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怀宁海螺2#窑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怀宁海螺2#窑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怀宁海螺2#窑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传真 | 0556-*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怀宁海螺2#窑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怀宁县石镜乡甘露村安徽 (略) 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编制主持人 | 张点击查看>>*(合肥禾田园 (略)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现有厂区内规划利用,主要利用安徽 (略) 主厂区内的空地,占地面积500m2。本次项目拟投资*元,依托怀宁海螺2#熟料生产线为载体建设3.*吨/年的替代燃料(生物质燃料、废旧布条)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2#水泥熟料生产线设置一套窑尾废气处理装置,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钠基粉剂无氨基水剂脱硫”处理后,利用2#熟料线设置的1根不低于90m高烟囱排放。现有2#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尾烟囱均配套设置了烟气在线监测装置。项目窑尾排气筒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标准限值;HCl、HF、Hg、二噁英、TOC、TI+Cd+Pb+As 和 Be+Cr+Sn+Sb+Cu+Co+Mn+Ni+V 等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总有机碳(TOC)因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增加的浓度不应超过 10mg/m3。项目烟粉尘、SO2、NOx未突破安徽 (略) 许可总量,不另行申请总量。 | ||
二、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工业冷却系统循环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本次技改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利用,不外排。 | |||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输送机、推料螺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将产生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安装隔音设施等措施等措施,确保项目四侧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 |||
四、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窑尾窑灰、卸料仓下料除尘灰、废滤袋、废机油等,窑尾窑灰利用现有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窑尾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窑内;废滤 (略) 进行合理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怀宁海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 |||
五、土壤及地下水: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防渗系数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满足 K≤10-7cm/s,或参照 * 执行;或参照GB*执行。 一般防渗区(替代燃料卸料口、2#窑尾投料区及其他生产和储存区域)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防渗系数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7cm/s,或参照 GB* 执行。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拟批准《怀宁海螺2#窑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电话 | 0556-* | 传真 | 0556-* |
地址 | 怀宁县数据资源(政务服务)管理局 | 邮编 | * |
项目名称 | 怀宁海螺2#窑替代燃料应用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怀宁县石镜乡甘露村安徽 (略) 厂区内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编制主持人 | 张点击查看>>*(合肥禾田园 (略)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现有厂区内规划利用,主要利用安徽 (略) 主厂区内的空地,占地面积500m2。本次项目拟投资*元,依托怀宁海螺2#熟料生产线为载体建设3.*吨/年的替代燃料(生物质燃料、废旧布条)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2#水泥熟料生产线设置一套窑尾废气处理装置,窑尾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除尘+钠基粉剂无氨基水剂脱硫”处理后,利用2#熟料线设置的1根不低于90m高烟囱排放。现有2#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尾烟囱均配套设置了烟气在线监测装置。项目窑尾排气筒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标准限值;HCl、HF、Hg、二噁英、TOC、TI+Cd+Pb+As 和 Be+Cr+Sn+Sb+Cu+Co+Mn+Ni+V 等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气筒总有机碳(TOC)因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增加的浓度不应超过 10mg/m3。项目烟粉尘、SO2、NOx未突破安徽 (略) 许可总量,不另行申请总量。 | ||
二、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工业冷却系统循环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本次技改不新增生活污水,现有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利用,不外排。 | |||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输送机、推料螺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时将产生噪声。防治对策和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安装隔音设施等措施等措施,确保项目四侧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 | |||
四、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窑尾窑灰、卸料仓下料除尘灰、废滤袋、废机油等,窑尾窑灰利用现有配备窑灰返窑装置,将窑尾除尘器等烟气处理装置收集的窑灰返回窑内;废滤 (略) 进行合理处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怀宁海螺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 | |||
五、土壤及地下水: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并铺环氧树脂防渗,防渗系数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满足 K≤10-7cm/s,或参照 * 执行;或参照GB*执行。 一般防渗区(替代燃料卸料口、2#窑尾投料区及其他生产和储存区域)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防渗系数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0-7cm/s,或参照 GB* 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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