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零尚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关于《浙江零尚饰品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先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示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饰品生产的企业,企业现投资*元,利 (略) 廿三里 (略) 2 (略) 英策饰品厂闲置厂房作为项目用房,厂房使用建筑面积约为5484.49m2。项目建成后年产300吨金属饰品项目。
2024年6月14日, (略) 根据《 (略) 年产3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蜡、注蜡、种树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化、翻砂、执模、抛光、焊接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中表1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附录A中的排放标准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废滤芯、蒸发残余液、废反渗透膜属于危险固废,收集 (略) (略) 收集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胶模、炉渣、金属渣、废石蜡、废石膏、废磨石等收集后外售;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37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3]54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 (略) 年产3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廿三里 (略) 21号
公示期限: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w9n9)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金属饰品生产的企业,企业现投资*元,利 (略) 廿三里 (略) 2 (略) 英策饰品厂闲置厂房作为项目用房,厂房使用建筑面积约为5484.49m2。项目建成后年产300吨金属饰品项目。
2024年6月14日, (略) 根据《 (略) 年产3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部门审批批复要求对 (略) 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验收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所测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企业标准。
2、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蜡、注蜡、种树废气所测非*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熔化、翻砂、执模、抛光、焊接废气所测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中表1标准。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外无组织废气所测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20)附录A中的排放标准要求。敏感点环境空气中非*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要求,总悬浮颗粒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5、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3类标准。
6、项目产生的化学品废包装桶、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废滤芯、蒸发残余液、废反渗透膜属于危险固废,收集 (略) (略) 收集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废胶模、炉渣、金属渣、废石蜡、废石膏、废磨石等收集后外售;废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7、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0.037吨/年,符合金环建义[2023]54号文件中总量控制指标。
项目名称: (略) 年产300吨金属饰品建设项目(先行验收)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廿三里 (略) 21号
公示期限: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18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1、监测验收报告 2、专家意见(提取码: w9n9)
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及时得到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 (略)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浙江丰合 (略) ,电话: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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