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06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部新城核心区A3-17#地块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 (略) 鄞 (略) (略) 交汇处 | (略) | (略) 拟在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A3-17#地块,新建3台2100kw/h的燃气热水锅炉作为办公大楼采暖设备的热源。 | 无 | 1、废气治理: 燃气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软水装置浓水、软水装置反冲洗废水、锅炉及水管水) (略) 政污水管道。 3、噪声治理: 项目设备噪声经实体厂房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后能做到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治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锅炉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6-21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部新城核心区A3-17#地块新建燃气锅炉项目 | (略) 鄞 (略) (略) 交汇处 | (略) | (略) 拟在宁波东部新城核心区A3-17#地块,新建3台2100kw/h的燃气热水锅炉作为办公大楼采暖设备的热源。 | 无 | 1、废气治理: 燃气废气经自带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软水装置浓水、软水装置反冲洗废水、锅炉及水管水) (略) 政污水管道。 3、噪声治理: 项目设备噪声经实体厂房隔声、降噪、距离衰减后能做到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治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由锅炉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6月28日(5个工作日)
· 公示时间:2024-06-21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传真:*
·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 (略) 56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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