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关于公布《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软件谷、南站综管办、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 (略)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四、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法治雨花建设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 (略)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略)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略)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主要实施单位 | 会同实施单位 | 实施时间 |
1 | 雨花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 区教育局 | (略) 教育局、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各街道、各中小学 | 2024年5月底前 |
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软件谷、南站综管办、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 (略)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讨论决定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四、各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年度法治雨花建设监测评价和绩效考核范围。
附件: (略)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略)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略)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主要实施单位 | 会同实施单位 | 实施时间 |
1 | 雨花台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 | 区教育局 | (略) 教育局、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各街道、各中小学 | 2024年5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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