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利局关于龙江两岸九亩底-侨联片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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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水利局关于龙江两岸九亩底-侨联片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江两岸(九亩底-侨联片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 (略) 市玉屏街道、龙江街道、音西街道,处于龙江、虎溪和大北溪三条水系的交汇处,东至南门桥、西至玉融大桥、南至龙江路,总用地面积为35388m2,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管理用房,新建滨水连廊水榭以及景观工程等。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涉及的龙江干流利桥上游及龙江干流利桥以上河段防洪标准均采用30年一遇。建设内容均为可淹没设施,项目自身不设防洪标准。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改造管理用房,新建滨水连廊水榭,防洪影响分析范围因本项目建设受到影响的龙江河道(大北溪汇合口至天宝陂段)及其管理范围,水文断面为LJS01+1至LJS04W,河段长度约1.39k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在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

  4.你公司在汛期期间应无条 (略) 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龙江河道行洪安全。

   (略) 水利局

**日

(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江两岸(九亩底-侨联片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 (略) 市玉屏街道、龙江街道、音西街道,处于龙江、虎溪和大北溪三条水系的交汇处,东至南门桥、西至玉融大桥、南至龙江路,总用地面积为35388m2,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管理用房,新建滨水连廊水榭以及景观工程等。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涉及的龙江干流利桥上游及龙江干流利桥以上河段防洪标准均采用30年一遇。建设内容均为可淹没设施,项目自身不设防洪标准。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改造管理用房,新建滨水连廊水榭,防洪影响分析范围因本项目建设受到影响的龙江河道(大北溪汇合口至天宝陂段)及其管理范围,水文断面为LJS01+1至LJS04W,河段长度约1.39k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在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

  4.你公司在汛期期间应无条 (略) 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龙江河道行洪安全。

   (略)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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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江两岸(九亩底-侨联片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 (略) 市玉屏街道、龙江街道、音西街道,处于龙江、虎溪和大北溪三条水系的交汇处,东至南门桥、西至玉融大桥、南至龙江路,总用地面积为35388m2,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管理用房,新建滨水连廊水榭以及景观工程等。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涉及的龙江干流利桥上游及龙江干流利桥以上河段防洪标准均采用30年一遇。建设内容均为可淹没设施,项目自身不设防洪标准。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改造管理用房,新建滨水连廊水榭,防洪影响分析范围因本项目建设受到影响的龙江河道(大北溪汇合口至天宝陂段)及其管理范围,水文断面为LJS01+1至LJS04W,河段长度约1.39k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在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

  4.你公司在汛期期间应无条 (略) 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龙江河道行洪安全。

   (略)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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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龙江两岸(九亩底-侨联片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 (略) 市玉屏街道、龙江街道、音西街道,处于龙江、虎溪和大北溪三条水系的交汇处,东至南门桥、西至玉融大桥、南至龙江路,总用地面积为35388m2,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管理用房,新建滨水连廊水榭以及景观工程等。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涉及的龙江干流利桥上游及龙江干流利桥以上河段防洪标准均采用30年一遇。建设内容均为可淹没设施,项目自身不设防洪标准。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改造管理用房,新建滨水连廊水榭,防洪影响分析范围因本项目建设受到影响的龙江河道(大北溪汇合口至天宝陂段)及其管理范围,水文断面为LJS01+1至LJS04W,河段长度约1.39km.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1.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施工围堰的清理工作,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2.为了消除或减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总投资中, (略) 筹措解决。

  3.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在竣工验收时,应邀请我局参加。

  4.你公司在汛期期间应无条 (略) 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令,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龙江河道行洪安全。

   (略)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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