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政和县城区环境质量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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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政和县城区环境质量月报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关于城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安排, (略) 政和环境监测站在**-30日对城区环境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并按时审核监测数据。

监测情况:2024年4月,政和县城区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均值:二氧化硫:0.004mg/m3,二氧化氮:0.007mg/m3,一氧化碳:0.7mg/m3,臭氧-8h:0.093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0.026mg/m3,细颗粒物(PM2.5):0.016mg/m3,综合指数:1.84,监测显示我县4月环境质量保持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优良范围内,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总达标天数比例100%,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占90%,二级达标天数比例占10%,轻度污染比例0.0%。

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20 (略) 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中关于城区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安排, (略) 政和环境监测站在**-30日对城区环境质量实行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并按时审核监测数据。

监测情况:2024年4月,政和县城区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均值:二氧化硫:0.004mg/m3,二氧化氮:0.007mg/m3,一氧化碳:0.7mg/m3,臭氧-8h:0.093m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0.026mg/m3,细颗粒物(PM2.5):0.016mg/m3,综合指数:1.84,监测显示我县4月环境质量保持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优良范围内,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总达标天数比例100%,其中一级达标天数比例占90%,二级达标天数比例占10%,轻度污染比例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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