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南冲水库现代化灌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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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南冲水库现代化灌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双峰县南冲水库现代化灌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双峰县南冲水库现代化灌区项目

建设单位

双峰县青树坪、三塘铺,甘棠等 3 个乡镇

建设地点

双峰县水利局

环评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双峰县水利局拟实施双峰县南冲水库现代化灌区项目,涉及双峰县青树坪、三塘铺,甘棠等 3 个乡镇,总投资4265.28万,其中环保投资40.6万。

建设内容:输配水工程;渠系配套设施;用水量测、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基础水源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在施工现场建设临时车辆冲洗平台与沉淀池,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回用于施工车辆清洗,不外排。水泥、沙子、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建造简易挡雨棚,以免降雨时随地表水径流进入水体,从而造成对水环境的影响。基坑水抽至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道路降尘用水;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植被农肥,不外排。

2、大气环境

按《 (略)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湘建建函〔2023〕4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连续设置硬质围挡;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施工场地的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在进行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车辆在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时,必须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弃渣全部加盖防尘网遮盖,防雨防流失、防渗措施,定期弃入附近临时弃渣场;建筑垃圾,能够利用的块石、混凝土块等材料应充分利用,就地用于护坡等,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②拆除的废旧金属及老旧机电设备交由就近的废金属资源回收企业回收;③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桶中,做到日产日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

施工活动要保证在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或缩小范围,以减少对林地和灌草地、农用地的占用。

施工过程中,禁止将临时废渣随处乱排;运输粉末样散料的车辆应用防尘篷布遮盖严实,避免其散落对周围植物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合理规划协调施工工期,最大限度避开野生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如繁殖期(5~8 月)中的高峰时段;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

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应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对植被的践踏和损毁,合理堆放弃土、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绿化或硬化。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双峰县南冲水库现代化灌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38-*

传 真:073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双峰县南冲水库现代化灌区项目

建设单位

双峰县青树坪、三塘铺,甘棠等 3 个乡镇

建设地点

双峰县水利局

环评机构

湖南 (略)

项目概况

双峰县水利局拟实施双峰县南冲水库现代化灌区项目,涉及双峰县青树坪、三塘铺,甘棠等 3 个乡镇,总投资4265.28万,其中环保投资40.6万。

建设内容:输配水工程;渠系配套设施;用水量测、管理设施及灌区信息化;基础水源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在施工现场建设临时车辆冲洗平台与沉淀池,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回用于施工车辆清洗,不外排。水泥、沙子、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建造简易挡雨棚,以免降雨时随地表水径流进入水体,从而造成对水环境的影响。基坑水抽至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道路降尘用水;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植被农肥,不外排。

2、大气环境

按《 (略)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湘建建函〔2023〕4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连续设置硬质围挡;渣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做到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施工场地的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在进行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车辆在运输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时,必须采取密闭或其他措施。

3、声环境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工序,禁止夜间施工、设置施工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弃渣全部加盖防尘网遮盖,防雨防流失、防渗措施,定期弃入附近临时弃渣场;建筑垃圾,能够利用的块石、混凝土块等材料应充分利用,就地用于护坡等,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②拆除的废旧金属及老旧机电设备交由就近的废金属资源回收企业回收;③生活垃圾存放在垃圾桶中,做到日产日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

施工活动要保证在施工范围内进行,施工便道及临时占地要尽量选用已有的便道,或缩小范围,以减少对林地和灌草地、农用地的占用。

施工过程中,禁止将临时废渣随处乱排;运输粉末样散料的车辆应用防尘篷布遮盖严实,避免其散落对周围植物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野生动物活动规律,合理规划协调施工工期,最大限度避开野生动物的重要生理活动期,如繁殖期(5~8 月)中的高峰时段;场内运输车辆严格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行驶。

对于临时占地所破坏的植被,应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对植被的践踏和损毁,合理堆放弃土、弃渣,施工完毕后及时对裸露的场地进行绿化或硬化。

(略) 生态环境局双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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