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夹江县戈尔达陶瓷有限公司《戈尔达陶瓷产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乐山市夹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批准夹江县戈尔达陶瓷有限公司《戈尔达陶瓷产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 (略) 《戈尔达陶瓷产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夹 (略) 40号
项目名称
戈尔达陶瓷产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夹江县新场镇万福村2组
建设单位
夹江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成都蜀蓉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元,①通过提升原料制粉工艺及余热回收系统等技术改造,产能由原有项目年产*平方米小地砖提升至年产*平方米,产品规格不变,仍为300×300mm、400×400mm,主要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发生改变;②通过技术改造将喷雾干燥塔热风炉由燃煤改为燃气,配套建设附属设施设备;③升级环保治理设备,配套升级增设窑炉脱硝系统SNCR1套,增设2台生产设备(包括60T球磨机1台、1200T压机1台)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优化喷墨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的处理措施,将由原有项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调整为将有机废气引至辊道窑(烧成窑)燃烧后依托原有项目DA002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原料堆场地面硬化,车间四面封闭,顶部设置喷淋降尘;厂区地面每天进行清扫, (略) 清洁, (略) 进行洒水降尘;采取密闭输送带输送原料,车间内顶部设有喷淋装置,地面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设置有独立密闭印刷房,印刷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有软帘封闭)收集后,进入烧成窑直接燃烧后通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引至烧成窑燃烧后通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满足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印刷(印刷、烘干等)、表5中的限值;喷雾干燥塔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脱硫塔”处理后依托原有项目DA002排气筒排放;烧成窑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脱硫塔”处理后依托原有项目DA002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中表5标准限值及其修改单中相应标准;压制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磨边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标准限值2.0mg/m3的要求,由屋顶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现有的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回用于生产;设置设备冷却水池,冷却设备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用水量为50m3),不外排;产品冷却水经冷却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回用于产品冷却,循环用水量为6m3),不外排;喷淋、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制釉用水在辊道窑中全部蒸发完全;脱硫废水:脱硫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循环用水量为180m3),不外排;球磨机冲洗废水在三级沉淀池中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球磨制浆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口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位置;厂房隔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合适的基础减震、隔振垫、减震器等;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运行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厂界环境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收尘灰、不合格产品、沉淀池的沉淀物、废釉料全部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废包材、餐厨垃圾(含废油脂)全部统一收集外售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柴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墨桶、废抹布和手套等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夹江 (略) 《戈尔达陶瓷产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33-*
通讯地址: (略) 夹 (略) 40号
项目名称
戈尔达陶瓷产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夹江县新场镇万福村2组
建设单位
夹江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成都蜀蓉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元,①通过提升原料制粉工艺及余热回收系统等技术改造,产能由原有项目年产*平方米小地砖提升至年产*平方米,产品规格不变,仍为300×300mm、400×400mm,主要生产工艺及设备不发生改变;②通过技术改造将喷雾干燥塔热风炉由燃煤改为燃气,配套建设附属设施设备;③升级环保治理设备,配套升级增设窑炉脱硝系统SNCR1套,增设2台生产设备(包括60T球磨机1台、1200T压机1台)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优化喷墨印刷产生的有机废气的处理措施,将由原有项目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4)排放,调整为将有机废气引至辊道窑(烧成窑)燃烧后依托原有项目DA002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
原料堆场地面硬化,车间四面封闭,顶部设置喷淋降尘;厂区地面每天进行清扫, (略) 清洁, (略) 进行洒水降尘;采取密闭输送带输送原料,车间内顶部设有喷淋装置,地面定期清扫、洒水降尘;设置有独立密闭印刷房,印刷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罩四周设有软帘封闭)收集后,进入烧成窑直接燃烧后通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引至烧成窑燃烧后通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挥发性有机废气满足四川省地方标准《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印刷(印刷、烘干等)、表5中的限值;喷雾干燥塔废气经“SNCR脱硝+旋风除尘+脱硫塔”处理后依托原有项目DA002排气筒排放;烧成窑废气经“SNCR脱硝+布袋除尘+脱硫塔”处理后依托原有项目DA002排气筒排放,DA002排气筒排放的废气满足《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中表5标准限值及其修改单中相应标准;压制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磨边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标准限值2.0mg/m3的要求,由屋顶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现有的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后回用于生产;设置设备冷却水池,冷却设备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用水量为50m3),不外排;产品冷却水经冷却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回用于产品冷却,循环用水量为6m3),不外排;喷淋、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制釉用水在辊道窑中全部蒸发完全;脱硫废水:脱硫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循环用水量为180m3),不外排;球磨机冲洗废水在三级沉淀池中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球磨制浆用水全部蒸发损耗;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口进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合理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间位置;厂房隔声;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合适的基础减震、隔振垫、减震器等;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定期对运行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厂界环境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预测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
收尘灰、不合格产品、沉淀池的沉淀物、废釉料全部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废包材、餐厨垃圾(含废油脂)全部统一收集外售回收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预处理池污泥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柴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油墨桶、废抹布和手套等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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