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金屿大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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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金屿大桥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金屿大桥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6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金屿大桥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台商投资区、洛江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城建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泉州金屿大桥全长4.481km(其中桩号K1+882~K3+320为跨海段,长1438m),包括主桥、引桥、乌屿互通、洛秀互通及两岸接线道路。工 (略) 丰泽区城东街与安吉路的交叉口,沿城东街走向向东延伸,跨越洛阳江,至洛阳江东岸后,主线顺接台商投资区江城大道,终点与规划洛沙大道相交。 (略) 主干道设计,跨江主线桥梁按双向八车道设计,两侧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接线引桥按双向六车道设计。桥梁设计基准期为100年,总投资35.5亿元。

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0754hm2,其中涉及福建泉州 (略) 级自然保护区11.0745hm2,涉及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0.0009hm2,穿越泉州 (略) 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永久占用重要湿地面积为7.5017hm2。 (略) 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泉州百崎通道和金屿大桥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认定项目属于有限人为活动第6类情形“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 (略) 林业局已出具《泉州金屿大桥项目涉及泉州 (略) 级 (略) 级重要湿地的意见》,同意该项 (略) 级重要湿地面积7.5017公顷(临时占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略) 蚶江镇石湖村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秀涂村之间的海域,紧邻泉州 (略) 级 (略) 重要湿地8.0215公顷沿海滩涂作为补充地块予以恢复重建。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项目采取对工程桥位南、北两侧100m范围内的水产养殖进行征用;基础施工应尽量缩短工期,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减少由于基础施工过程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海洋生态补偿采用海洋生物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实施;古树名木距离本项目征地红线较近,施工时需要通过挂牌或建立防护栏进行有效保护;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鸟类集中分布区域设置明显警示牌,严格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和使用远光灯等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海洋水质环境、海洋生态和生物资源环境、*域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有限。

湿地生态修复及补偿措施:施工栈桥在建设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优化桩基布置,避开红树林;大桥建成后,应利用桥下空间进行植被种植等生态修复手段,在生态修复时应注重树种、植物搭配,优先选择乡土植物,或适应当地环境且不会造成生物入侵的物种,作为湿地植被修复的主要植物种类;永久占用的湿地面积需恢复重建。

(二)水环境:

大部分泥浆循环使用,循环使用后的钻浆不得排入海域,在施工场地内临时设置泥浆池、除砂器等处理措施,处理后尽量回用于路基工程填筑,不能回用的钻渣和废弃泥浆晾晒后运至指定弃土场处理;严格按照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在施工平台上设置泥浆箱,进行临时泥浆储存和周转;施工时搭设的临时施工栈桥,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尽量选择在低潮露滩时施工;施工中混凝土搅拌和预制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集中收集;施工机械、汽车等冲洗和保养应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同时要防止油料的泄漏,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洗车台废水设置隔油池,处理后回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大气环境:

拌合站料场采取顶棚+围挡,混凝土搅拌机应配备除尘器;按照要求设置施工围挡,围挡四周每隔1.5~2m设置1个雾化喷头,扬尘较大的施工现场应配备风送式喷雾机不定期实施喷洒作业进行压尘;施工场地进出口及弃土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高压冲洗设施;表土堆置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噪声:

施工期尽量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选择主要运输道路应尽可能远离村镇、居民区等敏感点;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确实需要施工,则需上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证明,并公告当地居民;营运期在乌屿互通、洛秀互通等靠近居民的地方设施声屏障,为金屿花苑东区、金沙花苑等部分居民安装隔声窗,加强桥梁尤其是伸缩缝的保养。

(五)固体废物:

丰泽段弃方交由“泉州观音山废弃矿坑生态修复改建工程(二期工程)”、台商段交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海生态公园项目”综合利用。钢材、木材等边角料由施工单位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商事主体及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施工驻地设置垃圾桶,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环境风险:

实行施工期间的监管措施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装置;设置施工管理机构,遇有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和请示,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桥上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东岸、西岸各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营运期在桥梁通航孔及航道区域设置通航、禁锚等标志、灯浮标等设施,维护通航安全,恶劣天气禁止船舶通过桥区,防范船舶碰撞桥梁风险;应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告,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日至**日,建设单位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海峡导报登报三种形式提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金屿大桥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6月26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金屿大桥工程

二、建设地点: (略) 丰泽区、台商投资区、洛江区

三、建设单位: (略) 城建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泉州金屿大桥全长4.481km(其中桩号K1+882~K3+320为跨海段,长1438m),包括主桥、引桥、乌屿互通、洛秀互通及两岸接线道路。工 (略) 丰泽区城东街与安吉路的交叉口,沿城东街走向向东延伸,跨越洛阳江,至洛阳江东岸后,主线顺接台商投资区江城大道,终点与规划洛沙大道相交。 (略) 主干道设计,跨江主线桥梁按双向八车道设计,两侧设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接线引桥按双向六车道设计。桥梁设计基准期为100年,总投资35.5亿元。

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0754hm2,其中涉及福建泉州 (略) 级自然保护区11.0745hm2,涉及闽东南沿海水土保持与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0.0009hm2,穿越泉州 (略) 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永久占用重要湿地面积为7.5017hm2。 (略) 人民政府已出具《关于泉州百崎通道和金屿大桥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认定项目属于有限人为活动第6类情形“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 (略) 林业局已出具《泉州金屿大桥项目涉及泉州 (略) 级 (略) 级重要湿地的意见》,同意该项 (略) 级重要湿地面积7.5017公顷(临时占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略) 蚶江镇石湖村与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秀涂村之间的海域,紧邻泉州 (略) 级 (略) 重要湿地8.0215公顷沿海滩涂作为补充地块予以恢复重建。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项目采取对工程桥位南、北两侧100m范围内的水产养殖进行征用;基础施工应尽量缩短工期,尽量避开鱼类繁殖季节;减少由于基础施工过程对海域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海洋生态补偿采用海洋生物增殖放流的方式进行实施;古树名木距离本项目征地红线较近,施工时需要通过挂牌或建立防护栏进行有效保护;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鸟类集中分布区域设置明显警示牌,严格限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鸣笛和使用远光灯等措施后,项目的建设对海洋水质环境、海洋生态和生物资源环境、*域生态环境等的影响有限。

湿地生态修复及补偿措施:施工栈桥在建设时,应根据现场情况优化桩基布置,避开红树林;大桥建成后,应利用桥下空间进行植被种植等生态修复手段,在生态修复时应注重树种、植物搭配,优先选择乡土植物,或适应当地环境且不会造成生物入侵的物种,作为湿地植被修复的主要植物种类;永久占用的湿地面积需恢复重建。

(二)水环境:

大部分泥浆循环使用,循环使用后的钻浆不得排入海域,在施工场地内临时设置泥浆池、除砂器等处理措施,处理后尽量回用于路基工程填筑,不能回用的钻渣和废弃泥浆晾晒后运至指定弃土场处理;严格按照先进环保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在施工平台上设置泥浆箱,进行临时泥浆储存和周转;施工时搭设的临时施工栈桥,应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尽量选择在低潮露滩时施工;施工中混凝土搅拌和预制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集中收集;施工机械、汽车等冲洗和保养应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同时要防止油料的泄漏,避免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洗车台废水设置隔油池,处理后回用。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大气环境:

拌合站料场采取顶棚+围挡,混凝土搅拌机应配备除尘器;按照要求设置施工围挡,围挡四周每隔1.5~2m设置1个雾化喷头,扬尘较大的施工现场应配备风送式喷雾机不定期实施喷洒作业进行压尘;施工场地进出口及弃土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台、沉淀池和高压冲洗设施;表土堆置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等降尘措施;沥青摊铺时选择大气扩散条件好的时段,减轻摊铺时烟气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噪声:

施工期尽量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辐射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选择主要运输道路应尽可能远离村镇、居民区等敏感点;禁止夜间施工(22:00~6:00),确实需要施工,则需上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证明,并公告当地居民;营运期在乌屿互通、洛秀互通等靠近居民的地方设施声屏障,为金屿花苑东区、金沙花苑等部分居民安装隔声窗,加强桥梁尤其是伸缩缝的保养。

(五)固体废物:

丰泽段弃方交由“泉州观音山废弃矿坑生态修复改建工程(二期工程)”、台商段交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海生态公园项目”综合利用。钢材、木材等边角料由施工单位充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有商事主体及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施工驻地设置垃圾桶,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环境风险:

实行施工期间的监管措施和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警示装置;设置施工管理机构,遇有突发性事件时应及时向海事部门报告和请示,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桥上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东岸、西岸各设置一个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做事故应急池);营运期在桥梁通航孔及航道区域设置通航、禁锚等标志、灯浮标等设施,维护通航安全,恶劣天气禁止船舶通过桥区,防范船舶碰撞桥梁风险;应制定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公告,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日至**日,建设单位通过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海峡导报登报三种形式提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邮编:*

地址: (略) 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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