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1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1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有关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 (略) 行 (略) (http://**)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企业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陈述材料(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报送我局建设项目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统一由我局建设项目科窗口受理,如所附证件、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保证审批存档材料的完整,所有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改。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审批局建设项目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建设项目科咨询。
联系电话:077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通信地址: (略) 玉洞 (略) 民中心B (略) 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附件: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1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1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资质类别及等级 | 存在的问题 | 审查意见 |
1 | 广西 (略) | 首次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无 | 同意 |
2 | 广西自贸区 (略) | 首次申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无 | 同意 |
3 | 广西 (略) | 首次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技术负责人阳庆要的业绩1无法判定是否本人业绩 | 不同意 |
4 | 广西 (略) | 增项申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技术负责人荷金艳的业绩1、2 (略) (略) 中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情况不完整,不能判定完成项目的建筑业企业是否为材料中所填报的企业,不予认可 | 不同意 |
注:公告期满后,核准结果将报送自治区住建厅复核,并制作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有关管理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 (略) 行 (略) (http://**)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示企业申请材料审查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交陈述材料(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报送我局建设项目科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陈述材料统一由我局建设项目科窗口受理,如所附证件、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验,由窗口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要求,为保证审批存档材料的完整,所有申报材料一经受理不再退改。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审批局建设项目科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建设项目科咨询。
联系电话:077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通信地址: (略) 玉洞 (略) 民中心B (略) 行政审批局建设项目科窗口
附件: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1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2024年自贸区南宁片区第13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资质类别及等级 | 存在的问题 | 审查意见 |
1 | 广西 (略) | 首次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无 | 同意 |
2 | 广西自贸区 (略) | 首次申请: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无 | 同意 |
3 | 广西 (略) | 首次申请: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技术负责人阳庆要的业绩1无法判定是否本人业绩 | 不同意 |
4 | 广西 (略) | 增项申请: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技术负责人荷金艳的业绩1、2 (略) (略) 中的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情况不完整,不能判定完成项目的建筑业企业是否为材料中所填报的企业,不予认可 | 不同意 |
注:公告期满后,核准结果将报送自治区住建厅复核,并制作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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