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厅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略) 88号A2座

邮编:*

2024年61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略) (略) 区新增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4〕60号

2024-6-18

2

成都方大炭炭 (略) 新增使用Ⅱ类放射源项目

川环审批〔2024〕61号

2024-6-18

3

东方电气集团 (略) 新增两套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4〕62号

2024-6-1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8日我厅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7月3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8-*

通讯地址: (略) (略) 88号A2座

邮编:*

2024年618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略) (略) (略) 区新增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4〕60号

2024-6-18

2

成都方大炭炭 (略) 新增使用Ⅱ类放射源项目

川环审批〔2024〕61号

2024-6-18

3

东方电气集团 (略) 新增两套X射线实时成像系统核技术利用项目

川环审批〔2024〕62号

2024-6-18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