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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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5月28日, (略) 根据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 (略) 高 (略) 289号,在现有三号厂房二楼新建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购置搅拌设备、计量设备和操作台等设备,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环氧树脂绝缘底盒3000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29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环建审[2024]*号)。2024年3月26日完成排污许登记变更,登记编号:*22D001X。

本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至2024年5月三号厂房二楼内新建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现状已完成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4.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三号厂房二楼内新建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生产车间布局和危废暂存库位置发生变化,原位于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北侧,现位于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中部。

(2)原辅材料添加PE塑料,生产过程中采用PP塑料颗粒或PE塑料颗粒,不新增污染物。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和接 (略) (略) 排入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十五里河。

2、废气

项目废气来源为树脂浇注固化废气。项目搅拌、浇注及固化工序全部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的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 (略) 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包括原辅材料包装盒(袋)及包装过程生产的废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环氧树脂残渣、废包装容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总排口pH值范围为7.1~7.6、COD 55~72mg/L、NH3-N 15.9~20.7mg/L、TP 1.09~1.47mg/L、TN 22.8~30.6mg/L、BOD5 12.7~16.1mg/L、SS 8~22mg/L。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接 (略) (略) 排入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十五里河。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烷总烃的厂界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29~0.96mg/m3;车间门窗处外监控点浓度范围为0.85~1.64mg/m3

本项目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9中相关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4.9~59.4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环氧树脂残渣、废包装容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本扩建项目不产生废水,亦不新增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接 (略) (略) 排入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略) 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2024年5月28日

巨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终稿).doc

环氧树脂绝缘底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2024年5月28日, (略) 根据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 (略) 高 (略) 289号,在现有三号厂房二楼新建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购置搅拌设备、计量设备和操作台等设备,本次验收产能为年产环氧树脂绝缘底盒3000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委托安徽 (略) 编制《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月29 (略) 生态环境局的审批(环建审[2024]*号)。2024年3月26日完成排污许登记变更,登记编号:*22D001X。

本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至2024年5月三号厂房二楼内新建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元,现状已完成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4.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三号厂房二楼内新建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对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工程建设内容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本次验收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有以下变动。

(1)生产车间布局和危废暂存库位置发生变化,原位于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北侧,现位于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车间中部。

(2)原辅材料添加PE塑料,生产过程中采用PP塑料颗粒或PE塑料颗粒,不新增污染物。

项目变动未涉及产品种类、工艺流程、产能和污染物治理能力,其他情况均与环评文件中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重大项目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生态环境部,2020.12.13),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存在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建设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和接 (略) (略) 排入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十五里河。

2、废气

项目废气来源为树脂浇注固化废气。项目搅拌、浇注及固化工序全部在密闭车间内进行,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项目的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性能好、噪音低的设备,并对设备噪声源采取减震、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从声 (略) 径两方面对噪声污染实行控制。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包括原辅材料包装盒(袋)及包装过程生产的废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

(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废主要为环氧树脂残渣、废包装容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的总排口pH值范围为7.1~7.6、COD 55~72mg/L、NH3-N 15.9~20.7mg/L、TP 1.09~1.47mg/L、TN 22.8~30.6mg/L、BOD5 12.7~16.1mg/L、SS 8~22mg/L。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接 (略) (略) 排入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十五里河。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烷总烃的厂界排放的浓度范围为0.29~0.96mg/m3;车间门窗处外监控点浓度范围为0.85~1.64mg/m3

本项目厂界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9中相关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中厂界四周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4.9~59.4dB(A),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利用;环氧树脂残渣、废包装容器、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了防泄漏措施,以防二次污染。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环境验收的监测报告可知,本扩建项目不产生废水,亦不新增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接 (略) (略) 排入胡大郢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的废气、噪声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根据项目的竣工现场环境管理检查可知,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实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综上,各项环境要素均能满足验收执行标准。

六、验收结论

(略) 环氧树脂绝缘底盒生产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有关要求,在施工和运行阶段均采取了相应措施,各项生态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标准要求,已办理排污登记,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略)

2024年5月28日

巨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终稿).doc

环氧树脂绝缘底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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