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豪润矿业有限公司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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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豪润矿业有限公司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环评公示
攀枝花豪润矿业有限公司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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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 (略) 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攀 (略) 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攀 (略) 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攀 (略)

建设地点: (略) 东区银江镇五道河二社

建设性质:技改

工程总投资:12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有铁精矿生产线基础上,新增1条钛中矿干燥及磁选生产线,才用本项目自产钛中矿及周边选厂钛中矿为原料生产钛精矿、次铁精矿,年产钛精矿30万吨、次铁精矿10万吨;新增1条尾矿回收利用生产线,采用原有项目尾矿为原料,采用浮选工艺选钛精矿,年处理螺旋选钛尾矿144万吨,年产钛精矿4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浮选车间废气、烘干废气、干选废气等。

2、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选矿废水、过滤机过滤水及堆场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尾矿、污泥、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治理措施

采用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定期清扫路面,严禁超载,杜绝汽车沿路抛洒,同时控制车速。对于堆场卸料扬尘和裸露地表扬尘,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对于暂时不扰动的堆体表面用密目网或彩条布遮盖等措施抑尘。

浮选车间的废气采用“复喷洗涤器+复档除沫器+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钛精矿烘干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复喷洗涤器+复档除沫器”进行处理;钛中矿烘干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复喷洗涤器(NaOH碱液喷淋)”处理;干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沉降、大气湍流扩散稀释后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地坪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均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选矿废水经浓缩池浓缩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渗滤水经收集后泵送至尾矿浓缩斗,最终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3、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尾矿、沉淀池及应急水池污泥经压滤脱水后送至石家湾综合渣场堆放。本项目布袋除尘器除尘清灰、喷淋塔除尘污泥经人工用覆膜编织袋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

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予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控制措施后即可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园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环境影响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 (略) 东区银江镇五道河二社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编制单位(四川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号2栋13号

邮箱:*@*q.com

(2)建设单位(攀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报告书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攀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东区

备注:

,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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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

《攀 (略) 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攀 (略) 原铁精矿生产线更新改造及尾矿回收利用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攀 (略)

建设地点: (略) 东区银江镇五道河二社

建设性质:技改

工程总投资:12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原有铁精矿生产线基础上,新增1条钛中矿干燥及磁选生产线,才用本项目自产钛中矿及周边选厂钛中矿为原料生产钛精矿、次铁精矿,年产钛精矿30万吨、次铁精矿10万吨;新增1条尾矿回收利用生产线,采用原有项目尾矿为原料,采用浮选工艺选钛精矿,年处理螺旋选钛尾矿144万吨,年产钛精矿4万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浮选车间废气、烘干废气、干选废气等。

2、水污染物

本项目运营期水污染物主要为选矿废水、过滤机过滤水及堆场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

3、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尾矿、污泥、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治理措施

采用洒水车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降尘,定期清扫路面,严禁超载,杜绝汽车沿路抛洒,同时控制车速。对于堆场卸料扬尘和裸露地表扬尘,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对于暂时不扰动的堆体表面用密目网或彩条布遮盖等措施抑尘。

浮选车间的废气采用“复喷洗涤器+复档除沫器+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钛精矿烘干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复喷洗涤器+复档除沫器”进行处理;钛中矿烘干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复喷洗涤器(NaOH碱液喷淋)”处理;干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无组织废气通过厂房沉降、大气湍流扩散稀释后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地坪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均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选矿废水经浓缩池浓缩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渗滤水经收集后泵送至尾矿浓缩斗,最终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及周边绿化,不外排。

3、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尾矿、沉淀池及应急水池污泥经压滤脱水后送至石家湾综合渣场堆放。本项目布袋除尘器除尘清灰、喷淋塔除尘污泥经人工用覆膜编织袋收集后,返回生产工序,作为生产原料。

危险废物收集后,送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予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控制措施后即可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园区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环境质量现状良好。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环境影响小,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项 (略) 东区银江镇五道河二社进行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到我单位咨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资料。期限均为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编制单位(四川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7号2栋13号

邮箱:*@*q.com

(2)建设单位(攀 (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报告书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至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攀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东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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