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下种植经济开发投资项目二期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屏镇、九龙镇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下种植经济开发投资项目二期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屏镇、九龙镇
填表日期:2024-06-2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下种植经济开发投资项目(二期) | |||
(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屏镇、九龙镇 | * | ||
临沧耀阳 (略) | 李建楠 | ||
* | 100 | ||
2024-06-28 | |||
新建 | |||
项目总占地二万亩,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屏镇和九龙镇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以高、中、低海拔和种植品种方米。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种植设备及运输车辆采取加强管理措施后通过自然扩散排放至周边大气环境功排放至周边大气环境中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人员清洁废水采取沉淀池措施后通过自然蒸发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其他措施: 运行期人员清洁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清理出来的地表附着物运往附近的乡镇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期清理及运行期的车辆及设备管理,严禁噪声扰民。 | |||
有环保措施: 1.严禁随意砍伐树木,开辟林下种植基地时尽量避开林草丰茂区域。2,加强施工人员及种植人员宣传教育:禁止捕食、采摘野生动植物。3、施工过程中发现幼鸟或其他野生动物幼惠,交当地林草主管部门统一妥善安置,严禁擅自处理。4.林下种植的中药材及基他产品种类必须是当地乡土物种,种植品种须征得当地林草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展推广种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严防生物入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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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4-06-20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林下种植经济开发投资项目(二期) | |||
(略)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屏镇、九龙镇 | (平方米) | * | |
临沧耀阳 (略) | 李建楠 | ||
* | 100 | ||
2024-06-28 | |||
新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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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占地二万亩,以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中屏镇和九龙镇为主,根据实际情况和自然条件以高、中、低海拔和种植品种方米。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种植设备及运输车辆采取加强管理措施后通过自然扩散排放至周边大气环境功排放至周边大气环境中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人员清洁废水采取沉淀池措施后通过自然蒸发排放至大气环境中 其他措施: 运行期人员清洁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林地浇灌不外排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清理出来的地表附着物运往附近的乡镇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期清理及运行期的车辆及设备管理,严禁噪声扰民。 | |||
有环保措施: 1.严禁随意砍伐树木,开辟林下种植基地时尽量避开林草丰茂区域。2,加强施工人员及种植人员宣传教育:禁止捕食、采摘野生动植物。3、施工过程中发现幼鸟或其他野生动物幼惠,交当地林草主管部门统一妥善安置,严禁擅自处理。4.林下种植的中药材及基他产品种类必须是当地乡土物种,种植品种须征得当地林草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开展推广种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严防生物入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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