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昌吉州阜康市供水二级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昌吉州发改委关于昌吉州阜康市供水二级管网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阜发改投资〔2024〕25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政投评字〔2024〕44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
(项目编码:2309-*-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给水工程:新建给水主管线6400米,管径DN200—DN110,改造给水点位365处,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包含管道开挖、回填及管线安装等附属工程。
(二)道路恢复工程: (略) 面1023平方米、 (略) 面630平方米、绿篱*平方米、路缘石429米、草坪578平方米、人行道3426平方米等。
(三)附属工程:新建绿化井59座、绿化水表井69座、排泥井12座、排气井6座、排泥阀井6座、排泥湿井6座、修复检查井54座及新建配套电力附属设施。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概算*,其中:工程建设费2422.*元,其他费用302.*元,预备费272.*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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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阜发改投资〔2024〕25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政投评字〔2024〕44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
(项目编码:2309-*-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给水工程:新建给水主管线6400米,管径DN200—DN110,改造给水点位365处,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包含管道开挖、回填及管线安装等附属工程。
(二)道路恢复工程: (略) 面1023平方米、 (略) 面630平方米、绿篱*平方米、路缘石429米、草坪578平方米、人行道3426平方米等。
(三)附属工程:新建绿化井59座、绿化水表井69座、排泥井12座、排气井6座、排泥阀井6座、排泥湿井6座、修复检查井54座及新建配套电力附属设施。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概算*,其中:工程建设费2422.*元,其他费用302.*元,预备费272.*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0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阜发改投资〔2024〕25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政投评字〔2024〕44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
(项目编码:2309-*-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给水工程:新建给水主管线6400米,管径DN200—DN110,改造给水点位365处,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包含管道开挖、回填及管线安装等附属工程。
(二)道路恢复工程: (略) 面1023平方米、 (略) 面630平方米、绿篱*平方米、路缘石429米、草坪578平方米、人行道3426平方米等。
(三)附属工程:新建绿化井59座、绿化水表井69座、排泥井12座、排气井6座、排泥阀井6座、排泥湿井6座、修复检查井54座及新建配套电力附属设施。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概算*,其中:工程建设费2422.*元,其他费用302.*元,预备费272.*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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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委《关于上报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阜发改投资〔2024〕25号)和昌吉州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关于<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评审意见》(昌州政投评字〔2024〕44号)均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供 (略) 改造项目
(项目编码:2309-*-04-01-*)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一)给水工程:新建给水主管线6400米,管径DN200—DN110,改造给水点位365处,采用直埋敷设方式,包含管道开挖、回填及管线安装等附属工程。
(二)道路恢复工程: (略) 面1023平方米、 (略) 面630平方米、绿篱*平方米、路缘石429米、草坪578平方米、人行道3426平方米等。
(三)附属工程:新建绿化井59座、绿化水表井69座、排泥井12座、排气井6座、排泥阀井6座、排泥湿井6座、修复检查井54座及新建配套电力附属设施。
三、工程概算
工程总概算*,其中:工程建设费2422.*元,其他费用302.*元,预备费272.*元。
四、工程建设有关要求
(一)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报告和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州有关技术、安全、消防、节能和环保等要求。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及时向审批部门申请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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