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传世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苏州工业园区传世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工业园区 (略) 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 (略) 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 (略)
建设概况:苏州工业园区 (略) 成立于2011年05月16日,原厂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 (略) 8号,因现有项目建设地租赁期满,同时也为响应 (略) 场需求,新增产品,因此本项目进行搬迁,原厂址已停产退租。本次搬迁租赁苏州工业 (略) 18号1楼局部、3楼局部,租赁建筑面积约2282平方米,开展传感器及锆管生产项目。搬迁后工作班制、工作时间及员工人数保持不变。员工54人,年工作日250天,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2000小时;无食堂、浴室、宿舍等。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和少量检测设备冷凝水,工业废水水质简单,汇同生 (略) (略) ,接管至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后排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锆管生产过程中,电极制作,涂抹绝缘层、保护层、玻璃釉原料混合和涂抹等过程会使用到*醇、松油醇、蓖麻油等原料,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排气筒P1排放(排放高度距地面约为25m)。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0%,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可达75%。
锆管生产过程中需将锆粉经设备等静压、磨削成锆管,磨削过程产生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抽风机装置收集,采用工业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回收作为一般固废,有少部分未能及时收集和处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锆管在涂抹绝缘层后需放置在隧道炉中高温共烧固定成型,由于原料含有有机溶剂和铂金浆料、氧化铝粉等,共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其中保护层、绝缘层残余少量有机废气(均为C、H组分)在共烧温度1450℃高温下全部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后续不再做污染物量化分析,该部分仅考虑颗粒物。此过程颗粒物不定时产生,产生量较少,且难有效收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微压传感器生产过程中,点胶、加热工序中胶水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由于微压传感器生产车间距离 (略) 较远,且点胶、加热工序废气产生源较分散,不定时产生,无法集中布点收集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微压传感器生产过程中,焊锡工序中焊锡机器人使用无铅锡丝进行焊接,主要产生颗粒物(以锡及其化合物计)。由于微压传感器生产车间距离 (略) 较远,且焊锡工序废气产生源较分散,不定时产生,难有效收集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室外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压机、点胶机、马弗炉、气动压机、六点铆压、激光焊接、电阻焊、振动箱、摩托车发动机、发电机、烘箱、点胶机、焊锡机器人、激光打标机、空压机、布袋除尘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耗材、包材、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太仓中蓝 (略) 处置;一般固废中一般废包材、工业除尘器废滤筒与生活垃圾一同环卫清运,不合格品外售,废锆粉则由厂家回收。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7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工业园区 (略) 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05月23日—2024年06月2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 (略)
地址:苏州工业 (略) 18号
联系人:宋艳军
邮箱:*@*ina.com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 (略) 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rf7z)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工业园区 (略) 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 (略) 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 (略)
建设概况:苏州工业园区 (略) 成立于2011年05月16日,原厂址位于苏州工业园区 (略) 8号,因现有项目建设地租赁期满,同时也为响应 (略) 场需求,新增产品,因此本项目进行搬迁,原厂址已停产退租。本次搬迁租赁苏州工业 (略) 18号1楼局部、3楼局部,租赁建筑面积约2282平方米,开展传感器及锆管生产项目。搬迁后工作班制、工作时间及员工人数保持不变。员工54人,年工作日250天,实行单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数为2000小时;无食堂、浴室、宿舍等。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和少量检测设备冷凝水,工业废水水质简单,汇同生 (略) (略) ,接管至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后排入吴淞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锆管生产过程中,电极制作,涂抹绝缘层、保护层、玻璃釉原料混合和涂抹等过程会使用到*醇、松油醇、蓖麻油等原料,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最后通过1根排气筒P1排放(排放高度距地面约为25m)。废气收集效率可达90%,二级活性炭处理效率可达75%。
锆管生产过程中需将锆粉经设备等静压、磨削成锆管,磨削过程产生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抽风机装置收集,采用工业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回收作为一般固废,有少部分未能及时收集和处理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锆管在涂抹绝缘层后需放置在隧道炉中高温共烧固定成型,由于原料含有有机溶剂和铂金浆料、氧化铝粉等,共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其中保护层、绝缘层残余少量有机废气(均为C、H组分)在共烧温度1450℃高温下全部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后续不再做污染物量化分析,该部分仅考虑颗粒物。此过程颗粒物不定时产生,产生量较少,且难有效收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微压传感器生产过程中,点胶、加热工序中胶水挥发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计)。由于微压传感器生产车间距离 (略) 较远,且点胶、加热工序废气产生源较分散,不定时产生,无法集中布点收集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微压传感器生产过程中,焊锡工序中焊锡机器人使用无铅锡丝进行焊接,主要产生颗粒物(以锡及其化合物计)。由于微压传感器生产车间距离 (略) 较远,且焊锡工序废气产生源较分散,不定时产生,难有效收集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室外噪声源主要为废气处理风机,室内噪声源主要为压机、点胶机、马弗炉、气动压机、六点铆压、激光焊接、电阻焊、振动箱、摩托车发动机、发电机、烘箱、点胶机、焊锡机器人、激光打标机、空压机、布袋除尘器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耗材、包材、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太仓中蓝 (略) 处置;一般固废中一般废包材、工业除尘器废滤筒与生活垃圾一同环卫清运,不合格品外售,废锆粉则由厂家回收。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7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工业园区 (略) 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05月23日—2024年06月20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工业园区 (略)
地址:苏州工业 (略) 18号
联系人:宋艳军
邮箱:*@*ina.com
附件:苏州工业园区 (略) 传感器及锆管生产搬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rf7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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