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平泉洋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泉市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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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平泉洋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泉市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 日期

公告 日期

1

平数政环评决字*-2

关于《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

**日至**日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2

关于《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

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泉洋 (略) :

《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307-*-89-01-*)选 (略) 杨树岭镇、台头山镇,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44%。项目新建25台5.56MW和2台5.5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总容量150MW。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配置22.5MW/90MWh储能系统。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1.*生生态: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进行施工。②施工前剥离表土,表土集中堆置并进行覆盖,后期用于绿地覆土。③施工结束后,对非硬化区域进行场地平整、覆土、绿化。④做好施工拦挡、排水等临时措施

2.地表水环境: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内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盥洗废水水质简单,就地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3.声环境:①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②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③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④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垫或消音器。⑤施工期间交通运输采取以下措施: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乡村道路等声区时应限速;施工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夜间禁止从两侧有村庄的场内道路运输,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中的标准要求。

4.大气环境:①施工前及时通知周边居民,在规定的施工期内完成施工,道路地面硬化,合理安排施工期;②出入车辆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渣土车辆密闭运输;③适当增加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的次数;④物料加盖防风抑尘网,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5.固体废物:土石方综合利用,弃方拉至弃土场,并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生生态:植被恢复及管养,加强绿化,在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植物、鸟类的宣传牌和警示牌,植被恢复效果达到环保要求。

2.地表水环境: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区绿化或泼洒抑尘等,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和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回用无外排。

3.土壤和地下水:事故油池、危废间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7cm/s。

4.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箱式变压器底座安装减震器、在箱式变压器外侧加装隔音罩;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叶片用减速叶片;升压站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实体围墙阻挡、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护,升压站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的2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5.大气环境: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油烟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808—2023)中饮食服务单位小型规模限值要求;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6. 固体废物:发生事故时主变废变压器油、箱变废变压器流入相应设备设置的事故油池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更换后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供应厂商负责进行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三、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电话:0314-*

通讯地址: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邮 编:*

编号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 日期

公告 日期

1

平数政环评决字*-2

关于《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

**日至**日

附件:

审批意见:

平数政环评决字*-2

关于《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

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平泉洋 (略) :

《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平泉洋 (略) (略) 150兆瓦风电+储能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307-*-89-01-*)选 (略) 杨树岭镇、台头山镇,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44%。项目新建25台5.56MW和2台5.5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总容量150MW。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配置22.5MW/90MWh储能系统。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相关规划要求,在落实本表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该《报告表》可作为项目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的依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期

1.*生生态: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进行施工。②施工前剥离表土,表土集中堆置并进行覆盖,后期用于绿地覆土。③施工结束后,对非硬化区域进行场地平整、覆土、绿化。④做好施工拦挡、排水等临时措施

2.地表水环境: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场地内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盥洗废水水质简单,就地泼洒抑尘,不得外排。

3.声环境:①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②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③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④设备应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应使用减振垫或消音器。⑤施工期间交通运输采取以下措施: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进入乡村道路等声区时应限速;施工车辆经过村庄应减速慢行,严禁鸣笛;夜间禁止从两侧有村庄的场内道路运输,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中的标准要求。

4.大气环境:①施工前及时通知周边居民,在规定的施工期内完成施工,道路地面硬化,合理安排施工期;②出入车辆设置车辆冲洗设备,渣土车辆密闭运输;③适当增加施工场地内洒水抑尘的次数;④物料加盖防风抑尘网,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

5.固体废物:土石方综合利用,弃方拉至弃土场,并做好相应水保和植被恢复;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1.*生生态:植被恢复及管养,加强绿化,在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植物、鸟类的宣传牌和警示牌,植被恢复效果达到环保要求。

2.地表水环境: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站区绿化或泼洒抑尘等,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和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回用无外排。

3.土壤和地下水:事故油池、危废间进行防腐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7cm/s。

4. 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在箱式变压器底座安装减震器、在箱式变压器外侧加装隔音罩;风电机选用隔音防震型,减噪型变速齿轮箱,叶片用减速叶片;升压站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实体围墙阻挡、距离衰减,定期检查、维护,升压站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的2类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5.大气环境: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油烟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808—2023)中饮食服务单位小型规模限值要求;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6. 固体废物:发生事故时主变废变压器油、箱变废变压器流入相应设备设置的事故油池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更换后暂存于升压站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供应厂商负责进行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三、项目落实《报告表》及上述要求后,依法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正式运行。

四、 (略) 生态 (略) 分局负责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送当地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应积极配合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该《报告表》经批复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或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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