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康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康立机械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1 | (略) 年产(略)套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 | 店口镇( (略) 镇)杨梅桥村地块 | (略) | 项目投资(略)元,形成年产(略)套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略) 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熔化烟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温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压铸脱模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半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湿式除尘设 (略) 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设备密闭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达纳 (略) (略) ,最终经诸暨山 (略) 处理后排放。 固废:废包装材料、金属废边角料、废砂轮、废钢砂、不合格机械配件、喷砂粉尘收尘、废布袋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铝渣(利用过程可豁免)委托专 (略) 置;熔化烟尘收尘、废活性炭、沉渣及油泥、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 (略) 暨阳 (略)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1 | (略) 年产(略)套机械配件生产线项目 | 店口镇( (略) 镇)杨梅桥村地块 | (略) | 项目投资(略)元,形成年产(略)套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略) 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废气:熔化烟尘: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高温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压铸脱模废气:经半密闭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抛光粉尘:经设备半密闭收集,通过设备自带湿式除尘设 (略) 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设备密闭收集,经布袋 (略) 理后有组织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达纳 (略) (略) ,最终经诸暨山 (略) 处理后排放。 固废:废包装材料、金属废边角料、废砂轮、废钢砂、不合格机械配件、喷砂粉尘收尘、废布袋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铝渣(利用过程可豁免)委托专 (略) 置;熔化烟尘收尘、废活性炭、沉渣及油泥、废切削液(含金属屑)、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包装桶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 (略) 理。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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