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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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霍乡振项字〔2024〕20号

关于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

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周集镇人民政府:

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统一简称为“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元,用于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见附表)。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

周集镇及受益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联农带农、资产权属以及管护责任、项目业主单位、项目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责任主体作用,及早实施相关项目。周集镇要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安排,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与主管部门做好对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发挥效益。

批复下达后,周集镇要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从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对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项目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经审批和备案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项目完成后,周集镇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验收合格后,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验收,督促周集镇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完善项目后续管理

项目验收后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正式交付项目受益对象,并指导建立项目运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周集镇作为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县财政局要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件1: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附件2: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7日


附件1

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个、人

序号

项目类型

实施乡镇

实施村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时间进度

主管部门

建设内容及规模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情况

项目类型

二级项目类型

项目子类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项目预算总投资

其中

其中

2024年扈胡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退回中央衔接资金

省级衔接资金

其他资金

受益村数

受益人数

受益脱贫村数

受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口数

1

产业发展

加工流通项目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周集镇

镇北村

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

新建

镇北村

2024年6月

2024年12月

县农业农村局

计划总投资*,项目新建设两间1200平方米冷库厂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地面硬化等。

300

300

0

0

6

13

0

6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增加大成村、蒋郢村、燎西村、燎原村、卢庙村、迎水村等村集体经济收入共计*元。可解决群众8户13人其中脱贫户3户6人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人均不低于3000元,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10.*元以上,实现脱贫户持续稳定脱贫,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群众积极参与谋划,征求群众意见,将群众需求强烈的和巩固脱贫机制效果强的纳入项目库建设,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批复、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项目实施后可解决群众8户13人其中脱贫户3户6人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人均不低于3000元,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元以上,实现脱贫户持续稳定脱贫,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附件2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易善杰*

主管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周集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计划总投资*,项目新建设两间1200平方米冷库厂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地面硬化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冷库厂房

≥1200㎡

质量指标

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4%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数

≥6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

≥95%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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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信息来源:http://**

霍乡振项字〔2024〕20号

关于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

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周集镇人民政府:

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统一简称为“财政衔接资金”)中安排*元,用于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具体项目资金安排明细见附表)。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财政衔接资金支付进度,发挥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绩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项目公示公开

周集镇及受益村作为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安徽省扶贫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以下公示公告工作:

1.对项目批复进行公告。项目资金批复后,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接到批复后的7日内对项目资金安排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资金规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举报电话等。

2.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联农带农、资产权属以及管护责任、项目业主单位、项目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基本要素。

3.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

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责任主体作用,及早实施相关项目。周集镇要高度重视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安排,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与主管部门做好对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并发挥效益。

批复下达后,周集镇要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从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对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项目数据质量情况进行通报。

三、严格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经审批和备案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项目完成后,周集镇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验收合格后,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向相关部门申请验收,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验收,督促周集镇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完善项目后续管理

项目验收后须明确产权归属,落实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正式交付项目受益对象,并指导建立项目运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

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周集镇作为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精准。县财政局要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1〕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

附件1: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附件2: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霍邱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7日


附件1

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计划表

单位:万元、个、人

序号

项目类型

实施乡镇

实施村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时间进度

主管部门

建设内容及规模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

群众参与和联农带农情况

项目类型

二级项目类型

项目子类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项目预算总投资

其中

其中

2024年扈胡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退回中央衔接资金

省级衔接资金

其他资金

受益村数

受益人数

受益脱贫村数

受益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口数

1

产业发展

加工流通项目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

周集镇

镇北村

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

新建

镇北村

2024年6月

2024年12月

县农业农村局

计划总投资*,项目新建设两间1200平方米冷库厂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地面硬化等。

300

300

0

0

6

13

0

6

该项目建设完成后,增加大成村、蒋郢村、燎西村、燎原村、卢庙村、迎水村等村集体经济收入共计*元。可解决群众8户13人其中脱贫户3户6人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人均不低于3000元,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10.*元以上,实现脱贫户持续稳定脱贫,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群众积极参与谋划,征求群众意见,将群众需求强烈的和巩固脱贫机制效果强的纳入项目库建设,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批复、实施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项目实施后可解决群众8户13人其中脱贫户3户6人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人均不低于3000元,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元以上,实现脱贫户持续稳定脱贫,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附件2

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2024年周集镇乡村振兴农产品仓储建设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易善杰*

主管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周集镇人民政府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300

其中:财政拨款

300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计划总投资*,项目新建设两间1200平方米冷库厂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地面硬化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冷库厂房

≥1200㎡

质量指标

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4%

时效指标

项目(工程)完成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村集体经济年收入

*元

社会效益
指标

★★★受益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数

≥6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脱贫人口满意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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