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智慧文旅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闽清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智慧文旅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文化馆: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智慧文旅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智慧文旅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码:2405-*-04-03-*)建设,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文化馆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1)项目对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黄乃裳纪念馆、二陈纪念馆、文庙等场所的老旧智慧文旅设备进行更新:移动图书馆系统服务、阅读展览展示屏、图书馆查询机、24h自助图书馆、导视导览设备、展览展示展陈设备、安防设备、游客读者服务设备、数字投影、演艺影音等设备1200套;(2)对新城剧场、会场(800座以上):灯光、音响、显示设备、舞台机械及相应控制系统、数字投影设备等演艺设备更新10套。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72.*元,基本预备费795.*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涉及购买服务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28.4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闽清县文化馆: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智慧文旅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智慧文旅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码:2405-*-04-03-*)建设,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文化馆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梅城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包括(1)项目对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黄乃裳纪念馆、二陈纪念馆、文庙等场所的老旧智慧文旅设备进行更新:移动图书馆系统服务、阅读展览展示屏、图书馆查询机、24h自助图书馆、导视导览设备、展览展示展陈设备、安防设备、游客读者服务设备、数字投影、演艺影音等设备1200套;(2)对新城剧场、会场(800座以上):灯光、音响、显示设备、舞台机械及相应控制系统、数字投影设备等演艺设备更新10套。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72.*元,基本预备费795.*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涉及购买服务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128.48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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