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关于阿拉善左旗2023年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阿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关于阿拉善左旗2023年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封禁保护区补助试点面积*亩,通过在沙化封禁保护区采取“全面封禁,严格保护”策略,对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严加保护,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并辅以人工促进更新及必要的工程措施,保护恢复及增加沙区植被,以保持沙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遏制沙漠化的扩展蔓延,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于封禁区内破坏极其严重、无法自然恢复的地方,适当采用设置沙障、人工播种造林等措施进行治理,防治这一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2023年《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下达专项资金*元,用于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管护和维护。在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完成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护*亩、退化林补植补造4761亩、围栏维护3400米(含5%的坡度系数)、草方格沙障137亩、维护管护站1座,迁移气象观测站1处,使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和封禁保护修复,切实遏制生态恶化,恢复或重建与当地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稳定的荒漠生态系统,恢复生物多样性,保存种质资源。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现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2024年3月已由盟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一)绩效自评目的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按时按期完成工作目标,提高阿拉善左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自评,了解 2023年度阿拉善左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阿拉善左起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同时,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依据中央财政部下达的资金以及全年项目使用资金,按照绩效目标完成任务并利用护林员培训及走访入户等途径,对护林员及农牧民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进行“真实、准确、合理”的自评工作。工程项目由阿拉善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统一安排、由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统一管理,将森林管护落实到苏木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管护责任到人。苏木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
三、项目资金管理(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文件,2023年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资金*元。实际到位*元,到位率100%。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项目实施情况
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2024年3月已由盟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资金待项目验收后拨付。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下达专项资金*元,截至目前资金已到位;合计总投资*元,实际到位*元,到位率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享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数量
享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数量目标值等于1个,实际完成1个,分值7.5分,得分7.5分。通过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作,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建设,遏制沙漠化的扩展蔓延,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于封禁区内破坏极其严重、无法自然恢复的地方,适当采用设置沙障、人工播种造林等措施进行治理,防治这一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2)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面积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面积目标值等于*亩,实际完成*亩,分值7.5分,得分7.5分。通过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作,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建设,使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和封禁保护修复,切实遏制生态恶化,恢复或重建与当地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稳定的荒漠生态系统,恢复生物多样性,保存种质资源。
2.质量指标
(1)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验收合格率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验收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0%,分值5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现已完成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编制工作,2024年3月已由盟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下一步,按照作业设计依法依规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工程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施工,保证项目实施规范合理,加强工程督促检查,严格质量验收,确保质量安全。
3.时效指标
(1)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当期任务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0%,分值5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下一步,按照作业设计依法依规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对封禁区围栏、标牌及草方格沙障破损、沙埋情况开展调查,全面进行修复更新,保护封禁成效。切实做好监测工作。开展监测技术培训,通过对封禁保护区的建设成效进行监测,掌握本地资料,评价防沙治沙效果。
(2)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
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目标值小于等于1个月,实际完成1个月,分值5,得分5。2023年《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下达专项资金*元。截至目前资金已到位;合计总投资*元,实际到位*元,到位率100%。下一步,按照作业设计依法依规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现象,使国家投入的建设资金,真正用于封禁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
(1)提高治沙能力
提高治沙能力目标值等于明显,实际完成不明显,分值10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
2.生态效益
(1)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目标值等于明显,实际完成不明显,分值10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
3.可持续影响
(1)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目标值等于明显,实际完成不明显,分值10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大于等于90%,全年实际完成值0%。分值10分,得分0分。还未向林区职工、周边群众群体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0分,等级为差。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
五、存在问题(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1.护林员素质参差不齐,受年轻人外出打工影响,护林员聘用大多为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人员,管护能力有限,自身学习及领悟能力不强,导致聘用年轻护林员比较困难。
2.封禁保护区周边为牧民草场,有大量牲畜,对封禁区的保护带来较大难度,需加大封禁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保护意识。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执行率较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沙化土地封禁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常态化,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促进项目的科学规范实施,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项目任务安排的依据。
(二)后续工作计划
从项目规划、设计、审批、资金预算、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组织实施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运作,法定程序操作。工程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施工,保证项目实施规范合理,加强工程督促检查,严格质量验收,确保质量安全。下一步,按照作业设计依法依规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现象,使国家投入的建设资金,真正用于封禁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
(三)措施及办法
1.严格按照《阿拉善左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护林员管理办法》和《阿拉善左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护林员管护考核办法》对护林员进行选聘和考核,并及时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封禁区内偷牧、滥采、滥挖、违章用火等破坏植被的活 (略) 围栏、标牌等基础设施的执法力度,确保封禁保护区建设成效。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通过集中宣传、走村入户等形式散发封禁保护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封禁保护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封禁保护意识。
四、附件(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封禁保护区补助试点面积*亩,通过在沙化封禁保护区采取“全面封禁,严格保护”策略,对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严加保护,充分利用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并辅以人工促进更新及必要的工程措施,保护恢复及增加沙区植被,以保持沙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遏制沙漠化的扩展蔓延,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于封禁区内破坏极其严重、无法自然恢复的地方,适当采用设置沙障、人工播种造林等措施进行治理,防治这一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2023年《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下达专项资金*元,用于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管护和维护。在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完成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护*亩、退化林补植补造4761亩、围栏维护3400米(含5%的坡度系数)、草方格沙障137亩、维护管护站1座,迁移气象观测站1处,使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和封禁保护修复,切实遏制生态恶化,恢复或重建与当地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稳定的荒漠生态系统,恢复生物多样性,保存种质资源。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现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2024年3月已由盟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一)绩效自评目的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按时按期完成工作目标,提高阿拉善左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自评,了解 2023年度阿拉善左旗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阿拉善左起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同时,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项目安排及资金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依据中央财政部下达的资金以及全年项目使用资金,按照绩效目标完成任务并利用护林员培训及走访入户等途径,对护林员及农牧民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进行“真实、准确、合理”的自评工作。工程项目由阿拉善左旗科学技术和林业草原局统一安排、由相关苏木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统一管理,将森林管护落实到苏木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管护责任到人。苏木镇人民政府、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中心与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
三、项目资金管理(一)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文件,2023年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资金*元。实际到位*元,到位率100%。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项目实施情况
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工作,2024年3月已由盟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资金待项目验收后拨付。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23年《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下达专项资金*元,截至目前资金已到位;合计总投资*元,实际到位*元,到位率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享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数量
享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补偿数量目标值等于1个,实际完成1个,分值7.5分,得分7.5分。通过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作,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建设,遏制沙漠化的扩展蔓延,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于封禁区内破坏极其严重、无法自然恢复的地方,适当采用设置沙障、人工播种造林等措施进行治理,防治这一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2)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面积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面积目标值等于*亩,实际完成*亩,分值7.5分,得分7.5分。通过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工作,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建设,使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加强沙化土地治理和封禁保护修复,切实遏制生态恶化,恢复或重建与当地自然环境相适应的稳定的荒漠生态系统,恢复生物多样性,保存种质资源。
2.质量指标
(1)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验收合格率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验收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0%,分值5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现已完成阿拉善左旗额尔克哈什哈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编制工作,2024年3月已由盟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下一步,按照作业设计依法依规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工程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施工,保证项目实施规范合理,加强工程督促检查,严格质量验收,确保质量安全。
3.时效指标
(1)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当期任务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实际完成0%,分值5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下一步,按照作业设计依法依规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对封禁区围栏、标牌及草方格沙障破损、沙埋情况开展调查,全面进行修复更新,保护封禁成效。切实做好监测工作。开展监测技术培训,通过对封禁保护区的建设成效进行监测,掌握本地资料,评价防沙治沙效果。
(2)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
上级资金到位后资金项目落实时间目标值小于等于1个月,实际完成1个月,分值5,得分5。2023年《阿拉善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阿财资环〔2023〕233号),下达专项资金*元。截至目前资金已到位;合计总投资*元,实际到位*元,到位率100%。下一步,按照作业设计依法依规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现象,使国家投入的建设资金,真正用于封禁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
(1)提高治沙能力
提高治沙能力目标值等于明显,实际完成不明显,分值10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
2.生态效益
(1)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目标值等于明显,实际完成不明显,分值10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
3.可持续影响
(1)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目标值等于明显,实际完成不明显,分值10分,得分0分。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指标:指标值大于等于90%,全年实际完成值0%。分值10分,得分0分。还未向林区职工、周边群众群体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30分,等级为差。因2023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已不具备开工条件,致使该项目还未开工。
五、存在问题(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1.护林员素质参差不齐,受年轻人外出打工影响,护林员聘用大多为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人员,管护能力有限,自身学习及领悟能力不强,导致聘用年轻护林员比较困难。
2.封禁保护区周边为牧民草场,有大量牲畜,对封禁区的保护带来较大难度,需加大封禁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保护意识。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执行率较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将沙化土地封禁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常态化,监督和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促进项目的科学规范实施,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项目任务安排的依据。
(二)后续工作计划
从项目规划、设计、审批、资金预算、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组织实施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运作,法定程序操作。工程管理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施工,保证项目实施规范合理,加强工程督促检查,严格质量验收,确保质量安全。下一步,按照作业设计依法依规如期完成项目的建设。项目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现象,使国家投入的建设资金,真正用于封禁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
(三)措施及办法
1.严格按照《阿拉善左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护林员管理办法》和《阿拉善左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护林员管护考核办法》对护林员进行选聘和考核,并及时对护林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对封禁区内偷牧、滥采、滥挖、违章用火等破坏植被的活 (略) 围栏、标牌等基础设施的执法力度,确保封禁保护区建设成效。
2.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通过集中宣传、走村入户等形式散发封禁保护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封禁保护知识,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封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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