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赤人社函〔2024〕7号关于公布赤坎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度评查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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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赤人社函〔2024〕7号关于公布赤坎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度评查结果的...

辖区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略)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关于报送赤坎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度评查材料的通知》(湛赤人社函〔2024〕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赤坎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评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 (略) 赤坎区臻智职业培训学校、 (略) 赤坎区昆宇职业培训学校2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通过2023年度评查。

  二、未通过2023年度 (略) 赤坎区景程职业培训学校和放弃参加 (略) 赤坎区泰鼎职业培训学校、 (略) 赤坎区志飞翔职业培训学校,即日起暂停招收培训学员和举办新的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限期半年内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开展办学活动;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评查 (略) 赤坎区昆宇职业培训学校有关工种设置条件不达标,现撤销以下专项工种:网店美工、网商运营、汽车美容、汽车综合检测与诊断。

  四、对于年度评查不通过且在限期内未完成 (略) 赤坎区百技职业培训学校,取消其办学资格,停止招收新生和举办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并应尽快到我局和民政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否则会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征信。

  五、对结果有异议的培训机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向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附件:1:同意通过2023年度评查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xls

   2:未通过2023年度评查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xls

   3:放弃参加2023年度评查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xls

   4: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撤销工种后办学事项.xls

   5:取消办学资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xls

  


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辖区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略)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湛人社〔2016〕123号)、《关于报送赤坎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3年度评查材料的通知》(湛赤人社函〔2024〕3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赤坎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了考核评估,现将评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 (略) 赤坎区臻智职业培训学校、 (略) 赤坎区昆宇职业培训学校2家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通过2023年度评查。

  二、未通过2023年度 (略) 赤坎区景程职业培训学校和放弃参加 (略) 赤坎区泰鼎职业培训学校、 (略) 赤坎区志飞翔职业培训学校,即日起暂停招收培训学员和举办新的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限期半年内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开展办学活动;期满仍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评查 (略) 赤坎区昆宇职业培训学校有关工种设置条件不达标,现撤销以下专项工种:网店美工、网商运营、汽车美容、汽车综合检测与诊断。

  四、对于年度评查不通过且在限期内未完成 (略) 赤坎区百技职业培训学校,取消其办学资格,停止招收新生和举办培训活动,不得报考和进行办学许可证换证、民政年检等工作。并应尽快到我局和民政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否则会被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征信。

  五、对结果有异议的培训机构需在本通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向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诉,逾期无效。

  附件:1:同意通过2023年度评查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xls

   2:未通过2023年度评查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xls

   3:放弃参加2023年度评查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xls

   4: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撤销工种后办学事项.xls

   5:取消办学资格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单.xls

  


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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