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鱼形山街道大河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湖南省益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沧水铺镇灵宝山社区板桥湾组与沧水铺镇沧水铺村新屋组交界处
益阳市鱼形山街道大河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湖南省益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沧水铺镇灵宝山社区板桥湾组与沧水铺镇沧水铺村新屋组交界处
填表日期:2024-06-03
(略) 鱼形山街道大河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沧水铺镇灵宝山社区板桥湾组与沧水铺镇沧水铺村新 屋组交界处 | 2100 | ||
(略) 鱼形山水库管理所 | 刘平 | ||
850 | 59 | ||
2024-12-30 | |||
改建 | |||
上下游翼墙拆除重建;堰体:闸基进行灌浆防渗处理;闸墩:冲沙闸排架拆除重建;闸门:更换闸门,设置止水;启闭设施:启闭设施拆除重建,设置启闭机房,增设工作桥;消能设施:消力池拆除重建,增设海漫末端防冲设施;上、下游河床:对上游河床及下游滞留堆积砂石进行清淤处理;观测设施:设置观测设施。 | |||
其他措施: (1)施工工地周围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围挡或者围墙; (2)施工工地内的裸露土地超过四十八小时不能连续施工的,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或者喷淋、洒水等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3)散装物料集中分区、分类存放,并根据易产生扬尘污染程度,分别采取密闭存放或者覆盖等其他有效防尘措施,禁止抛掷、扬撒和在围挡外堆放; (4)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分类存放和覆盖,并定时喷淋; (5)工地车辆出口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和污水收集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对出场车辆冲洗干净,禁 (略) ; (6)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 (略) 等进行硬化并辅以喷淋、洒水等措施; (7)施工现场进行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 (8)开挖和回填土方作业面采取喷淋、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 (9) (略) 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0)对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1)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承担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12)制定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在项目工地设立公示牌,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弃碴、沉淀池污泥、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废材料、废包装袋及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运至弃渣场统一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合理施工布置,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临时堆放的表土,及时利用。(2)工程施工期间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堆料场附近,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覆土。(3)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活动。(5)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排入水体,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禁排。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 (略) 垃圾场处理。(6)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应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7)对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8)项目完工后,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境的影响。(9)禁止在水域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以免对区域水质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10)工程施工后期,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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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6-03
(略) 鱼形山街道大河坝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 |||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沧水铺镇灵宝山社区板桥湾组与沧水铺镇沧水铺村新 屋组交界处 | (平方米) | 2100 | |
(略) 鱼形山水库管理所 | 刘平 | ||
850 | 59 | ||
2024-12-30 | |||
改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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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翼墙拆除重建;堰体:闸基进行灌浆防渗处理;闸墩:冲沙闸排架拆除重建;闸门:更换闸门,设置止水;启闭设施:启闭设施拆除重建,设置启闭机房,增设工作桥;消能设施:消力池拆除重建,增设海漫末端防冲设施;上、下游河床:对上游河床及下游滞留堆积砂石进行清淤处理;观测设施:设置观测设施。 | |||
其他措施: (1)施工工地周围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围挡或者围墙; (2)施工工地内的裸露土地超过四十八小时不能连续施工的,采取覆盖防尘布、 (略) 或者喷淋、洒水等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3)散装物料集中分区、分类存放,并根据易产生扬尘污染程度,分别采取密闭存放或者覆盖等其他有效防尘措施,禁止抛掷、扬撒和在围挡外堆放; (4)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运的,分类存放和覆盖,并定时喷淋; (5)工地车辆出口配备车辆冲洗装置和污水收集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对出场车辆冲洗干净,禁 (略) ; (6)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生活区 (略) 等进行硬化并辅以喷淋、洒水等措施; (7)施工现场进行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 (8)开挖和回填土方作业面采取喷淋、洒水等有效防尘措施; (9) (略) 人民政府的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0)对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11)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承担施工期间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12)制定具体的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3))在项目工地设立公示牌,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弃碴、沉淀池污泥、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废材料、废包装袋及 (略) 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运至弃渣场统一处理。 |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 |||
有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组织与管理,合理施工布置,减少不必要的施工占地;各种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临时堆放的表土,及时利用。(2)工程施工期间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在堆料场附近,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覆土。(3)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活动。(5)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排入水体,生活污水与生产污水禁排。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由施工 (略) 垃圾场处理。(6)施工用料的堆放应远离水体,应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7)对施工人员作必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合理组织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排水设计和施工。(8)项目完工后,做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对水生生境的影响。(9)禁止在水域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以免对区域水质和水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10)工程施工后期,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和平整场地,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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