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三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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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三期项目

(略)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三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三期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三期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在中新知识城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建设 B1、B2、B3 共 3 栋科技创新楼(含科研实验室、展览厅、档案室、办公室等)、C1 共 1 栋研发配套楼及项目地下室、室外工程及相应装修及机电设备等,规模约 *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整个项目占地面积约 80 亩。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492.57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耗不超过1055.*千瓦时,天然气消耗不超过14.*立方米,柴油消耗不超过1.76吨。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超过15.4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项目办公区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超过89.51千瓦时/平方米,项目实验区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超过754.72千瓦时/平方米。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020)、《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006)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本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2018年本)自行组织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备我局。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联合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七、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停止本决定(批复)的履行。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0日

(略)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三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报来《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三期项目节能报告》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局对该项目节能报告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一、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三期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在中新知识城中国电信创新孵化(南方)基地建设 B1、B2、B3 共 3 栋科技创新楼(含科研实验室、展览厅、档案室、办公室等)、C1 共 1 栋研发配套楼及项目地下室、室外工程及相应装修及机电设备等,规模约 *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整个项目占地面积约 80 亩。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1492.57吨标准煤,其中电力消耗不超过1055.*千瓦时,天然气消耗不超过14.*立方米,柴油消耗不超过1.76吨。项目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不超过15.43千克标准煤/平方米,项目办公区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超过89.51千瓦时/平方米,项目实验区域单位建筑面积电耗不超过754.72千瓦时/平方米。
  三、请你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优先选用能效标准领先的产品和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并根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020)、《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2006)等规范,健全能源管理体系,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本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指南》(2018年本)自行组织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报备我局。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五、请你司根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我局将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联合街镇及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项目组织开展节能监察。
  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如需延期或变更,请按照《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粤能规〔2023〕3号)第十八条规定执行。
七、如不服上述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本文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直接 (略) (略) 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内,不停止本决定(批复)的履行。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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