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砂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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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砂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 (略)

建设地点:

   (略) 佛冈县龙山镇陶瓷城 (略) 厂 (略) 4号场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广 (略) 位于 (略) 佛冈县龙山镇陶瓷城 (略) 厂 (略) 4号场,现有生产能力为年产石英砂*吨、石英粉7.*吨,由1条湿砂生产线和1条酸洗生产线组成,均已完成了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投产。广 (略) 在现有厂房空置场地进行改建,用地面积为9987.73平方米,改建项目新增1条超白硅砂生产线和2条超白硅粉生产线。改建后,现有项目湿砂生产线的产能不变,其产品普通石英砂(*t/a)部分(*.987t/a)进入超白硅砂生产线用于生产超白硅砂,部分(*.013t/a)仍进入酸洗生产线用于生产石英砂;另外,超白硅砂生产线产品中120目以上的超白硅砂、酸洗生产线产品中规格为26-40目、40-70目(部分)的石英砂则进入超白硅粉生产线用于生产超白硅粉。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本次改建项目新增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每班8-1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冷却入口、煅烧、烘干烟气,冷却出口粉尘,筛分、色选、保护筛粉尘,打包粉尘,投料、料仓呼吸粉尘,球磨、风选、料仓呼吸粉尘,打包粉尘,污(废)水处理恶臭,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方式

处理措施

排气筒

执行标准

高度

编号

超白硅砂生产线

冷却入口、煅烧、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工序

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密闭管道

旋风除尘器、双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

20米

P7

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干燥炉窑的二级标准

冷却出口工序

颗粒物

集气罩+四周围挡

布袋除尘器

20米

P8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石英粉尘)

筛分、色选、保护筛工序

颗粒物

管道收集

布袋除尘器

20米

P9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石英粉尘)

超白硅粉生产线

投料、料仓呼吸工序

颗粒物

集气罩/密闭管道

布袋除尘器

20米

P10-1、P10-2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石英粉尘)

球磨、风选、料仓呼吸工序

颗粒物

管道收集

布袋除尘器

20米

P11-1、P11-2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石英粉尘)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及处理方式

执行标准

超白硅砂生产线

冷却出口工序

颗粒物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NH3-N、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筛分、色选、保护筛工序

颗粒物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打包工序

颗粒物

密闭打包,无组织排放

超白硅粉生产线

投料、料仓呼吸工序

颗粒物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球磨、风选、料仓呼吸工序

颗粒物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打包工序

颗粒物

密闭打包,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站

废水处理站

臭气浓度、*、H2S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次改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喷淋塔废水、冷却水)、生活污水。

  喷淋塔废水通过泵及管道进入现有项目浓密池及中水回用系统,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湿砂生产线中的球磨、圆筒水筛、水力分级等工序,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先经“三级化粪池+A/O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再经酸洗废水处理系统(沉淀)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GB/T*-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较严者标准后,回用于酸洗后清洗、场地冲洗、降尘等用水。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65~90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改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袋、桶)、底泥、除尘灰等,其中废包装材料(袋、桶)、底泥均交由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副产品杂色石英砂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妥善收集贮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润滑油、机油、天然气、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机油),发生风险主要包括风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 (略)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行政审批股,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 (略)

建设地点:

   (略) 佛冈县龙山镇陶瓷城 (略) 厂 (略) 4号场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广 (略) 位于 (略) 佛冈县龙山镇陶瓷城 (略) 厂 (略) 4号场,现有生产能力为年产石英砂*吨、石英粉7.*吨,由1条湿砂生产线和1条酸洗生产线组成,均已完成了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投产。广 (略) 在现有厂房空置场地进行改建,用地面积为9987.73平方米,改建项目新增1条超白硅砂生产线和2条超白硅粉生产线。改建后,现有项目湿砂生产线的产能不变,其产品普通石英砂(*t/a)部分(*.987t/a)进入超白硅砂生产线用于生产超白硅砂,部分(*.013t/a)仍进入酸洗生产线用于生产石英砂;另外,超白硅砂生产线产品中120目以上的超白硅砂、酸洗生产线产品中规格为26-40目、40-70目(部分)的石英砂则进入超白硅粉生产线用于生产超白硅粉。项目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本次改建项目新增员工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每班8-1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冷却入口、煅烧、烘干烟气,冷却出口粉尘,筛分、色选、保护筛粉尘,打包粉尘,投料、料仓呼吸粉尘,球磨、风选、料仓呼吸粉尘,打包粉尘,污(废)水处理恶臭,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1、表2。

表1 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方式

处理措施

排气筒

执行标准

高度

编号

超白硅砂生产线

冷却入口、煅烧、烘干及天然气燃烧工序

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

密闭管道

旋风除尘器、双管旋风除尘器、喷淋塔

20米

P7

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干燥炉窑的二级标准

冷却出口工序

颗粒物

集气罩+四周围挡

布袋除尘器

20米

P8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石英粉尘)

筛分、色选、保护筛工序

颗粒物

管道收集

布袋除尘器

20米

P9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石英粉尘)

超白硅粉生产线

投料、料仓呼吸工序

颗粒物

集气罩/密闭管道

布袋除尘器

20米

P10-1、P10-2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石英粉尘)

球磨、风选、料仓呼吸工序

颗粒物

管道收集

布袋除尘器

20米

P11-1、P11-2

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石英粉尘)

表2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产污区域

产污源

主要污染物

收集及处理方式

执行标准

超白硅砂生产线

冷却出口工序

颗粒物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NH3-N、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新扩改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筛分、色选、保护筛工序

颗粒物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打包工序

颗粒物

密闭打包,无组织排放

超白硅粉生产线

投料、料仓呼吸工序

颗粒物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球磨、风选、料仓呼吸工序

颗粒物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打包工序

颗粒物

密闭打包,无组织排放

废水处理站

废水处理站

臭气浓度、*、H2S

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本次改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喷淋塔废水、冷却水)、生活污水。

  喷淋塔废水通过泵及管道进入现有项目浓密池及中水回用系统,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现有项目湿砂生产线中的球磨、圆筒水筛、水力分级等工序,不外排。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先经“三级化粪池+A/O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再经酸洗废水处理系统(沉淀)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GB/T*-2005)表1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较严者标准后,回用于酸洗后清洗、场地冲洗、降尘等用水。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等效声级在65~90dB(A)之间。

  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减震垫。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区域及环境敏感目标的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改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过程涉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袋、桶)、底泥、除尘灰等,其中废包装材料(袋、桶)、底泥均交由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处理;布袋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副产品杂色石英砂外售。

  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抹布、废润滑油及其包装桶、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妥善收集贮存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项目采用相应防漏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表》,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包括润滑油、机油、天然气、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机油),发生风险主要包括风险物质泄漏、废气废水治理设施故障等事故。根据《报告表》分析,建设项目应按照消防及安监部门要求,做好事故防范措施, (略)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以便采取更有效措施来监测灾情及防止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扩散。由于项目所使用的原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采取以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很低,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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