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坝城区槎白河水系治理工程一期平引路--东门桥段,阳光小区--沪昆铁路桥拟审批公示
关于平坝城区槎白河水系治理工程一期平引路--东门桥段,阳光小区--沪昆铁路桥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坝城区槎白河水系治理工程一期( (略) --东门桥段,阳光小区-- (略) 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平坝城区槎白河水系治理工程一期( (略) --东门桥段,阳光小区-- (略) 桥)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城区城区 |
建设单位 | (略) 平坝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平坝区鼓楼办、安平办,主要为河道清淤3.05km、堤防提升改造2.03km、建设景观坝8座;共分为两段。新建DN600双壁波纹管2.0km、新建DN800双壁波纹管3.3km、新建雨污智能分流井配套设施4套、新建检查井150座。海绵铺装5000m2、水系湿地3000m2、雨水花园3000m2、下沉式绿地8000m2、生物滞留带3550m2、植草沟6500m2、雨水渗透设施5项、蓄水池4000m2(湿地里面一个水塘蓄水,不是池子)、调节塘6500m2、生态塘6000m2、植被缓冲带4800m2、 雨水利用设施8项;以及其余新建海绵绿地。新建0.7km长分洪箱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 (略) 等防尘措施。施工期无组织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PM10执行贵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淤泥清淤和脱水和运输过程中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淤泥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硫化氢与氨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的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清淤脱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 (略) (略) ,最 (略) 平坝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并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输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弃渣、淤泥和污泥部分回填,剩余部分全部运输至城区外的公共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将施工区域与下游河道分隔开防治施工过程中弃渣、建筑垃圾、淤泥等对下游河道造成影响;将剥离的表土用编织袋装好存放在拦河坝附近,铺设雨工薄膜防止雨水冲刷堆存的表土,并用防雨膜进行覆盖,设置临时排水沟将场地积水疏导进入附近水体;施工结束后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场地清理,对临时占地及其他空置区域复垦和进行绿化种植、播撒草种等生态恢复。施工期将施工区域内水生生物驱赶出施工区域,降低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向治理河段河道内投放藻类、泥鳅、鱼虾等当地常见的水生生物,对治理河道内的水生生态系统进行恢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坝城区槎白河水系治理工程一期( (略) --东门桥段,阳光小区-- (略) 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
传真:0851-*
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平坝城区槎白河水系治理工程一期( (略) --东门桥段,阳光小区-- (略) 桥) |
建设地点 | (略) 平坝城区城区 |
建设单位 | (略) 平坝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仲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平坝区鼓楼办、安平办,主要为河道清淤3.05km、堤防提升改造2.03km、建设景观坝8座;共分为两段。新建DN600双壁波纹管2.0km、新建DN800双壁波纹管3.3km、新建雨污智能分流井配套设施4套、新建检查井150座。海绵铺装5000m2、水系湿地3000m2、雨水花园3000m2、下沉式绿地8000m2、生物滞留带3550m2、植草沟6500m2、雨水渗透设施5项、蓄水池4000m2(湿地里面一个水塘蓄水,不是池子)、调节塘6500m2、生态塘6000m2、植被缓冲带4800m2、 雨水利用设施8项;以及其余新建海绵绿地。新建0.7km长分洪箱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限制车速、露天堆放的材料和裸露场地进行 (略) 等防尘措施。施工期无组织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其中PM10执行贵州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表1施工场地扬尘排放限值;淤泥清淤和脱水和运输过程中喷洒除臭剂,以减少淤泥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硫化氢与氨执行《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的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清淤脱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居民化粪池进行预 (略) (略) ,最 (略) 平坝区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工序;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并使施工场界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运输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理;弃渣、淤泥和污泥部分回填,剩余部分全部运输至城区外的公共弃渣场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将施工区域与下游河道分隔开防治施工过程中弃渣、建筑垃圾、淤泥等对下游河道造成影响;将剥离的表土用编织袋装好存放在拦河坝附近,铺设雨工薄膜防止雨水冲刷堆存的表土,并用防雨膜进行覆盖,设置临时排水沟将场地积水疏导进入附近水体;施工结束后对工程临时占地进行场地清理,对临时占地及其他空置区域复垦和进行绿化种植、播撒草种等生态恢复。施工期将施工区域内水生生物驱赶出施工区域,降低施工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向治理河段河道内投放藻类、泥鳅、鱼虾等当地常见的水生生物,对治理河道内的水生生态系统进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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