布、废渗透膜、污泥、单质硫膏、废脱硫剂等分类收集暂存,外售处置或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

废润滑油(HW08 900-24-08,产生量1.0t/a)、废导热油(HW08 900-24-08,产生量3.0t/a)、废离子交换树脂(HW13 900-015-13,产生量10t/a)、无机废液(HW49 900-047-49,产生量2.0t/a)、试剂瓶(HW49 900-041-49,产生量0.5t/a)、有机废液(HW49 900-047-49,产生量2.0t/a)、金属元素废液(HW49 900-047-49,产生量0.5t/a)、实验室废弃手套(HW49 900-041-49,产生量1.0t/a)、废弃沾染物(HW49 900-041-49,产生量1.0t/a)等为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厂区东北侧,大小为342m2)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安徽浩悦 (略) 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依据河南鑫成 (略) 提供的该项目的验收(阶段性)监测数据: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601车间酸解废气排气筒(DA001)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未检出(低于检出限),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603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排气筒(DA002)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604车间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排气筒(DA00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气筒(DA004)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2 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盐酸储罐废气排气筒(DA005)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未检出(低于检出限),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菌丝体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6)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尾气排气筒(DA007)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4)中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 (略) 大气办《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 号)中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控浓度最大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酸雾、氯化氢未检出,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非*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浓度最大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有关要求;

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监控浓度最大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1 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

(二)废水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厂区污水站出口、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以 P 计)、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

(三)噪声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

六、后续要求

(1)食堂油烟排气口不符合检测规范,尽快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整改排烟管道,并补充检测数据;

(2)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运营期间加强厂区废气管理,减少对周边影响。

链接:http://**
提取码:v6qd


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意见

2024年03月16日,普 (略) (略) 组织召开了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阶段性)。依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及《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位于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 (略) 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 (略) 以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普 (略) 于2021年7月委托中南安全环 (略) (略) 编制完成了《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9月16日以“芜环评审【2021】190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了该项目建设。项目于2023年8月建成后开始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次阶段性验收工程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比例约为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项目阶段性验收规模为: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生产线(60%产能)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厂区中间罐区增加了两个备用乳酸储罐(2用2备)及2条配套灌装线;同时根据生产需要,调整了部分生产设备型号规格;

(2)原环评及批复设计:酸解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吸收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菌丝体烘干废气经碱喷淋吸收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6)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对废气处理方案进行了优化:酸解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吸收+水喷淋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1)排放,菌丝体烘干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吸收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6)排放;

(3)建设单位取消了厂区菌丝体破碎工艺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建设,调整为厂区暂存后直接外售处置。

其他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批复内容基本一致。

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工艺废水(含锅炉排水、循环系统定期排水等) (略) 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工艺废水经污水处理站(1座,位于厂区西北侧,设计处理工艺为“厌氧反应器+A/O+二沉池”,设计处理规模为 5000t/d)预处理后,汇同纯水制备系统浓水以及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等一起排入芜湖长江大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酸解废气、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尾气、污水处理恶臭、盐酸储罐废气、菌丝体烘干废气、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尾气等。

(1)601车间酸解废气

建设单位在601车间内设置了3台酸解罐装置(2用1备,大小均为250m3),每个储罐的酸解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共2条,管径0.8m)收集至1套两级碱喷淋+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内径0.7m)排放;

(2)603车间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

建设单位在603车间内设置了脱水反应釜、脱水加热器等设备,每个设备的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共6条,管径0.3m)收集至1套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2,内径0.4m)排放。

(3)604车间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

建设单位在604车间内设置了精制釜、聚合釜等设备,每台设备产生的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共4条,管径0.3m)收集至1套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排气筒(DA003,内径0.4m)排放。

(4)污水处理站废气

建设单位在厂区西北侧设置了1座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5000t/d),污水站整体加盖密封,污水处理站废气均通过密闭管道(共4条,管径0.5m)收集至1套碱喷淋+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内径0.8m)排放。

(5)盐酸储罐废气

建设单位在厂区西北侧酸碱罐区内设置了1台盐酸储罐装置(340m3),盐酸储罐废气通过密闭管道(共1条,管径0.3m)收集至1套水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内径0.25m)排放;

(6)菌丝体烘干废气

建设单位在厂区东北侧设置了1座菌丝体库专门对菌丝体进行烘干,菌丝体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密闭管道(共2条,管径1.0m)收集至1套两级碱喷淋吸收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内径1.0m)排放;

(7)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尾气

建设单位在604车间内设置了1个锅炉房,锅炉房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尾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7,内径1.0m)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各设备产生的噪声,厂区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一般固废如:糖渣、菌丝体、石膏、废活性炭粉末、废硅藻土、裂解残渣、废包材、废活性炭颗粒、废滤布、废渗透膜、污泥、单质硫膏、废脱硫剂等分类收集暂存,外售处置或定期交由供应商回收;

废润滑油(HW08 900-24-08,产生量1.0t/a)、废导热油(HW08 900-24-08,产生量3.0t/a)、废离子交换树脂(HW13 900-015-13,产生量10t/a)、无机废液(HW49 900-047-49,产生量2.0t/a)、试剂瓶(HW49 900-041-49,产生量0.5t/a)、有机废液(HW49 900-047-49,产生量2.0t/a)、金属元素废液(HW49 900-047-49,产生量0.5t/a)、实验室废弃手套(HW49 900-041-49,产生量1.0t/a)、废弃沾染物(HW49 900-041-49,产生量1.0t/a)等为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危废暂存库(厂区东北侧,大小为342m2)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安徽浩悦 (略) 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依据河南鑫成 (略) 提供的该项目的验收(阶段性)监测数据: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601车间酸解废气排气筒(DA001)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未检出(低于检出限),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603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排气筒(DA002)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604车间不凝气、脱挥罐冷凝废气排气筒(DA00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气筒(DA004)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2 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盐酸储罐废气排气筒(DA005)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第一天、第二天均未检出(低于检出限),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菌丝体烘干废气排气筒(DA006)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第一天、第二天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 二级排放标准;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该项目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尾气排气筒(DA007)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4)中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NOx (略) 大气办《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 号)中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分析评价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监控浓度最大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硫酸雾、氯化氢未检出,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非*烷总烃厂区内监控点浓度最大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2019)有关要求;

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量纲)监控浓度最大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1 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

(二)废水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厂区污水站出口、厂区总排口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均符合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以 P 计)、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 1 中 B 等级标准。

(三)噪声

在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4日验收(阶段性)监测期间,两日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临时堆场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普 (略) “年产7.*吨L-乳酸和*吨聚乳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审批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阶段性)。

六、后续要求

(1)食堂油烟排气口不符合检测规范,尽快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整改排烟管道,并补充检测数据;

(2)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减少跑、冒、滴、漏,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运营期间加强厂区废气管理,减少对周边影响。

链接:http://**
提取码:v6qd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