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土地储备中心X13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郫都区土地储备中心X13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结论:

7.1调查结果

根据对项目地块的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得知:调查地块在2002年主要为农用地、空地;2002年后至2007年,为农用地、空地;2007年至2011年地块西南 (略) 场及商铺,其余为农用地、空地;2011年至2020年,地块西 (略) 场及商铺地块东北侧为废品回收站,其余为农用地、空地;2020年至2022年,地块全 (略) 场及商铺;2022年至今, (略) 场及商铺建筑开始拆除,至今, (略) 场及商铺已全部拆除,目前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还未完全清运;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生产性活动,地块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积、无固废倾倒现象发生。

地块相邻企业目前主要为污水站、西 (略) 、停车场内经营的小型汽修店、四川中建锦城(成都) (略) 、 (略) ( (略) 区)等,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含油废物等,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预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含油废弃物处理去向合理,污水站属于建设中停止建设安装项目,未实际运行过,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但地块西北侧已拆迁汽修厂可能存在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

1、本次调查共采集7个土壤样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镉、铜、镍、砷、铅、汞、钒、钴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硒、铬、锰均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由于VOCs污染物为总量检测,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中均无总量筛选值,根据PID快速监测结果可知,各点位有机物的监测结果几乎与参照点持平,且数据结果均较低,无异常偏大值。

2、根据《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内容,地块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中了解到,地块内和周边区域未发现潜在污染源。依据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初步调查原则上以污染识别为主,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若无表1所列情形的即可结束相关工作”。

综上,调查地块可能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建议开展第二阶段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并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采样、分析。

8.1结论

郫都区土地储备中心X131地 (略) 郫都区华都路北侧、万福三街东侧、五粮家园西南侧,郫都区土地储备中心X131地块中心纬度为东经103°59′27.05811″,北纬30°44′40.01637″,面积为8528.84m2

根据人员访谈及可追溯的影像资料显示,本地块在2002年主要为农用地、空地;2002年后至2007年,为农用地、空地;2007年至2011年地块西南 (略) 场及商铺,其余为农用地、空地;2011年至2020年,地块西 (略) 场及商铺,地块东北侧为废品回收站,其余为农用地、空地;2020年至2022年,废品回收站拆除,地块全 (略) 场及商铺;2022年至今, (略) 场及商铺建筑开始拆除,至今, (略) 场及商铺已全部拆除,目前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还未完全清运;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生产性活动,地块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积、无固废倾倒现象发生,无外来填土。

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无法排除废品回收站对本地块无污染。不排除历史上有工业固废堆积情况,建议本地块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郫都区

结论:

7.1调查结果

根据对项目地块的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得知:调查地块在2002年主要为农用地、空地;2002年后至2007年,为农用地、空地;2007年至2011年地块西南 (略) 场及商铺,其余为农用地、空地;2011年至2020年,地块西 (略) 场及商铺地块东北侧为废品回收站,其余为农用地、空地;2020年至2022年,地块全 (略) 场及商铺;2022年至今, (略) 场及商铺建筑开始拆除,至今, (略) 场及商铺已全部拆除,目前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还未完全清运;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生产性活动,地块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积、无固废倾倒现象发生。

地块相邻企业目前主要为污水站、西 (略) 、停车场内经营的小型汽修店、四川中建锦城(成都) (略) 、 (略) ( (略) 区)等,污染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医疗废水、含油废物等,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预处理达 (略) 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含油废弃物处理去向合理,污水站属于建设中停止建设安装项目,未实际运行过,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但地块西北侧已拆迁汽修厂可能存在对本地块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

1、本次调查共采集7个土壤样品进行现场快速检测,镉、铜、镍、砷、铅、汞、钒、钴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硒、铬、锰均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51/*)表1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由于VOCs污染物为总量检测,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中均无总量筛选值,根据PID快速监测结果可知,各点位有机物的监测结果几乎与参照点持平,且数据结果均较低,无异常偏大值。

2、根据《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査技术导则》(HJ25.1-2019)的相关内容,地块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中了解到,地块内和周边区域未发现潜在污染源。依据川环办函(2022)443号文件:“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初步调查原则上以污染识别为主,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查询和人员访谈等调查,若无表1所列情形的即可结束相关工作”。

综上,调查地块可能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建议开展第二阶段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并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1019-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20)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采样、分析。

8.1结论

郫都区土地储备中心X131地 (略) 郫都区华都路北侧、万福三街东侧、五粮家园西南侧,郫都区土地储备中心X131地块中心纬度为东经103°59′27.05811″,北纬30°44′40.01637″,面积为8528.84m2

根据人员访谈及可追溯的影像资料显示,本地块在2002年主要为农用地、空地;2002年后至2007年,为农用地、空地;2007年至2011年地块西南 (略) 场及商铺,其余为农用地、空地;2011年至2020年,地块西 (略) 场及商铺,地块东北侧为废品回收站,其余为农用地、空地;2020年至2022年,废品回收站拆除,地块全 (略) 场及商铺;2022年至今, (略) 场及商铺建筑开始拆除,至今, (略) 场及商铺已全部拆除,目前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还未完全清运;调查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生产性活动,地块历史上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危险废物堆积、无固废倾倒现象发生,无外来填土。

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企业生产,无法排除废品回收站对本地块无污染。不排除历史上有工业固废堆积情况,建议本地块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郫都区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