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荣辰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东莞市荣辰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荣辰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 (略) 1号
建设单位 (略) 荣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现有工 (略) 石排镇石排 (略) 17号,总投资额为*元,占地面积为2500m2,建筑面积2500m2,年加工生产汽车零部件*套、汽车导航部件*套、无人机塑胶件*套、其他塑胶外壳*套、真空包装机塑胶件*套,设有注塑机40台、碎料机9台等设备。由于现有厂房租期将至及生产所需,拟搬迁至 (略) 石 (略) 1号,实施迁扩建,迁扩建内容为: ①从“ (略) 石排镇石排 (略) 17号”搬迁至“ (略) 石 (略) 1号”; ②新增水帘柜2个、喷枪10把、移印机15台(详见设备表); 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5000m3,建筑面积*m3,年加工生产汽车零部件*套、汽车导航部件*套、无人机塑胶件*套、其他塑胶外壳*套、真空包装机塑胶件*套、塑胶配件*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 (略) 引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交具备有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的处理单位处理。 2、废气:项目破碎、搅拌工序经加强车间管理,喷漆、移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予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06-2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松山湖 (略) 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市荣辰精密模具科技有限公司(迁扩建)
建设地点 (略) 石 (略) 1号
建设单位 (略) 荣辰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广东兴华 (略)
项目概况 现有工 (略) 石排镇石排 (略) 17号,总投资额为*元,占地面积为2500m2,建筑面积2500m2,年加工生产汽车零部件*套、汽车导航部件*套、无人机塑胶件*套、其他塑胶外壳*套、真空包装机塑胶件*套,设有注塑机40台、碎料机9台等设备。由于现有厂房租期将至及生产所需,拟搬迁至 (略) 石 (略) 1号,实施迁扩建,迁扩建内容为: ①从“ (略) 石排镇石排 (略) 17号”搬迁至“ (略) 石 (略) 1号”; ②新增水帘柜2个、喷枪10把、移印机15台(详见设备表); 项目迁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5000m3,建筑面积*m3,年加工生产汽车零部件*套、汽车导航部件*套、无人机塑胶件*套、其他塑胶外壳*套、真空包装机塑胶件*套、塑胶配件*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略) , (略) 引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不外排;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交具备有处理能力的零散工业废水的处理单位处理。 2、废气:项目破碎、搅拌工序经加强车间管理,喷漆、移印、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 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予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4-06-20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略) 松山湖 (略) 6号创新科技园10号楼228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