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
阳原县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
阳原县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通知》(冀财农[2023]150号)有关要求,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原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办法》(阳农通字〔2024〕11号),文件对我县2024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已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经各乡镇核实,确定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及补贴标准,并以村为单位在村政务公开栏进行了两轮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现将补贴具体 (略) 上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补贴规模。省下达我县的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元,2023年结余资金*,结余资金与此次安排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一并统筹使用,2024年可用补贴资金4831.*万元,经乡镇统计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面积50.*万亩,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户。
二、补贴对象。此次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三、补贴依据。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收到的补贴资金总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结余资金规模以及经县农业局核实确定的补贴发放面积确定。即:本次补贴资金总量加专户结余资金总和除以补贴发放面积确定,以亩为单位。县域内统一的补贴标准*/亩。
五、补贴发放。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办理流程,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拨付到受益农户账户中。
2024年全县补贴资金规模4831.*万元,补贴面积50.*万亩,补贴标准*/亩,受益农户*户,现将补贴明细公示如下(见附件),请大家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监督电话: 0313-*
联系人:周波
阳原县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河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冀财农[2016]58号)文件精神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通知》(冀财农[2023]150号)有关要求,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阳原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办法》(阳农通字〔2024〕11号),文件对我县2024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已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单位。经各乡镇核实,确定了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及补贴标准,并以村为单位在村政务公开栏进行了两轮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现将补贴具体 (略) 上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补贴规模。省下达我县的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元,2023年结余资金*,结余资金与此次安排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一并统筹使用,2024年可用补贴资金4831.*万元,经乡镇统计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面积50.*万亩,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户。
二、补贴对象。此次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三、补贴依据。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一年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收到的补贴资金总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结余资金规模以及经县农业局核实确定的补贴发放面积确定。即:本次补贴资金总量加专户结余资金总和除以补贴发放面积确定,以亩为单位。县域内统一的补贴标准*/亩。
五、补贴发放。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办理流程,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拨付到受益农户账户中。
2024年全县补贴资金规模4831.*万元,补贴面积50.*万亩,补贴标准*/亩,受益农户*户,现将补贴明细公示如下(见附件),请大家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5日
监督电话: 0313-*
联系人: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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