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项目询价公告/
惠东县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项目询价公告/
我局就惠东县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略) 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惠东县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项目 | 一、项目需求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3〕190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商务厅 (略) 场监督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236号)文件工作要求,为摸清惠东县辖区范围内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水平,为下来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的总体目标提供数据支撑,需开展惠东县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 项目工作内容围绕惠东县辖区内所有工业用地(含物流仓储用地)及地上企业和第一类产业园(《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省级开发区—惠东县产业转移园)、第二类产业园和第三类产业园开展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统一调查时点,编制一张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底图、开展工业用地情况调查、开展产业园区用地情况调查、开展工业用地与企业、产业对应情况调查等工作,形成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成果数据库、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方案、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技术方案、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技术总结、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总结、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成果检查报告等工作成果。 项目成果应按照《广东省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技术方案》市级验收和省级抽检。 鉴于本项工作专业性强、时间要求紧,为确保成果能够按时提交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已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协助我局完成该项工作。 二、技术人员要求 (一)至少需派10名熟悉相关政策规定的土地估价师参与项目建设,服从业务股室的工作安排,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二)工作紧急期间,技术支持单位应增加人员投入,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供应商与技术人员均需与我局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记录、不泄漏一切信息,否则将面临责任追究。 |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售后维护保障能力,必须具有有效的土地评估资质,且已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需提供备案函及附记页);已取得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须在有效期限内),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并已入驻广 (略)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三)联系人:曾先生
(四)联系电话:0752-*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
四、报名方式
供应商报价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土地估价资质证书(含附记页)、报价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特此公告。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
我局就惠东县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略) 前来报价,现予以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惠东县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项目 | 一、项目需求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3〕1904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商务厅 (略) 场监督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关于开展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236号)文件工作要求,为摸清惠东县辖区范围内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水平,为下来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和产出水平、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的总体目标提供数据支撑,需开展惠东县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 项目工作内容围绕惠东县辖区内所有工业用地(含物流仓储用地)及地上企业和第一类产业园(《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省级开发区—惠东县产业转移园)、第二类产业园和第三类产业园开展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工作,以2023年12月31日为统一调查时点,编制一张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底图、开展工业用地情况调查、开展产业园区用地情况调查、开展工业用地与企业、产业对应情况调查等工作,形成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成果数据库、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方案、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技术方案、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技术总结、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工作总结、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成果检查报告等工作成果。 项目成果应按照《广东省工业用地和产业园区调查技术方案》市级验收和省级抽检。 鉴于本项工作专业性强、时间要求紧,为确保成果能够按时提交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已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协助我局完成该项工作。 二、技术人员要求 (一)至少需派10名熟悉相关政策规定的土地估价师参与项目建设,服从业务股室的工作安排,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二)工作紧急期间,技术支持单位应增加人员投入,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三)供应商与技术人员均需与我局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记录、不泄漏一切信息,否则将面临责任追究。 |
二、供应商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售后维护保障能力,必须具有有效的土地评估资质,且已在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需提供备案函及附记页);已取得土地估价机构信用等级证书(须在有效期限内),且处于正常执业状态,并已入驻广 (略) ;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地点:惠东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股
(三)联系人:曾先生
(四)联系电话:0752-*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
四、报名方式
供应商报价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土地估价资质证书(含附记页)、报价等材料进行现场报名。
特此公告。
惠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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