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三巨模具有限公司模具和塑料配件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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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高区分局关于拟作出威海三巨模具有限公司模具和塑料配件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模具和塑料配件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略) 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模具和塑料配件生产迁建项目

(略)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 (略) 东、 (略) 南

(略)

烟台鲁达 (略)

公司拟租赁亿和精密工业(威海)有限公司位于高区双岛湾科 (略) 东、 (略) 南的已建成厂房,总建筑面积847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生产车船、医疗和打印机设备配件*件,注塑模具500套。项目总劳动定员45人,年工作300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注塑成型过程中树脂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模具焊接时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

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 60mg/m3、3kg/h),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 mg/m3)。

项目营运期在各环保措施到位及正常运行状态下,所产生的各污染因子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主要污染物COD、氨氮、SS排放浓度能够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的要求(COD500mg/L、NH3-N45mg/L), (略) 排入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置。在杜绝沿途“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的处置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为废纸箱、废铁屑、废铜丝和无法回用的下脚料,收集后定 (略)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火花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至少每年转运一次。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加工中心、空压机、破碎机、磨床、风机、冷却塔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为非稳态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 (略) 模具和塑料配件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略) 1号高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模具和塑料配件生产迁建项目

(略)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初 (略) 东、 (略) 南

(略)

烟台鲁达 (略)

公司拟租赁亿和精密工业(威海)有限公司位于高区双岛湾科 (略) 东、 (略) 南的已建成厂房,总建筑面积8470m2。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生产车船、医疗和打印机设备配件*件,注塑模具500套。项目总劳动定员45人,年工作300天,实行2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注塑成型过程中树脂受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模具焊接时产生的少量焊接烟尘。

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设备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 60mg/m3、3kg/h),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VOCs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 mg/m3)。

项目营运期在各环保措施到位及正常运行状态下,所产生的各污染因子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COD、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主要污染物COD、氨氮、SS排放浓度能够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B等级标准的要求(COD500mg/L、NH3-N45mg/L), (略) 排入威海 (略) 初村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置。在杜绝沿途“跑、冒、滴、漏”的情况下,废水的处置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为废纸箱、废铁屑、废铜丝和无法回用的下脚料,收集后定 (略)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火花油和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内,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至少每年转运一次。

4、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加工中心、空压机、破碎机、磨床、风机、冷却塔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85dB(A),为非稳态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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