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环管字〔2024〕10号关于广西中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高端生态板、1000万张装饰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东环管字〔2024〕10号关于广西中大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立方米高端生态板、1000万张装饰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 (略) :
你单位报审的《广 (略) 年产*立方米高端生态板、*张装饰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位于田东县祥周镇新洲村林木深加工产业园内(地理坐标:东经107度0分56.308秒,北纬23度38分38.861秒)。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m2。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93%。项目规模为年产*立方米高端生态板、*张三聚氰胺装饰纸。项目配套建设一条胶水生产线,年生产脲醛树脂胶3500吨、三聚氰胺树脂胶900吨,生产后全部用于本项目生态板、三聚氰胺装饰纸使用,禁止外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新建1#车间生态板加工区,1F,占地面积*m2,钢架结构。新建2#车间三聚氰胺装饰纸生产区,1F,占地面积*m2,钢架结构,内设8条全自动三聚氰胺二次浸胶纸生产线。新建3#车间原料区,1F,占地面积*m2,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堆放项目生态板所需单板材料等。新建4#车间制胶区和锅炉区,1F,占地面积2048m2,钢架结构,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提供胶水和供热。
辅助工程:新建办公楼,占地面积884m2,框架结构,6F,供员工日常办公使用。新建综合楼,占地面积760m2,框架结构,6F,设置有员工食堂,供员工食宿。新建水泵房,占地面积70m2,砖混结构,1F。新建变电房,占地面积143m2,砖混结构,1F。
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热、供电工程。
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三级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设备+15m排气筒1套;三级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设备+15m排气筒1套;冷凝回流+水喷淋+三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1套;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15m排气筒1套;水浴+旋风+布袋除尘器+40m排气筒1套)、废水治理(化粪池1个)、固废治理(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20m2,位于2#厂房西北角;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20m2,位于2#厂房西北角。)、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应急处置系统(事故应急池1个,容积800m3;储罐区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设置围堰,并设置备用罐)。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施工期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频率、遮盖等防尘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浸胶、烘干、热压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制胶生产线产生的制胶废气、原木锯毛边、刮灰、砂光、锯边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及锅炉废气。三聚氰胺浸渍纸涂胶、浸胶、烘干工序产生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态板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制胶生产线产生的制胶废气经冷凝回流+水喷淋+三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3)排放;原木锯毛边、刮灰、砂光、锯边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锅炉废气经水浴+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锯毛边、刮灰、砂光、锯边等粉尘及涂胶、热压等废气中*醛、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A001、DA002、DA004排气筒高度为15m,未达到高于周边200m最高建筑物5m的要求,污染物排放速率从严50%执行;制胶废气*醛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的排放限值;厂房外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林地灌溉施肥。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锅炉除尘水及生活污水。蒸汽锅炉废水回用作除尘水,不外排;蒸汽锅炉烟气除尘水经设备自带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处理,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后,项目生活污水需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污标准要求后排入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至指定地点。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炉灰、废活性炭、废胶渣、废包装物、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含胶粘剂废抹布手套、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锅炉产生的锅炉灰渣外售作农肥综合利用;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给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供货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胶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液压油与废矿物油、含胶粘剂废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域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要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工作。根据《报告表》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划分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污染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制胶车间、储罐区等,采取的防渗技术措施要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
(六)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醛、*酸、氨水贮存、运输时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号)的管理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
四、根据《报告表》测算,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1.3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5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4t/a,*醛排放量为0.519t/a,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172t/a,氨气排放量为0.231t/a。
五、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略) 田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田东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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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略) :
你单位报审的《广 (略) 年产*立方米高端生态板、*张装饰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9-*-04-01-*)位于田东县祥周镇新洲村林木深加工产业园内(地理坐标:东经107度0分56.308秒,北纬23度38分38.861秒)。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1m2。项目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93%。项目规模为年产*立方米高端生态板、*张三聚氰胺装饰纸。项目配套建设一条胶水生产线,年生产脲醛树脂胶3500吨、三聚氰胺树脂胶900吨,生产后全部用于本项目生态板、三聚氰胺装饰纸使用,禁止外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新建1#车间生态板加工区,1F,占地面积*m2,钢架结构。新建2#车间三聚氰胺装饰纸生产区,1F,占地面积*m2,钢架结构,内设8条全自动三聚氰胺二次浸胶纸生产线。新建3#车间原料区,1F,占地面积*m2,钢架结构,主要用于堆放项目生态板所需单板材料等。新建4#车间制胶区和锅炉区,1F,占地面积2048m2,钢架结构,主要用于生产过程中提供胶水和供热。
辅助工程:新建办公楼,占地面积884m2,框架结构,6F,供员工日常办公使用。新建综合楼,占地面积760m2,框架结构,6F,设置有员工食堂,供员工食宿。新建水泵房,占地面积70m2,砖混结构,1F。新建变电房,占地面积143m2,砖混结构,1F。
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热、供电工程。
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三级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设备+15m排气筒1套;三级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设备+15m排气筒1套;冷凝回流+水喷淋+三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1套;中央除尘系统(布袋除尘)+15m排气筒1套;水浴+旋风+布袋除尘器+40m排气筒1套)、废水治理(化粪池1个)、固废治理(一般固废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20m2,位于2#厂房西北角;危险废物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20m2,位于2#厂房西北角。)、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应急处置系统(事故应急池1个,容积800m3;储罐区按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设置围堰,并设置备用罐)。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施工期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频率、遮盖等防尘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涂胶、浸胶、烘干、热压等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制胶生产线产生的制胶废气、原木锯毛边、刮灰、砂光、锯边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及锅炉废气。三聚氰胺浸渍纸涂胶、浸胶、烘干工序产生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生态板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三级活性炭+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制胶生产线产生的制胶废气经冷凝回流+水喷淋+三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3)排放;原木锯毛边、刮灰、砂光、锯边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锅炉废气经水浴+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m排气筒(DA005)排放。项目锯毛边、刮灰、砂光、锯边等粉尘及涂胶、热压等废气中*醛、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A001、DA002、DA004排气筒高度为15m,未达到高于周边200m最高建筑物5m的要求,污染物排放速率从严50%执行;制胶废气*醛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的排放限值;厂房外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林地灌溉施肥。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锅炉除尘水及生活污水。蒸汽锅炉废水回用作除尘水,不外排;蒸汽锅炉烟气除尘水经设备自带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前,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处理,不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后,项目生活污水需预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污标准要求后排入园 (略) ,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土石方及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至指定地点。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锅炉炉灰、废活性炭、废胶渣、废包装物、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含胶粘剂废抹布手套、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锅炉产生的锅炉灰渣外售作农肥综合利用;废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外售给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供货商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胶渣、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液压油与废矿物油、含胶粘剂废抹布手套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域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中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五)要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工作。根据《报告表》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划分重点污染防渗区、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污染防渗区。本项目重点防渗区域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制胶车间、储罐区等,采取的防渗技术措施要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
(六)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醛、*酸、氨水贮存、运输时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通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号)的管理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
四、根据《报告表》测算,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1.3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5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14t/a,*醛排放量为0.519t/a,非*烷总烃排放量为0.172t/a,氨气排放量为0.231t/a。
五、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略) 田东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田东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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