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央区实施详细规划及宗地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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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央区实施详细规划及宗地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公示期限15天

WY-05-42-02地块(WY9-5-188-1宗地) (略) 未央区行政管辖区内,渭滨街以东,永贤路以西,崇文路以南,凤城八路以北。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性质为保障性住房用地(*),净用地面积1.0667公顷,容积率2.8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停车位配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以最终审批为准。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线依据相关规范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变更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日至**日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电话:029-*

联系人:王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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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05-42-02地块(WY9-5-188-1宗地) (略) 未央区行政管辖区内,渭滨街以东,永贤路以西,崇文路以南,凤城八路以北。主要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性质为保障性住房用地(*),净用地面积1.0667公顷,容积率2.8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停车位配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以最终审批为准。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线依据相关规范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变更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日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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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为保障性住房用地(*),净用地面积1.0667公顷,容积率2.8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停车位配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以最终审批为准。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线依据相关规范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变更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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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为保障性住房用地(*),净用地面积1.0667公顷,容积率2.80,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停车位配建按照《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 (略) 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资源发〔2023〕3号)执行,以最终审批为准。后退道路红线、用地界线依据相关规范执行。

自实施详细规划及规划条件变更公示开始之日起15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设计方案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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