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2023年6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关于2023年6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项目名称 | 陇川县年生产加工*吨优质精米、年生产加工*吨玉米、粮食烘干*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陇川产业园区章凤轻工纺织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德宏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楚雄驰恒 (略) | |||
项目概况 | ||||||
德宏 (略) 于2019年10月建设陇川县年产*吨优质精米加工及配套仓储建设项目,并已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因市场需求,拟在现有厂区内将*吨优质精米生产线规模扩大至*吨/年,并增建*吨/玉米加工生产线、*吨/年粮食烘干生产线。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废气(谷物烘干及风选废气、大米加工粉尘、玉米加工粉尘、糠秕加工粉尘、食堂油烟)、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主要在现有厂房内安装设备,施工扬尘及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以无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无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 (略) 定期使用吸粪车运 (略) 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作业基本在厂房内完成且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生活垃圾投入厂区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钢材、废包装物等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城建部门制定位置堆放。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稻谷烘干废气及风选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大米加工生产线因脉冲除尘器风机功率不同,为了使该车间粉尘能够正常稳定排放,大米加工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玉米加工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糠秕包装在室内进行,包装口采用软连接与包装袋连接,少量无组织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无需用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 (略) 定期使用吸粪车运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略) ,最终进入陇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内噪声较大设备加固基座、减震。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杂草、稻秆收集自然干燥后作为热风炉燃料燃烧;瘪谷、谷芒经粉碎机粉碎后可作为糠秕出售;稻谷烘干、风选工艺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后可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或还田;大米加工生产线脉冲除尘器收尘、玉米加工生产线脉冲除尘器收尘直接作为糠秕出售;稻壳粉碎后作为糠秕出售;石子等杂物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包装废物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热风炉渣定期清理后无偿给周边农户还田作为肥料使用;机械维修委托陇川县城内维修厂进厂维修,废机油由机械维修单位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并清运处置,清理频率为1-2次/年。 | ||||||
公众参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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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德宏 (略) 关于同意公开环评文件的情况说明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项目名称 | 陇川县年生产加工*吨优质精米、年生产加工*吨玉米、粮食烘干*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陇川产业园区章凤轻工纺织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德宏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楚雄驰恒 (略) | |||
项目概况 | ||||||
德宏 (略) 于2019年10月建设陇川县年产*吨优质精米加工及配套仓储建设项目,并已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因市场需求,拟在现有厂区内将*吨优质精米生产线规模扩大至*吨/年,并增建*吨/玉米加工生产线、*吨/年粮食烘干生产线。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废气(谷物烘干及风选废气、大米加工粉尘、玉米加工粉尘、糠秕加工粉尘、食堂油烟)、废水(生活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主要在现有厂房内安装设备,施工扬尘及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以无无组织形式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无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 (略) 定期使用吸粪车运 (略) 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作业基本在厂房内完成且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主要噪声防治措施为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和安排施工时间,禁止昼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生活垃圾投入厂区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钢材、废包装物等可回收部分收集后出售给废品收购站,不可回收部分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城建部门制定位置堆放。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稻谷烘干废气及风选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大米加工生产线因脉冲除尘器风机功率不同,为了使该车间粉尘能够正常稳定排放,大米加工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玉米加工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糠秕包装在室内进行,包装口采用软连接与包装袋连接,少量无组织粉尘呈无组织形式排放;食堂油烟经现有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过程无需用水,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 (略) 定期使用吸粪车运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略) ,最终进入陇川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内噪声较大设备加固基座、减震。 (四)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杂草、稻秆收集自然干燥后作为热风炉燃料燃烧;瘪谷、谷芒经粉碎机粉碎后可作为糠秕出售;稻谷烘干、风选工艺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定期清理后可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或还田;大米加工生产线脉冲除尘器收尘、玉米加工生产线脉冲除尘器收尘直接作为糠秕出售;稻壳粉碎后作为糠秕出售;石子等杂物与生活垃圾一并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包装废物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热风炉渣定期清理后无偿给周边农户还田作为肥料使用;机械维修委托陇川县城内维修厂进厂维修,废机油由机械维修单位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理并清运处置,清理频率为1-2次/年。 | ||||||
公众参与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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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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