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茂名滨海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征集公告
2024年茂名滨海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精准帮扶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面向我区征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茂名滨海新区辖区范围内各村(居)委会
二、征集数量
本次征集的公益性岗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划征集18个,由各镇的村(居)委会按需设岗。
三、岗位征集时间
征集阶段: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额满即止。
四、征集要求
(一)岗位开发要求
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格按照《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文件执行,岗位范围具体包 (略) 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乡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等岗位。
(二)岗位安置对象及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需经镇公共服务中心按规定认定),安置期限为一年。
五、申报流程
拟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请将《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件1)的盖章扫描版以及电子版报送给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
六、其他事项
岗位调配完成并确认后,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统一在茂名滨海 (略) 发布岗位招聘公告。
七、联系方式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0668-*
为进一步精准帮扶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实现就业,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面向我区征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茂名滨海新区辖区范围内各村(居)委会
二、征集数量
本次征集的公益性岗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共计划征集18个,由各镇的村(居)委会按需设岗。
三、岗位征集时间
征集阶段: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额满即止。
四、征集要求
(一)岗位开发要求
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严格按照《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文件执行,岗位范围具体包 (略) 维护、乡村保洁、乡村绿化、乡村水电保障、乡村养老服务、村级就业社保协管、乡村公共安全、乡村公益设施管理等岗位。
(二)岗位安置对象及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为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需经镇公共服务中心按规定认定),安置期限为一年。
五、申报流程
拟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请将《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申报表》(附件1)的盖章扫描版以及电子版报送给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
六、其他事项
岗位调配完成并确认后,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统一在茂名滨海 (略) 发布岗位招聘公告。
七、联系方式
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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