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安排庆元县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升级省级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
关于拟安排庆元县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升级省级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21号)、《庆元县经济商务局 庆元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庆元县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省级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庆经商〔2023〕18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6月15日组织项目验收,庆元华 (略) 原年产*吨低微碳铬铁生产工艺技改项目符合拨付条件,拟安排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4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共7天。
联系人:陈春青(县经商局) 电话:0578-*
联系人:沈春秀(县财政局) 电话:0578-*
庆元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6月21日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建〔2023〕21号)、《庆元县经济商务局 庆元县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庆元县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省级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庆经商〔2023〕18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6月15日组织项目验收,庆元华 (略) 原年产*吨低微碳铬铁生产工艺技改项目符合拨付条件,拟安排2023年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4年6月22日至6月28日共7天。
联系人:陈春青(县经商局) 电话:0578-*
联系人:沈春秀(县财政局) 电话:0578-*
庆元县经济商务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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