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搅拌设备制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绿色建材搅拌设备制造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绿色建材搅拌设备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
3.建设单位: 湖南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鑫 (略)
5.项目概况:绿色建材搅拌设备制造项 (略) 高新区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年产40台搅拌设备、40台隧道设备、2台破碎设备、50台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烟尘、喷砂/抛丸废气、打磨废气、喷粉粉尘、底漆喷漆废气、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表4-1废气污染源情况表
产污环节 | ?????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t/a) | ????? 排放方式 | ||
工艺 | 效率%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0.046 |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95 | 是 | 0.0023 | 无组织 |
喷砂/抛丸废气 | 颗粒物 | 10.95 |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 | 95 | 是 | 0.5475 | 有组织 |
打磨废气 | 颗粒物 | 10.95 | 是 | 0.5475 | 有组织 | ||
喷粉粉尘 | 颗粒物 | 1.5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2) | 99 | 是 | 0.015 | 有组织 |
底漆喷漆废气 | 非*烷总烃 | 1.56 | 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3) | 收集95,去除50 | 是 | 0.741 | 有组织 |
/ | 0.078 | 无组织 | |||||
二*苯 | 0.24 | 收集95,去除50 | 是 | 0.114 | 有组织 | ||
/ | 0.012 | 无组织 | |||||
颗粒物 | 0.22 | 收集95,去除95 | 是 | 0.0105 | 有组织 | ||
/ | 0.011 | 无组织 | |||||
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 | 非*烷总烃 | 3.69 | 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4) | 收集95,去除50 | 是 | 1.7528 | 有组织 |
/ | 0.1845 | 无组织 | |||||
二*苯 | 0.56 | 收集95,去除50 | 是 | 0.266 | 有组织 | ||
/ | 0.028 | 无组织 | |||||
颗粒物 | 0.22 | 收集95,去除95 | 是 | 0.0105 | 有组织 | ||
/ | 0.011 | 无组织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0.0324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由屋顶排放 | 85 | 是 | 0.00486 | 有组织 |
合计 | 颗粒物 | 23.886 | / | / | / | 1.1553 | / |
非*烷总烃 | 5.25 | / | / | / | 2.7563 | / | |
二*苯 | 0.8 | / | / | / | 0.42 | / | |
油烟 | 0.0324 | / | / | / | 0.00486 | / | |
排放标准 |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表4-2??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排气筒高度(m) | 排气筒内径(m) | 烟气温度温度 | 类型 | |
E | N | ||||||
DA001 | 机加工废气排放口 | 111°44′14.139″ | 27°42′ 33.936″ | 15 | 0.4 | 常温 | 一般排放口 |
DA002 | 喷粉粉尘排放口 | 111°44′13.077″ | 27°42′ 33.569″ | 15 | 0.4 | 常温 | 一般排放口 |
DA003 | 底漆喷漆废气排放口 | 111°44′11.242″ | 27°42′ 32.719″ | 15 | 0.4 | 常温 | 一般排放口 |
DA004 | 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排放口 | 111°44′9.833″ | 27°42′ 32.120″ | 15 | 0.4 | 常温 | 一般排放口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过程中有一定量的焊接烟尘产生,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焊接工序系数表,焊接的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9.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焊条使用总量为5t/a,则本项目颗粒物产生量为0.046t/a。本项目焊接工序均在车间固定的区域进行,产生的焊接烟气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效率95%,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3t/a。
②喷砂/抛丸废气
本项目钢材表面需进行喷砂及抛丸,喷砂及抛丸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预处理工序系数表,抛丸的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2.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金属材料使用总量为5000t/a,则本项目喷砂及抛丸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10.95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效率取95%,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5475t/a。
③打磨废气
本项目钢材表面及焊接点需进行打磨,打磨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预处理工序系数表,打磨的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2.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金属材料使用总量为5000t/a,则本项目打磨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10.95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效率取95%,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5475t/a。
本项目喷砂/抛丸、打磨工序均在车间固定的区域进行,在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5000m3/h。则喷砂/抛丸、打磨混合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1.095t/a,排放速率为0.228kg/h,排放浓度为45.625mg/m3。
④喷粉粉尘
项目喷粉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未附着到工件表面的粉末,《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涂装工序系数表,喷塑工序颗粒物产污系数为300kg/t-原料,项目热固性粉末涂料量为5t/a,则项目喷涂过程产生粉尘量为1.5t/a,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1000m3/h,处理效率取99%,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15t/a,排放速率为0.031kg/h,排放浓度为3.125mg/m3
⑤底漆喷漆废气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底漆、面漆使用量均为2t/a(水性醇酸树脂、醇酸调和漆使用量各为1t/a),生产时间分别为8h/d(2400h/a),稀释剂使用量均为2t/a,根据建设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醇酸树脂主要成分为水性醇酸树脂30%~50%,各色颜料及填料0~20%,N,N-二*基*醇胺0.1%~0.2%,十二醇酯1%~3%,*二醇1%~2%,去离子水30%~60%,可挥发性物质含量约为5%;醇酸调和漆主要成分为硫酸钡10%~20%,醇酸树脂25%~55%,溶剂油25%~35%,颜料粉10%~20%,二*苯20%~40%,可挥发性物质含量约为55%;稀释剂按照全部挥发按100%挥发计算。
本项目底漆喷漆废气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收集效率95%,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为50%,对漆雾的处理效率为95%,设计风量为5000m3/h。
1)水性醇酸树脂涂料底漆喷漆废气
水性醇酸树脂涂料中可挥发性物质含量约为5%,稀释剂全部挥发,则底漆漆料中可挥发物质为1.05t/a,喷漆过程中挥发60%(0.63t),其中的固体组分(0.65t)75%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漆膜(0.4875t),20%形成漆雾颗粒(0.13t),剩余5%的固体组分掉落形成漆渣(0.0325t)。
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299t/a,排放速率为0.125kg/h,排放浓度为24.91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315t/a。
项目漆雾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62t/a,排放速率为0.0016kg/h,排放浓度为0.516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65t/a。
2)醇酸调和漆底漆喷漆废气
醇酸调和漆中可挥发性物质含量约为55%,稀释剂全部挥发,则漆料中可挥发性物质为1.55t/a,喷漆过程中挥发60%(0.93t,其中包含二*苯0.24t)。其中的固体组分(0.45t)75%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漆膜(0.3375t),20%形成漆雾颗粒(0.09t),剩余5%的固体组分掉落形成漆渣(0.0225t)。
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442t/a,排放速率为0.184kg/h,排放浓度为36.833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465t/a。其中二*苯有组织排放量为0.114t/a,排放速率为0.0475kg/h,排放浓度为9.5mg/m3;未收集到的二*苯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12t/a。
项目漆雾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43t/a,排放速率为0.0018kg/h,排放浓度为0.358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5t/a。
底漆喷漆工序年工作时间为4800h,其中喷水性醇酸树脂、醇酸调和漆时间分别为2400h,DA003排放的废气情况如下:
表4-3??DA003排放废气汇总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时间(h) | 风量(m3/h)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水性醇酸树脂涂料底漆喷漆废气 | 颗粒物 | 200 | 15000 | 0.0062 | 0.5167 | 0.0016 |
非*烷总烃 | 0.299 | 24.917 | 0.125 | |||
醇酸调和漆底漆喷漆废气 | 颗粒物 | 2000 | 15000 | 0.0043 | 0.358 | 0.0018 |
非*烷总烃 | 0.442 | 36.833 | 0.184 | |||
二*苯 | 0.114 | 9.5 | 0.0475 |
⑥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
面漆房、电烤房年工作时间为4800h,废气包括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醇酸调和漆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以及热固性粉末涂料烘干废气,年排放时间分别为2000h、2000h、800h。
本项目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收集效率95%,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为50%,对漆雾的处理效率为95%,设计风量为15000m3/h。
1)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中可挥发物质为1.47t/a,喷漆过程中面漆漆料中的固体组分(0.65t)75%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漆膜(0.4875t),20%形成漆雾颗粒(0.13t),剩余5%的固体组分掉落形成漆渣(0.0325t)。
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698t/a,排放速率为0.349kg/h,排放浓度为23.266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735t/a。
漆雾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62t/a,排放速率为0.0016kg/h,排放浓度为0.516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65t/a。
2)醇酸调和漆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醇酸调和漆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中可挥发物质为2.17t/a(其中包含二*苯0.56t)。喷漆过程中面漆漆料中的固体组分(0.45t)75%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漆膜(0.3375t),20%形成漆雾颗粒(0.09t),剩余5%的固体组分掉落形成漆渣(0.0225t)。
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1.031t/a,排放速率为0.5155kg/h,排放浓度为34.366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1085t/a。其中二*苯有组织排放量为0.266t/a,排放速率为0.133kg/h,排放浓度为8.8667mg/m3;未收集到的二*苯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28t/a。
漆雾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43t/a,排放速率为0.0018kg/h,排放浓度为0.358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5t/a。
3)热固性粉末涂料烘干废气
热固性粉末涂料主要成分为聚酯树脂50%~60%,硫酸钡30%,安息香1%,颜料5%,可挥发性物质含量为1%,项目热固性粉末涂料量为5t/a,则固化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约为0.05t/a。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238t/a,排放速率为0.0198kg/h,排放浓度为1.322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5t/a。
DA004排放的废气情况如下:
表4-4??DA004排放废气汇总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时间(h) | 风量(m3/h)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 颗粒物 | 200 | 15000 | 0.0062 | 0.5167 | 0.0016 |
非*烷总烃 | 0.698 | 23.2667 | 0.349 | |||
醇酸调和漆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 颗粒物 | 2000 | 15000 | 0.0043 | 0.358 | 0.0018 |
非*烷总烃 | 1.031 | 34.3667 | 0.5155 | |||
二*苯 | 0.266 | 8.8667 | 0.133 | |||
热固性粉末涂料烘干废气 | 非*烷总烃 | 800 | 1500 | 0.05 | 1.322 | 0.0198 |
⑧食堂油烟
本项目就餐人数约120人/d。据统计,目前人均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3%,则油烟日产生量为0.108kg,年产生量为0.0324t/a。项目拟安装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烟气排放量为0.00486t/a,油烟净化器风量为2000m3/h,风机每天工作6小时,油烟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35mg/m3,经处理后废气中油烟浓度小于2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本项目大气环境监测计划如下:
表4-5??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计划 | 执行排放标准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外1m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非*烷总烃 | 1次/半年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 ||
二*苯(以苯系物计) | 1次/半年 | |||
喷砂/抛丸废气 | 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打磨废气 | 颗粒物 | 1次/年 | ||
喷粉粉尘 | DA002排气筒 | 颗粒物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底漆喷漆废气 | DA003排气筒 | 非*烷总烃 | 1次/年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
二*苯 | 1次/年 | |||
颗粒物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 | DA004排气筒 | 非*烷总烃 | 1次/年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
二*苯 | 1次/年 | |||
颗粒物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废气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分析
焊接烟尘∶本项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焊接工序系数表,本项目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颗粒物属于可行性技术。
喷砂/抛丸废气、打磨废气:本项目喷砂/抛丸、打磨工序均在车间固定的区域进行,在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预处理工序系数表,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属于可行性技术。
喷粉粉尘:本项目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涂装工序系数表,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粉粉尘属于可行性技术。
底漆喷漆废气:本项目底漆喷漆废气拟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处理后非*烷总烃、二*苯可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涂装工序系数表,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属于可行性技术,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去除漆雾属于可行性技术。
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本项目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拟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处理后非*烷总烃、二*苯可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涂装工序系数表,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属于可行性技术,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去除漆雾属于可行性技术。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小型饮食业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60%,项目拟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为85%,达到标准要求,属于可行性技术。
(5)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根据《 (略) 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3年12月)》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略) 2023年PM2.5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根据监测数据,项目西侧50m居民点TVOC、TSP达到标准要求,项目西南侧300m居民点二*苯达到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本项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砂/抛丸、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底漆喷漆废气拟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由屋顶排放;通过采取严格切实有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综上,各类废气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1)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具体源强如下:
表4-6??废水污染源情况表
序号 | 废水类型 | 产生量 (m3/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m3/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1 | 生活污水 | 5040 | 化粪池 | 5032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表4-7??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污染治理设施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 ||||||
生活污水 | 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 | (略) 污水处理厂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规律性 | TW001 | 化粪池 | 厌氧发酵 | DW001 | 是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12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生活用水量参考《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以145L/人?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5040m3/a,废水产生量按给水量的80%计,计算可知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32m3/a。
表4-8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量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水量m3/a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情况 | 厂区排放情况 | 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 | |||
产生浓度 (mg/L)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
生活污水 | 4032 | COD | 400 | 1.613 | 250 | 1.008 | 50 | 0.202 |
BOD5 | 300 | 1.210 | 120 | 0.484 | 10 | 0.04 | ||
SS | 300 | 1.210 | 150 | 0.605 | 10 | 0.04 | ||
NH3-N | 30 | 0.121 | 15 | 0.06 | 5 | 0.02 | ||
动植物油 | 25 | 0.101 | 20 | 0.081 | 1 | 0.004 |
(3)监测计划
表4-9??废水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排放标准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 每半年监测一次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表4三级标准 |
(4)废水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 (略) (略) 高新区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 (略) 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项目区域排水管道的铺设也已建成, (略) 政污水管网能够顺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已达到2.32万t/d。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厂区主体工艺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涟水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44m3/d,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仅占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058%。 (略) 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负荷造成冲击。
3、噪声
(1)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针对噪声产生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具体噪声源强见表4-10。
表4-10 ?项目噪声源情况表
????? 序号 | 声源 | ????? 数量 | 噪声源强(dB(A)) | 运行工况 | 防治措施 | 治理后声级(dB(A)) |
1 | 数控激光下料机 | 2台 | 85 | 间歇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70 |
2 | 数控折弯机 | 2台 | 85 | 间歇 | 70 | |
3 | 铣床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4 | 摇臂钻床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5 | 龙门金属带锯床 | 2台 | 75 | 间歇 | 60 | |
6 | 单头液压弯管机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7 | 压铆机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8 | 联合冲剪机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9 | 铣边机 | 1台 | 70 | 间歇 | 55 | |
10 | 砂轮机 | 1台 | 80 | 间歇 | 65 | |
11 | 二保焊焊机 | 50台 | 85 | 间歇 | 70 | |
12 | 逆变式直流氩弧焊机 | 4台 | 85 | 间歇 | 70 | |
13 | 喷砂抛丸房(含压缩机2台) | 1套 | 80 | 间歇 | 65 | |
14 | 油漆房(含压缩机2台) | 2套 | 80 | 间歇 | 65 | |
15 | 电烤房 | 1套 | 80 | 间歇 | 65 |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主要集中在厂区西南,拟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点源衰减(随距离衰减)公式:
式中:Lp(r)——预测点的噪声值;
Lp(r0)——参照点的噪声值;
r、r0——预测点、参照点到噪声源处的距离。
噪声叠加公式:
式中:——预测点处的等效声级,dB(A);
——第个点声源对预测点的等效声级,dB(A)。
(3)预测参数
噪声点位距离各厂界距离如下表所示:
表4-11??本项目噪声预测参数表 单位:距离(m) 声级/贡献值dB(A)
噪声源 | 治理后噪声级 | 距离厂界距离和贡献值 | |||||||||
厂界东 | 厂界南 | 厂界西 | 厂界北 | 厂界西侧居民 |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
设备噪声 | 88.05 | 110 | 47.2 | 90 | 48.0 | 120 | 46.5 | 150 | 44.5 | 155 | 44.2 |
合计 | / | 47.2 | / | 48.0 | / | 46.5 | / | 44.5 | / | 44.2 |
(4)预测结果
本项目各厂界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4-1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测点序号 | 昼/夜 | 背景值 | 贡献值 | 预测值 | 标准 | 评价结果 |
东厂界Z1 | 昼 | / | 47.2 | 47.2 | ≤65 | 达标 |
夜 | / | 47.2 | 47.2 | ≤55 | 达标 | |
南厂界Z2 | 昼 | / | 48.0 | 48.0 | ≤65 | 达标 |
夜 | / | 48.0 | 48.0 | ≤55 | 达标 | |
西厂界Z3 | 昼 | / | 46.5 | 46.5 | ≤65 | 达标 |
夜 | / | 46.5 | 46.5 | ≤55 | 达标 | |
北厂界Z4 | 昼 | / | 44.5 | 44.5 | ≤65 | 达标 |
夜 | / | 44.5 | 44.5 | ≤55 | 达标 | |
厂界北侧居民Z5 | 昼 | 44.2 | ≤60 | 达标 | ||
夜 | 44.2 | ≤50 | 达标 |
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固定声源在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密闭及厂房隔声等综合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西侧居民点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为避免噪声扰民,本项目应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项目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
②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和员工教育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强化运输车辆管理根据调查,当车辆在平滑路面行驶时其噪声值较坑洼路面行驶时的噪声值要低15dB(A)。因此,要求项目单位修筑平滑道路。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进入场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夜间严禁鸣笛。项目单位只要落实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增强环保意识,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就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也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5)监测计划
表4-13??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噪声 | 项目外边界1m | Leq[dB(A)] | 每季度监测一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4、固体废物
(1)固废污染源
表4-14??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表 ?单位:t/a
名称 | 属性 | 形态 | 危险特性 | 产生量 (t/a) | 利用/处置量(t/a) |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固态 | / | 18 | 18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废包装材料 | 一般固废 | 固态 | / | 3 | 3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
收集粉尘 | 固态 | / | 22.3337 | 22.3337 | ||
边角料 | 固态 | / | 16.7824 | 16.7824 | ||
焊渣 | 固态 | / | 0.04 | 0.04 | ||
废钢丸 | 固态 | / | 2 | 2 | ||
废切削液 | 危险废物 | 液体 | HW09 | 5 | 5 | 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漆渣 | 固态 | HW12 | 0.11 | 0.11 | ||
废漆料桶 | 固态 | HW49 | 0.4 | 0.4 | ||
废过滤棉 | 固态 | HW49 | 0.8 | 0.8 | ||
废活性炭 | 固态 | HW49 | 10.806 | 10.806 | ||
废润滑油 | 液体 | HW08 | 0.04 | 0.04 | ||
废机械油 | 液体 | HW08 | 0.085 | 0.085 | ||
废含油抹布 | 固态 | HW49 | 0.02 | 0.02 | ||
废油桶 | 固态 | HW08 | 0.05 | 0.05 |
(2)源强核算及处理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废切削液、漆渣、废漆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机械油、废含油抹布和废油桶。
①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120人,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计,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60kg/d(18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②废包装材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3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③收集粉尘
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22.3337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④边角料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少量边角料,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的金属结构体及其部件(废边角料、废包装物)排污系数6.17kg/t产品,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6.7824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⑤焊渣
本项目采用焊丝、焊条进行焊接,用量5t/a,焊接产生的部分粉尘由于质量较大沉降车间地面形成焊渣,产生量参照(许海萍,刘琳,任婷婷等.机加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常见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污染治理[J].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取8g/kg,则本项目焊渣产生量为0.04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⑥废钢丸
抛丸机使用过程中,会定期更换内部的钢丸,废钢丸产生量约为2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⑦废切削液
项目锯床、钻床等设备运行过程中需使用切削液进行降温和润滑,需要定期进行更换,废切削液产生量约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废切削液属于“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中的“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废切削液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⑧漆渣
项目喷漆过程中会产生漆渣,根据前文可知,漆渣产生量为0.11t/a。经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属于危险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危废代码900-252-12,于厂内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⑨废漆料桶
项目在喷漆工序会产生废漆料桶项目漆料为400桶,空桶质量约1kg/桶,本项目废漆料桶产生量为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属于危险废物 HW49,代码为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⑩废过滤棉
项目采用漆雾过滤棉对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进行吸附,类别同类型企业,过滤棉约3个月左右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为0.2t,则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规定,废过滤棉属于“HW49 其他废物”中的“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1-49)”,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1kg活性炭对有机废气吸附量一般在0.2-0.3kg,本项目取值0.30kg,根据计算项目有机废气活性炭去除量为2.4937t/a,则活性炭吸附用量为8.3123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年为10.806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39-49。建设单位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润滑油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对机械润滑时产生一定量的废润滑油,项目预计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7-08。本项目废机油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机械油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机械油对机械保养时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械油,项目预计废机油产生量为0.08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7-08。本项目废机油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含油抹布
项目部分机加工设备使用较长时间后需用抹布进行清理擦拭,会产生少量废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02t/a。该部分废含油抹布属于“HW49 其他废物”中的“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1-49)”,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废油桶
项目使用润滑油、机械油时会产生废包装桶,以25kg/桶计,约50 桶,空桶质量约1kg/桶,该部分废包装桶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该部分废包装桶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900-249-08)”,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本项目共产生生活垃圾18t/a,项目生活垃圾均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包装材料3t/a、收集粉尘22.3337t/a、边角料16.7824t/a、焊渣0.04t/a、废钢丸2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本项目拟建设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5t/a、漆渣0.11t/a、废漆料桶0.4t/a、废过滤棉0.8t/a、废活性炭10.806t/a、废润滑油0.04t/a、废机械油0.085t/a、废含油抹布0.02t/a和废油桶0.05t/a,本项目共产生危险废物17.31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本项目拟建设40m2危废暂存间,能容纳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三十六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固体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3)《固体法》第四十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 (略) 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要求:
(1)按危险废物类别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贮存,加上标签,由专人负责管理。收运车应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并建立危废台账防止外泄。《固体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固体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3)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一年,危险废物需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在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并由双方单位保留备查。《固体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的前提下,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管理计划
定期检查台账统计资料,每月统计向环保部门报告,做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理量、贮存量、处置量等运行记录清单。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日至6月1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湖南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绿色建材搅拌设备制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绿色建材搅拌设备制造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
3.建设单位: 湖南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鑫 (略)
5.项目概况:绿色建材搅拌设备制造项 (略) 高新区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属于新建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年产40台搅拌设备、40台隧道设备、2台破碎设备、50台输送设备生产线。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的1.05%。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1)废气污染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焊接烟尘、喷砂/抛丸废气、打磨废气、喷粉粉尘、底漆喷漆废气、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表4-1废气污染源情况表
产污环节 | ????? 污染物种类 | 产生量(t/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t/a) | ????? 排放方式 | ||
工艺 | 效率% | 是否为可行技术 | |||||
焊接烟尘 | 颗粒物 | 0.046 | 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 95 | 是 | 0.0023 | 无组织 |
喷砂/抛丸废气 | 颗粒物 | 10.95 | 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 | 95 | 是 | 0.5475 | 有组织 |
打磨废气 | 颗粒物 | 10.95 | 是 | 0.5475 | 有组织 | ||
喷粉粉尘 | 颗粒物 | 1.5 | 旋风除尘+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2) | 99 | 是 | 0.015 | 有组织 |
底漆喷漆废气 | 非*烷总烃 | 1.56 | 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3) | 收集95,去除50 | 是 | 0.741 | 有组织 |
/ | 0.078 | 无组织 | |||||
二*苯 | 0.24 | 收集95,去除50 | 是 | 0.114 | 有组织 | ||
/ | 0.012 | 无组织 | |||||
颗粒物 | 0.22 | 收集95,去除95 | 是 | 0.0105 | 有组织 | ||
/ | 0.011 | 无组织 | |||||
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 | 非*烷总烃 | 3.69 | 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15m高排气筒(DA004) | 收集95,去除50 | 是 | 1.7528 | 有组织 |
/ | 0.1845 | 无组织 | |||||
二*苯 | 0.56 | 收集95,去除50 | 是 | 0.266 | 有组织 | ||
/ | 0.028 | 无组织 | |||||
颗粒物 | 0.22 | 收集95,去除95 | 是 | 0.0105 | 有组织 | ||
/ | 0.011 | 无组织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0.0324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由屋顶排放 | 85 | 是 | 0.00486 | 有组织 |
合计 | 颗粒物 | 23.886 | / | / | / | 1.1553 | / |
非*烷总烃 | 5.25 | / | / | / | 2.7563 | / | |
二*苯 | 0.8 | / | / | / | 0.42 | / | |
油烟 | 0.0324 | / | / | / | 0.00486 | / | |
排放标准 |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 (略) 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表4-2??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排气筒高度(m) | 排气筒内径(m) | 烟气温度温度 | 类型 | |
E | N | ||||||
DA001 | 机加工废气排放口 | 111°44′14.139″ | 27°42′ 33.936″ | 15 | 0.4 | 常温 | 一般排放口 |
DA002 | 喷粉粉尘排放口 | 111°44′13.077″ | 27°42′ 33.569″ | 15 | 0.4 | 常温 | 一般排放口 |
DA003 | 底漆喷漆废气排放口 | 111°44′11.242″ | 27°42′ 32.719″ | 15 | 0.4 | 常温 | 一般排放口 |
DA004 | 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排放口 | 111°44′9.833″ | 27°42′ 32.120″ | 15 | 0.4 | 常温 | 一般排放口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①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过程中有一定量的焊接烟尘产生,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焊接工序系数表,焊接的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9.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焊条使用总量为5t/a,则本项目颗粒物产生量为0.046t/a。本项目焊接工序均在车间固定的区域进行,产生的焊接烟气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效率95%,则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3t/a。
②喷砂/抛丸废气
本项目钢材表面需进行喷砂及抛丸,喷砂及抛丸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预处理工序系数表,抛丸的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2.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金属材料使用总量为5000t/a,则本项目喷砂及抛丸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10.95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效率取95%,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5475t/a。
③打磨废气
本项目钢材表面及焊接点需进行打磨,打磨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预处理工序系数表,打磨的颗粒物的产污系数为2.19千克/吨-原料。本项目金属材料使用总量为5000t/a,则本项目打磨工序颗粒物产生量为10.95t/a。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效率取95%,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5475t/a。
本项目喷砂/抛丸、打磨工序均在车间固定的区域进行,在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5000m3/h。则喷砂/抛丸、打磨混合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1.095t/a,排放速率为0.228kg/h,排放浓度为45.625mg/m3。
④喷粉粉尘
项目喷粉工序会产生少量粉尘。喷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主要为未附着到工件表面的粉末,《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涂装工序系数表,喷塑工序颗粒物产污系数为300kg/t-原料,项目热固性粉末涂料量为5t/a,则项目喷涂过程产生粉尘量为1.5t/a,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设计风机风量为1000m3/h,处理效率取99%,则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15t/a,排放速率为0.031kg/h,排放浓度为3.125mg/m3
⑤底漆喷漆废气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项目底漆、面漆使用量均为2t/a(水性醇酸树脂、醇酸调和漆使用量各为1t/a),生产时间分别为8h/d(2400h/a),稀释剂使用量均为2t/a,根据建设提供的检测报告,水性醇酸树脂主要成分为水性醇酸树脂30%~50%,各色颜料及填料0~20%,N,N-二*基*醇胺0.1%~0.2%,十二醇酯1%~3%,*二醇1%~2%,去离子水30%~60%,可挥发性物质含量约为5%;醇酸调和漆主要成分为硫酸钡10%~20%,醇酸树脂25%~55%,溶剂油25%~35%,颜料粉10%~20%,二*苯20%~40%,可挥发性物质含量约为55%;稀释剂按照全部挥发按100%挥发计算。
本项目底漆喷漆废气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收集效率95%,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为50%,对漆雾的处理效率为95%,设计风量为5000m3/h。
1)水性醇酸树脂涂料底漆喷漆废气
水性醇酸树脂涂料中可挥发性物质含量约为5%,稀释剂全部挥发,则底漆漆料中可挥发物质为1.05t/a,喷漆过程中挥发60%(0.63t),其中的固体组分(0.65t)75%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漆膜(0.4875t),20%形成漆雾颗粒(0.13t),剩余5%的固体组分掉落形成漆渣(0.0325t)。
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299t/a,排放速率为0.125kg/h,排放浓度为24.91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315t/a。
项目漆雾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62t/a,排放速率为0.0016kg/h,排放浓度为0.516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65t/a。
2)醇酸调和漆底漆喷漆废气
醇酸调和漆中可挥发性物质含量约为55%,稀释剂全部挥发,则漆料中可挥发性物质为1.55t/a,喷漆过程中挥发60%(0.93t,其中包含二*苯0.24t)。其中的固体组分(0.45t)75%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漆膜(0.3375t),20%形成漆雾颗粒(0.09t),剩余5%的固体组分掉落形成漆渣(0.0225t)。
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442t/a,排放速率为0.184kg/h,排放浓度为36.833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465t/a。其中二*苯有组织排放量为0.114t/a,排放速率为0.0475kg/h,排放浓度为9.5mg/m3;未收集到的二*苯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12t/a。
项目漆雾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43t/a,排放速率为0.0018kg/h,排放浓度为0.358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5t/a。
底漆喷漆工序年工作时间为4800h,其中喷水性醇酸树脂、醇酸调和漆时间分别为2400h,DA003排放的废气情况如下:
表4-3??DA003排放废气汇总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时间(h) | 风量(m3/h)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水性醇酸树脂涂料底漆喷漆废气 | 颗粒物 | 200 | 15000 | 0.0062 | 0.5167 | 0.0016 |
非*烷总烃 | 0.299 | 24.917 | 0.125 | |||
醇酸调和漆底漆喷漆废气 | 颗粒物 | 2000 | 15000 | 0.0043 | 0.358 | 0.0018 |
非*烷总烃 | 0.442 | 36.833 | 0.184 | |||
二*苯 | 0.114 | 9.5 | 0.0475 |
⑥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
面漆房、电烤房年工作时间为4800h,废气包括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醇酸调和漆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以及热固性粉末涂料烘干废气,年排放时间分别为2000h、2000h、800h。
本项目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收集效率95%,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理效率为50%,对漆雾的处理效率为95%,设计风量为15000m3/h。
1)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中可挥发物质为1.47t/a,喷漆过程中面漆漆料中的固体组分(0.65t)75%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漆膜(0.4875t),20%形成漆雾颗粒(0.13t),剩余5%的固体组分掉落形成漆渣(0.0325t)。
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698t/a,排放速率为0.349kg/h,排放浓度为23.266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735t/a。
漆雾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62t/a,排放速率为0.0016kg/h,排放浓度为0.516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65t/a。
2)醇酸调和漆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醇酸调和漆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中可挥发物质为2.17t/a(其中包含二*苯0.56t)。喷漆过程中面漆漆料中的固体组分(0.45t)75%附着于产品表面形成漆膜(0.3375t),20%形成漆雾颗粒(0.09t),剩余5%的固体组分掉落形成漆渣(0.0225t)。
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1.031t/a,排放速率为0.5155kg/h,排放浓度为34.3667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1085t/a。其中二*苯有组织排放量为0.266t/a,排放速率为0.133kg/h,排放浓度为8.8667mg/m3;未收集到的二*苯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28t/a。
漆雾的有组织排放量为0.0043t/a,排放速率为0.0018kg/h,排放浓度为0.358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45t/a。
3)热固性粉末涂料烘干废气
热固性粉末涂料主要成分为聚酯树脂50%~60%,硫酸钡30%,安息香1%,颜料5%,可挥发性物质含量为1%,项目热固性粉末涂料量为5t/a,则固化过程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量约为0.05t/a。经处理后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为0.0238t/a,排放速率为0.0198kg/h,排放浓度为1.322mg/m3;未收集到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0.0025t/a。
DA004排放的废气情况如下:
表4-4??DA004排放废气汇总情况一览表
产污环节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时间(h) | 风量(m3/h) | 排放量(t/a) | 排放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水性醇酸树脂涂料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 颗粒物 | 200 | 15000 | 0.0062 | 0.5167 | 0.0016 |
非*烷总烃 | 0.698 | 23.2667 | 0.349 | |||
醇酸调和漆面漆喷漆及烘干废气 | 颗粒物 | 2000 | 15000 | 0.0043 | 0.358 | 0.0018 |
非*烷总烃 | 1.031 | 34.3667 | 0.5155 | |||
二*苯 | 0.266 | 8.8667 | 0.133 | |||
热固性粉末涂料烘干废气 | 非*烷总烃 | 800 | 1500 | 0.05 | 1.322 | 0.0198 |
⑧食堂油烟
本项目就餐人数约120人/d。据统计,目前人均食用油用量约30g/人·d,一般油烟挥发量占总耗油量的3%,则油烟日产生量为0.108kg,年产生量为0.0324t/a。项目拟安装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烟气排放量为0.00486t/a,油烟净化器风量为2000m3/h,风机每天工作6小时,油烟废气中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35mg/m3,经处理后废气中油烟浓度小于2mg/m3,可以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HJ1086-2020)本项目大气环境监测计划如下:
表4-5??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计划 | 执行排放标准 |
无组织废气 | 厂界外1m | 颗粒物 | 1次/半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非*烷总烃 | 1次/半年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 ||
二*苯(以苯系物计) | 1次/半年 | |||
喷砂/抛丸废气 | DA001排气筒 | 颗粒物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打磨废气 | 颗粒物 | 1次/年 | ||
喷粉粉尘 | DA002排气筒 | 颗粒物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底漆喷漆废气 | DA003排气筒 | 非*烷总烃 | 1次/年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
二*苯 | 1次/年 | |||
颗粒物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 | DA004排气筒 | 非*烷总烃 | 1次/年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
二*苯 | 1次/年 | |||
颗粒物 | 1次/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4)废气污染防治技术可行性分析
焊接烟尘∶本项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焊接工序系数表,本项目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颗粒物属于可行性技术。
喷砂/抛丸废气、打磨废气:本项目喷砂/抛丸、打磨工序均在车间固定的区域进行,在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预处理工序系数表,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属于可行性技术。
喷粉粉尘:本项目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处理后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涂装工序系数表,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粉粉尘属于可行性技术。
底漆喷漆废气:本项目底漆喷漆废气拟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处理后非*烷总烃、二*苯可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涂装工序系数表,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属于可行性技术,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去除漆雾属于可行性技术。
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本项目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拟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处理后非*烷总烃、二*苯可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第24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5专用设备制造业系数手册”的涂装工序系数表,本项目采用二级活性炭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属于可行性技术,采用喷淋塔+干式过滤去除漆雾属于可行性技术。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根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小型饮食业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为60%,项目拟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效率为85%,达到标准要求,属于可行性技术。
(5)废气排放影响分析
根据《 (略) 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23年12月)》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 (略) 2023年PM2.5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根据监测数据,项目西侧50m居民点TVOC、TSP达到标准要求,项目西南侧300m居民点二*苯达到标准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本项目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砂/抛丸、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粉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底漆喷漆废气拟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面漆喷漆及烘干固化废气通过“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由屋顶排放;通过采取严格切实有效可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综上,各类废气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1)废水污染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具体源强如下:
表4-6??废水污染源情况表
序号 | 废水类型 | 产生量 (m3/a)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m3/a) | 排放方式 | 排放去向 |
1 | 生活污水 | 5040 | 化粪池 | 5032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表4-7??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污染治理设施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 ||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 ||||||
生活污水 | 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 | (略) 污水处理厂 |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但有周期规律性 | TW001 | 化粪池 | 厌氧发酵 | DW001 | 是 |
(2)源强核算与治理措施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12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生活用水量参考《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43/T388-2020),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以145L/人?d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5040m3/a,废水产生量按给水量的80%计,计算可知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32m3/a。
表4-8项目废水污染物产排量一览表
污染源 | 污水量m3/a | 污染物 名称 | 产生情况 | 厂区排放情况 | 污水处理厂排放情况 | |||
产生浓度 (mg/L) | 产生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排放浓度 (mg/L) | 排放量 (t/a) | |||
生活污水 | 4032 | COD | 400 | 1.613 | 250 | 1.008 | 50 | 0.202 |
BOD5 | 300 | 1.210 | 120 | 0.484 | 10 | 0.04 | ||
SS | 300 | 1.210 | 150 | 0.605 | 10 | 0.04 | ||
NH3-N | 30 | 0.121 | 15 | 0.06 | 5 | 0.02 | ||
动植物油 | 25 | 0.101 | 20 | 0.081 | 1 | 0.004 |
(3)监测计划
表4-9??废水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率 | 执行排放标准 |
废水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pH、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 | 每半年监测一次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表4三级标准 |
(4)废水排放影响分析
本项 (略) (略) 高新区智慧家居产业园一期, (略) 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项目区域排水管道的铺设也已建成, (略) 政污水管网能够顺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已达到2.32万t/d。采用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厂区主体工艺采用氧化沟处理工艺,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涟水河。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44m3/d,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仅占该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的0.058%。 (略) 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负荷造成冲击。
3、噪声
(1)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针对噪声产生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具体噪声源强见表4-10。
表4-10 ?项目噪声源情况表
????? 序号 | 声源 | ????? 数量 | 噪声源强(dB(A)) | 运行工况 | 防治措施 | 治理后声级(dB(A)) |
1 | 数控激光下料机 | 2台 | 85 | 间歇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 70 |
2 | 数控折弯机 | 2台 | 85 | 间歇 | 70 | |
3 | 铣床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4 | 摇臂钻床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5 | 龙门金属带锯床 | 2台 | 75 | 间歇 | 60 | |
6 | 单头液压弯管机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7 | 压铆机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8 | 联合冲剪机 | 1台 | 75 | 间歇 | 60 | |
9 | 铣边机 | 1台 | 70 | 间歇 | 55 | |
10 | 砂轮机 | 1台 | 80 | 间歇 | 65 | |
11 | 二保焊焊机 | 50台 | 85 | 间歇 | 70 | |
12 | 逆变式直流氩弧焊机 | 4台 | 85 | 间歇 | 70 | |
13 | 喷砂抛丸房(含压缩机2台) | 1套 | 80 | 间歇 | 65 | |
14 | 油漆房(含压缩机2台) | 2套 | 80 | 间歇 | 65 | |
15 | 电烤房 | 1套 | 80 | 间歇 | 65 |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主要集中在厂区西南,拟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点源衰减(随距离衰减)公式:
式中:Lp(r)——预测点的噪声值;
Lp(r0)——参照点的噪声值;
r、r0——预测点、参照点到噪声源处的距离。
噪声叠加公式:
式中:——预测点处的等效声级,dB(A);
——第个点声源对预测点的等效声级,dB(A)。
(3)预测参数
噪声点位距离各厂界距离如下表所示:
表4-11??本项目噪声预测参数表 单位:距离(m) 声级/贡献值dB(A)
噪声源 | 治理后噪声级 | 距离厂界距离和贡献值 | |||||||||
厂界东 | 厂界南 | 厂界西 | 厂界北 | 厂界西侧居民 |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距离 | 贡献值 | ||
设备噪声 | 88.05 | 110 | 47.2 | 90 | 48.0 | 120 | 46.5 | 150 | 44.5 | 155 | 44.2 |
合计 | / | 47.2 | / | 48.0 | / | 46.5 | / | 44.5 | / | 44.2 |
(4)预测结果
本项目各厂界预测结果详见下表。
表4-1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单位:dB(A)
测点序号 | 昼/夜 | 背景值 | 贡献值 | 预测值 | 标准 | 评价结果 |
东厂界Z1 | 昼 | / | 47.2 | 47.2 | ≤65 | 达标 |
夜 | / | 47.2 | 47.2 | ≤55 | 达标 | |
南厂界Z2 | 昼 | / | 48.0 | 48.0 | ≤65 | 达标 |
夜 | / | 48.0 | 48.0 | ≤55 | 达标 | |
西厂界Z3 | 昼 | / | 46.5 | 46.5 | ≤65 | 达标 |
夜 | / | 46.5 | 46.5 | ≤55 | 达标 | |
北厂界Z4 | 昼 | / | 44.5 | 44.5 | ≤65 | 达标 |
夜 | / | 44.5 | 44.5 | ≤55 | 达标 | |
厂界北侧居民Z5 | 昼 | 44.2 | ≤60 | 达标 | ||
夜 | 44.2 | ≤50 | 达标 |
从预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固定声源在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密闭及厂房隔声等综合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西侧居民点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为避免噪声扰民,本项目应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项目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
②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和员工教育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强化运输车辆管理根据调查,当车辆在平滑路面行驶时其噪声值较坑洼路面行驶时的噪声值要低15dB(A)。因此,要求项目单位修筑平滑道路。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进入场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同时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夜间严禁鸣笛。项目单位只要落实上述噪声治理措施,增强环保意识,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就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也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5)监测计划
表4-13??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
项目 | 监测位置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执行排放标准 |
噪声 | 项目外边界1m | Leq[dB(A)] | 每季度监测一次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4、固体废物
(1)固废污染源
表4-14??本项目固废产生情况表 ?单位:t/a
名称 | 属性 | 形态 | 危险特性 | 产生量 (t/a) | 利用/处置量(t/a) |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固态 | / | 18 | 18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废包装材料 | 一般固废 | 固态 | / | 3 | 3 | 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
收集粉尘 | 固态 | / | 22.3337 | 22.3337 | ||
边角料 | 固态 | / | 16.7824 | 16.7824 | ||
焊渣 | 固态 | / | 0.04 | 0.04 | ||
废钢丸 | 固态 | / | 2 | 2 | ||
废切削液 | 危险废物 | 液体 | HW09 | 5 | 5 | 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漆渣 | 固态 | HW12 | 0.11 | 0.11 | ||
废漆料桶 | 固态 | HW49 | 0.4 | 0.4 | ||
废过滤棉 | 固态 | HW49 | 0.8 | 0.8 | ||
废活性炭 | 固态 | HW49 | 10.806 | 10.806 | ||
废润滑油 | 液体 | HW08 | 0.04 | 0.04 | ||
废机械油 | 液体 | HW08 | 0.085 | 0.085 | ||
废含油抹布 | 固态 | HW49 | 0.02 | 0.02 | ||
废油桶 | 固态 | HW08 | 0.05 | 0.05 |
(2)源强核算及处理措施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边角料、焊渣、废钢丸、废切削液、漆渣、废漆料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机械油、废含油抹布和废油桶。
①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120人,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计,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60kg/d(18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②废包装材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3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③收集粉尘
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22.3337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④边角料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少量边角料,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中“33 金属制品业”的金属结构体及其部件(废边角料、废包装物)排污系数6.17kg/t产品,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6.7824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⑤焊渣
本项目采用焊丝、焊条进行焊接,用量5t/a,焊接产生的部分粉尘由于质量较大沉降车间地面形成焊渣,产生量参照(许海萍,刘琳,任婷婷等.机加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中常见污染物源强估算及污染治理[J].湖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取8g/kg,则本项目焊渣产生量为0.04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⑥废钢丸
抛丸机使用过程中,会定期更换内部的钢丸,废钢丸产生量约为2t/a。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后外售。
⑦废切削液
项目锯床、钻床等设备运行过程中需使用切削液进行降温和润滑,需要定期进行更换,废切削液产生量约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废切削液属于“HW09 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中的“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6-09)”,废切削液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⑧漆渣
项目喷漆过程中会产生漆渣,根据前文可知,漆渣产生量为0.11t/a。经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属于危险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危废代码900-252-12,于厂内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⑨废漆料桶
项目在喷漆工序会产生废漆料桶项目漆料为400桶,空桶质量约1kg/桶,本项目废漆料桶产生量为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属于危险废物 HW49,代码为900-041-49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于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⑩废过滤棉
项目采用漆雾过滤棉对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漆雾进行吸附,类别同类型企业,过滤棉约3个月左右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约为0.2t,则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中规定,废过滤棉属于“HW49 其他废物”中的“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1-49)”,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1kg活性炭对有机废气吸附量一般在0.2-0.3kg,本项目取值0.30kg,根据计算项目有机废气活性炭去除量为2.4937t/a,则活性炭吸附用量为8.3123t/a,则废活性炭产生量年为10.806t/a。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39-49。建设单位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润滑油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对机械润滑时产生一定量的废润滑油,项目预计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7-08。本项目废机油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机械油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机械油对机械保养时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械油,项目预计废机油产生量为0.08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900-217-08。本项目废机油经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废含油抹布
项目部分机加工设备使用较长时间后需用抹布进行清理擦拭,会产生少量废含油抹布,产生量为0.02t/a。该部分废含油抹布属于“HW49 其他废物”中的“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900-041-49)”,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废油桶
项目使用润滑油、机械油时会产生废包装桶,以25kg/桶计,约50 桶,空桶质量约1kg/桶,该部分废包装桶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该部分废包装桶属于“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中的“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900-249-08)”,经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具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生活垃圾:本项目共产生生活垃圾18t/a,项目生活垃圾均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包装材料3t/a、收集粉尘22.3337t/a、边角料16.7824t/a、焊渣0.04t/a、废钢丸2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本项目拟建设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危险废物: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5t/a、漆渣0.11t/a、废漆料桶0.4t/a、废过滤棉0.8t/a、废活性炭10.806t/a、废润滑油0.04t/a、废机械油0.085t/a、废含油抹布0.02t/a和废油桶0.05t/a,本项目共产生危险废物17.311t/a,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本项目拟建设40m2危废暂存间,能容纳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第三十六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2)《固体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3)《固体法》第四十条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 (略) 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要求:
(1)按危险废物类别采用符合标准的容器贮存,加上标签,由专人负责管理。收运车应采用密闭运输方式,并建立危废台账防止外泄。《固体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固体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3)危险废物暂存周期不得超过一年,危险废物需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体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在交由有资质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并由双方单位保留备查。《固体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置的前提下,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管理计划
定期检查台账统计资料,每月统计向环保部门报告,做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处理量、贮存量、处置量等运行记录清单。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日至6月1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湖南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绿色建材搅拌设备制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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