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东桥片区养老中心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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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清县东桥片区养老中心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清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民政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东桥片区养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民〔2024〕4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东桥片区养老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405-*-04-01-*)建设,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200平方米(6.3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床位数270个,建设内容包括老年人大学、长者食堂、多功能厅、会客厅、综合活动室、康复训练室、间居室,配套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地下停车场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7223.*元,其中工程费用5580.*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37.*元,基本预备费305.*元,征地拆迁费800.*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涉及购买服务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7.6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闽清县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闽清县民政局关于申请审批闽清县东桥片区养老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民〔2024〕49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县东桥片区养老中心项目(项目编码:2405-*-04-01-*)建设,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县民政局

  三、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200平方米(6.3亩),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床位数270个,建设内容包括老年人大学、长者食堂、多功能厅、会客厅、综合活动室、康复训练室、间居室,配套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地下停车场等。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7223.*元,其中工程费用5580.*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537.*元,基本预备费305.*元,征地拆迁费800.*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涉及购买服务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27.6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设计预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方案。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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