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的泸州郎嘉高档陶瓷酒瓶和日用瓷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的泸州郎嘉高档陶瓷酒瓶和日用瓷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的泸州郎嘉高档陶瓷酒瓶和日用瓷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 (略) 88号(西南商贸城17区)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泸州郎嘉高档陶瓷酒瓶和日用瓷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河咀村 | (略) | 四川 (略) | 项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河咀村,主要建设年产*支高档陶瓷酒瓶生产线和*件日用瓷生产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筑面积*.96m2,地上建筑面积 *.84m2,地下建筑面积*.12m2。主要建设A1原料车间B1成瓷车间C1彩瓷车间、A2原料车间B2成瓷车间C2彩瓷车间、C3主厂房(本次C3厂房不安装生产线,为二期预留厂房)、精品车间、手绘车间(含消防水池及泵房)、原料车间、废水处理站(含固废库、危废库、维修车间及纸品库)、办公楼和食堂(含地下车库)、倒班宿舍、门卫及消防控制室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本项目预处理池收集 (略) (略) ,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制备废气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20m排气筒排放;喷釉废气密闭负压收集+一级折流板+二级滤芯除尘器与干燥废气低氮燃烧技术+15m排气筒排放;素、釉、气烤花炉窑废气低氮燃烧技术+15m排气筒排放;粉状物料料场采用封闭料场(仓、库、棚),并采取抑尘措施;块石、粘湿物料等料场采用封闭、半封闭料场(仓、库、棚),或四周设置 (略) 、挡风墙,或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挡风墙高度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有包装袋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原料的干磨、制粉、筛分、混合、配料等工序,均应采用封闭式作业; (略) 应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加强车间换气通风。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在设备选型时即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对于具有固定位置的设备,在其底部加装减震垫或设置软连接以降噪;消声,对于空气动力型产噪设备,加装消声器以降噪;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将高噪设备集中布置于厂房中部位置;绿化降噪,加强厂内及厂周的绿化,种植高大树木等以降噪;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泥浆、白釉、石膏废水沉淀渣、除尘灰、不合格坯,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回用;破损陶瓷及不合格品,暂存于固废堆场,定期送瓷砖厂回用;废石膏模具暂存于固废堆场,定期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废堆场,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与废油桶、含油棉纱、在线监测废液、红釉废水沉淀渣、青釉废水沉淀渣,暂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厂区内建设生活垃圾临时收集处理设施(包括垃圾筒、包装袋等),全部由专人定期送往生活垃圾处置场。 |
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的泸州郎嘉高档陶瓷酒瓶和日用瓷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 (略) 88号(西南商贸城17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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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泸州郎嘉高档陶瓷酒瓶和日用瓷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河咀村 | (略) | 四川 (略) | 项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河咀村,主要建设年产*支高档陶瓷酒瓶生产线和*件日用瓷生产线及附属设施。项目建筑面积*.96m2,地上建筑面积 *.84m2,地下建筑面积*.12m2。主要建设A1原料车间B1成瓷车间C1彩瓷车间、A2原料车间B2成瓷车间C2彩瓷车间、C3主厂房(本次C3厂房不安装生产线,为二期预留厂房)、精品车间、手绘车间(含消防水池及泵房)、原料车间、废水处理站(含固废库、危废库、维修车间及纸品库)、办公楼和食堂(含地下车库)、倒班宿舍、门卫及消防控制室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本项目预处理池收集 (略) (略) , (略) 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制备废气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20m排气筒排放;喷釉废气密闭负压收集+一级折流板+二级滤芯除尘器与干燥废气低氮燃烧技术+15m排气筒排放;素、釉、气烤花炉窑废气低氮燃烧技术+15m排气筒排放;粉状物料料场采用封闭料场(仓、库、棚),并采取抑尘措施;块石、粘湿物料等料场采用封闭、半封闭料场(仓、库、棚),或四周设置 (略) 、挡风墙,或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挡风墙高度不低于堆存物料高度的1.1倍;有包装袋的物料采取覆盖措施;原料的干磨、制粉、筛分、混合、配料等工序,均应采用封闭式作业; (略) 应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加强车间换气通风。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在设备选型时即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对于具有固定位置的设备,在其底部加装减震垫或设置软连接以降噪;消声,对于空气动力型产噪设备,加装消声器以降噪;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将高噪设备集中布置于厂房中部位置;绿化降噪,加强厂内及厂周的绿化,种植高大树木等以降噪;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泥浆、白釉、石膏废水沉淀渣、除尘灰、不合格坯,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回用;破损陶瓷及不合格品,暂存于固废堆场,定期送瓷砖厂回用;废石膏模具暂存于固废堆场,定期外售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固废堆场,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废润滑油与废油桶、含油棉纱、在线监测废液、红釉废水沉淀渣、青釉废水沉淀渣,暂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厂区内建设生活垃圾临时收集处理设施(包括垃圾筒、包装袋等),全部由专人定期送往生活垃圾处置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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