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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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瓮马铁路南北延伸线项目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

(略) 沙堡办事处沙堡办事处

中铁二十局集 (略)

贵州柏年 (略)

本项目位于 (略) 沙包堡办事处境内,主要对 110kV

甘杨线 P10#~P12#段、110kV 甘谢I回 P9P12#段、110kV 甘谢

I回P12#~P14#段、110kV 甘龙I回 P9#~P12#段、110kV 甘龙II

回 P11#~P13#段共五段进行迁改。

(一)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便道尽量利 (略) ,减少施工临时占地,临时施工

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均布置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开挖面

及时平整,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取临时拦挡措施。线路施工临

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占

地区 (除塔基基脚外 )尽可能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塔基

拆除要及时对拆除塔基进行植被恢复,并恢复其原有土地利用功

能。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

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的控制施工作业

面积,并对粉状物料堆存采取覆盖措施;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

-8

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略)

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线路塔基开挖时

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

尘,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修筑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

洒水抑尘及施工,不外排。禁止在木表河河道两侧区域设置临时

堆土场及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地,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木表河水

体。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

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

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合理布置施工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停工;运输车辆在作业时,应采取

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减小对施工点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

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

土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 塔基开挖时产生

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塔基周围进行平整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政府主管部门

9-

指定堆放地点。

6.穿越林区和古树的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沿线树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破坏征地范围之外以及

不影响施工的植被;砍伐树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区域

远离树冠冠幅范围;临时施工场地设置远离古树区域,古树周边

严禁设置堆料场地; 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 (略) 线

避开古树附近区域;古树区域设置警示标识,严禁施工人员对古

树进行砍削、折枝、剥皮等行为:严禁施工人员乱排施工废水、

随意倾倒施工建筑垃圾避免对古树生长造成影响

7.跨越水体 (木表河) 的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塔基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

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不得在河道两侧

区域设置临时堆土场及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地,邻近河流的塔基施

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

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施工建筑垃圾等排入水体,

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二)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 严格按照设计资料中规范设计架 (略) 导线对地

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略) 下相导线最大弧垂处距离地面及

跨越建筑物时距离建筑物最小距离满足设计标准要求,以确保线

10

路周边电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

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 公众曝露控

制限值 4kV/m、100uT 标准要求

(2)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确保导线最大弧垂对地

高度最小距离满足设计要求,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 运行期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对工作人

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

沿线敏感点处电磁环境达标。

(4) 项目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对

线路沿线电磁环境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符合相关评

价标准。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

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

外来物种,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 (略) 段,及时联系工程

建设 (略) 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略) 的电晕。在满

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

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报批稿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拟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 、0854-*

传真:0854-* 、0854-*

通讯地址: (略) (略) 109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略) 经济开发区幸福大厦(匀东贵州饭店旁)黔南州、 (略) 一体化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州生态环境局B216室,085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

(略) 沙堡办事处沙堡办事处

中铁二十局集 (略)

贵州柏年 (略)

本项目位于 (略) 沙包堡办事处境内,主要对 110kV

甘杨线 P10#~P12#段、110kV 甘谢I回 P9P12#段、110kV 甘谢

I回P12#~P14#段、110kV 甘龙I回 P9#~P12#段、110kV 甘龙II

回 P11#~P13#段共五段进行迁改。

(一)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便道尽量利 (略) ,减少施工临时占地,临时施工

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均布置在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开挖面

及时平整,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取临时拦挡措施。线路施工临

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占

地区 (除塔基基脚外 )尽可能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塔基

拆除要及时对拆除塔基进行植被恢复,并恢复其原有土地利用功

能。施工前应进行表土剥离,将表土单独堆存并做好覆盖、拦挡

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的控制施工作业

面积,并对粉状物料堆存采取覆盖措施;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

-8

辆进行限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 (略)

和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线路塔基开挖时

应对临时堆砌的土方进行合理遮盖,减少大风天气引起的二次扬

尘,线路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覆土回填。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时修筑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

洒水抑尘及施工,不外排。禁止在木表河河道两侧区域设置临时

堆土场及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地,严禁将施工废水排入木表河水

体。工程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污水依托

民房现有设施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和

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 合理布置施工设备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停工;运输车辆在作业时,应采取

限时、限速行驶等措施,减小对施工点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

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垃圾收集系统

土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 塔基开挖时产生

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塔基周围进行平整

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输至政府主管部门

9-

指定堆放地点。

6.穿越林区和古树的保护措施

严格控制沿线树木的砍伐数量,严禁破坏征地范围之外以及

不影响施工的植被;砍伐树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区域

远离树冠冠幅范围;临时施工场地设置远离古树区域,古树周边

严禁设置堆料场地; 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 (略) 线

避开古树附近区域;古树区域设置警示标识,严禁施工人员对古

树进行砍削、折枝、剥皮等行为:严禁施工人员乱排施工废水、

随意倾倒施工建筑垃圾避免对古树生长造成影响

7.跨越水体 (木表河) 的保护措施

合理选择塔基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

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 不得在河道两侧

区域设置临时堆土场及设置混凝土搅拌场地,邻近河流的塔基施

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

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及施工建筑垃圾等排入水体,

影响水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二)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 严格按照设计资料中规范设计架 (略) 导线对地

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略) 下相导线最大弧垂处距离地面及

跨越建筑物时距离建筑物最小距离满足设计标准要求,以确保线

10

路周边电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

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 公众曝露控

制限值 4kV/m、100uT 标准要求

(2)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确保导线最大弧垂对地

高度最小距离满足设计要求,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3) 运行期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对工作人

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工作,确保

沿线敏感点处电磁环境达标。

(4) 项目运行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对

线路沿线电磁环境进行监测,确保项目周边电磁环境符合相关评

价标准。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塔基处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线路维护和检修中仅对影响

安全运行的树木进行削枝,不进行砍伐;线路巡视时应避免带入

外来物种,留意电晕发生相对频繁 (略) 段,及时联系工程

建设 (略) 维护,保证在此附近活动的动物安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 (略) 的电晕。在满

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

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

报批稿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略) 南北延伸线项目35-110k (略) 迁改工程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1234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0854-*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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