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年产20亿粒新固能射钉药柱片、配装20亿发一体射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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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年产20亿粒新固能射钉药柱片、配装20亿发一体射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年产20亿粒新固能射钉药柱(片)、配装20亿发一体射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 (略) 88号(西南商贸城17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年产20亿粒新固能射钉药柱(片)、配装20亿发一体射钉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龙马潭区罗汉镇湾桥板101号

泸 (略)

四川 (略)

本项 (略) 龙马潭区罗汉街道湾桥板101号,租赁 (略) 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占地*m2,建筑面积约6000m2,利旧改造18栋工房,项目建成后配置1套20亿粒新固能射钉药柱(片)、配装20亿发一体射钉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浸泡池、沉淀池等收集后,沉积物回用于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输送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胶化烘干废气通过设置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混料工段为封闭系统,绝大部分粉尘在密闭系统内收集后回收利用,仅极少量粉尘逸散至工房内,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不合格物料重新投入胶化机混合回用于生产;不合格药柱和实验分析废物收集后捣碎,混入包覆材料使用,加入*酸*酯,调至为包覆液使用;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及废活性炭,经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年产20亿粒新固能射钉药柱(片)、配装20亿发一体射钉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 (略) 88号(西南商贸城17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年产20亿粒新固能射钉药柱(片)、配装20亿发一体射钉生产线建设项目

(略) 龙马潭区罗汉镇湾桥板101号

泸 (略)

四川 (略)

本项 (略) 龙马潭区罗汉街道湾桥板101号,租赁 (略) 现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项目占地*m2,建筑面积约6000m2,利旧改造18栋工房,项目建成后配置1套20亿粒新固能射钉药柱(片)、配装20亿发一体射钉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浸泡池、沉淀池等收集后,沉积物回用于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既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输送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胶化烘干废气通过设置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混料工段为封闭系统,绝大部分粉尘在密闭系统内收集后回收利用,仅极少量粉尘逸散至工房内,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落实各项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不合格物料重新投入胶化机混合回用于生产;不合格药柱和实验分析废物收集后捣碎,混入包覆材料使用,加入*酸*酯,调至为包覆液使用;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清运;废润滑油、含油抹布、手套及废活性炭,经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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