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平鲁区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6-04、05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朔州市平鲁区古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6-04、05地块调整论证报告
一、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1.拟调整地块位置
拟调整地块位于平鲁区古城片区南部,用地南临新城街、北侧为民福东街、东 (略) 、西侧为 (略) 。地块交通条件优越, (略) 政基础设施完善。
古城片区在平鲁城区区位 调整地块在古城片区区位
2.拟调整地块建设情况
拟调整地块现状场地均比较平坦。地块内现状用地南侧为平鲁区纪委监委机关(原地税局),建筑层数为四层;纪委监委机关北侧用地为地税局宿舍,东西两侧为空闲地。地块周边交通便利,给水、排水、供电、 (略) 政基础设施完善,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二、调整内容
本报告在原控规的基础上,对C-6-04地块、C-6-05地块进行用地布局、相关控制指标的优化调整。
本次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不变,用地代码由原控规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调整为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执行。
调整后用地规模减少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0.12公顷,增加机关团体用地0.12公顷。
用地布局按照现状土地使用权属进行调整,并对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为指导原C-6-05地块更新改造工作,根据地块征地、权属等情况,将C-6-05地块细分为C-6-05-1、2、3、4四个地块,四个地块控制性指标整体核算容积率不得超过1.5,建筑密度不得超过30%,绿地率不低于30%,相关配套设施应统一协调、共建共享。
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地块调规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地块编码 | 城市用地代码 | 国土空间代码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
原控规指标 | C-6-04 | R21 | * | * | 2.5 | 30 | 25 | 55 | |
C-6-05 | A1 | 0801 | 6007 | 1.5 | 35 | 30 | 24 | ||
调整后指标 | C-6-04 | R21 | * | * | 2.5 | 30 | 25 | 55 | |
C-6-05 | A1 | 0801 | 7230 | 1.5 | 30 | 30 | 24 | ||
其中 | C-6-05-1 | A1 | 0801 | 700 | 0.5 | 85 | 10 | 24 | |
C-6-05-2 | A1 | 0801 | 2628 | 1.0 | 5 | 35 | 15 | ||
C-6-05-3 | A1 | 0801 | 2448 | 2.0 | 5 | 50 | 15 | ||
C-6-05-4 | A1 | 0801 | 1455 | 0.5 | 85 | 10 | 15 |
三、规划要求
1.强制性要求
(1)建筑建造控制
为了满足平鲁区城区古城片区良好的环境条件,对地块内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群体关系做如下控制规定:
本次调整地块涉及后退用地界线、道路红线的距离,在不低于本报告退距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2)各地块内配套设施应参考控制图则和控制要求执行。
2.指导性要求
规划建议在地块内进行方案设计时注意建筑外部空间形态与周边环境的融合, (略) 空间的对话,构建优美的街景空间形态。
建筑风 (略) 传统文化和片区特色的基础上,还要满足商业功能、教育功能本身对色彩的要求。
规划建议在地块内进行方案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 (略) 等相关内容,并严格落实。
一、调整地块现状概况
1.拟调整地块位置
拟调整地块位于平鲁区古城片区南部,用地南临新城街、北侧为民福东街、东 (略) 、西侧为 (略) 。地块交通条件优越, (略) 政基础设施完善。
古城片区在平鲁城区区位 调整地块在古城片区区位
2.拟调整地块建设情况
拟调整地块现状场地均比较平坦。地块内现状用地南侧为平鲁区纪委监委机关(原地税局),建筑层数为四层;纪委监委机关北侧用地为地税局宿舍,东西两侧为空闲地。地块周边交通便利,给水、排水、供电、 (略) 政基础设施完善,具备开发建设条件。
二、调整内容
本报告在原控规的基础上,对C-6-04地块、C-6-05地块进行用地布局、相关控制指标的优化调整。
本次调整地块用地性质不变,用地代码由原控规执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调整为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执行。
调整后用地规模减少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0.12公顷,增加机关团体用地0.12公顷。
用地布局按照现状土地使用权属进行调整,并对相关控制指标进行调整。为指导原C-6-05地块更新改造工作,根据地块征地、权属等情况,将C-6-05地块细分为C-6-05-1、2、3、4四个地块,四个地块控制性指标整体核算容积率不得超过1.5,建筑密度不得超过30%,绿地率不低于30%,相关配套设施应统一协调、共建共享。
调整前用地布局图 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地块调规前后控制指标对比表
地块编码 | 城市用地代码 | 国土空间代码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
原控规指标 | C-6-04 | R21 | * | * | 2.5 | 30 | 25 | 55 | |
C-6-05 | A1 | 0801 | 6007 | 1.5 | 35 | 30 | 24 | ||
调整后指标 | C-6-04 | R21 | * | * | 2.5 | 30 | 25 | 55 | |
C-6-05 | A1 | 0801 | 7230 | 1.5 | 30 | 30 | 24 | ||
其中 | C-6-05-1 | A1 | 0801 | 700 | 0.5 | 85 | 10 | 24 | |
C-6-05-2 | A1 | 0801 | 2628 | 1.0 | 5 | 35 | 15 | ||
C-6-05-3 | A1 | 0801 | 2448 | 2.0 | 5 | 50 | 15 | ||
C-6-05-4 | A1 | 0801 | 1455 | 0.5 | 85 | 10 | 15 |
三、规划要求
1.强制性要求
(1)建筑建造控制
为了满足平鲁区城区古城片区良好的环境条件,对地块内的建筑物布置和建筑物之间的群体关系做如下控制规定:
本次调整地块涉及后退用地界线、道路红线的距离,在不低于本报告退距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2)各地块内配套设施应参考控制图则和控制要求执行。
2.指导性要求
规划建议在地块内进行方案设计时注意建筑外部空间形态与周边环境的融合, (略) 空间的对话,构建优美的街景空间形态。
建筑风 (略) 传统文化和片区特色的基础上,还要满足商业功能、教育功能本身对色彩的要求。
规划建议在地块内进行方案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 (略) 等相关内容,并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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