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维多利亚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苏州吴中维多利亚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吴中维多 (略) 迁建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苏州吴中维多 (略) 迁建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维多 (略)
建设地点: (略) 吴中 (略) 68号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租用 (略) 苏美中心裙房1-3层西段,涉及建筑面积*.65平方米,装修改造 (略) 服务,搬迁牙科综合治疗机、射频治疗仪、激光治疗仪、手术及监护设备、检验分析设备等,年接待人数*人次,住院床位数20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维多 (略)
建设地点: (略) 吴中 (略) 68号
联系人:欧阳锋
联系方式:0512-*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苏州和协 (略)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7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吴中维多 (略) 迁建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苏州吴中维多 (略) 迁建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维多 (略)
建设地点: (略) 吴中 (略) 68号
项目投资:*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租用 (略) 苏美中心裙房1-3层西段,涉及建筑面积*.65平方米,装修改造 (略) 服务,搬迁牙科综合治疗机、射频治疗仪、激光治疗仪、手术及监护设备、检验分析设备等,年接待人数*人次,住院床位数20张。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吴中维多 (略)
建设地点: (略) 吴中 (略) 68号
联系人:欧阳锋
联系方式:0512-*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苏州和协 (略)
地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7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63.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报告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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