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储罐尾气送HRB项目改造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西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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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储罐尾气送HRB项目改造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方水西路6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19

AA储罐尾气送HRB项目改造
(略) 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 (略) 66号 20
塞拉尼斯(南京) (略) 赵晖
50 50
2024-07-01
改建
该项目是为了提升AA装置320罐区尾气治理效率。现有设计是装置罐区内V331、V332储罐因压力波动产生的尾气经管道引至引风机收集,并通过吸收塔T-310用水喷淋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FQ-08吸收塔(AA)初始罐区排入大气。为提升尾气治理方式,更有效地节能减排,本项目将装置罐区储罐尾气通过管线经尾气缓冲罐送至焚烧炉HRB-II治理,当HRB-II停车或故障期间,送入备用的废气焚烧炉HRB-I治理。根据原环评V331、V332储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32.85t/a,水洗塔治理后排放量为3.504t/a。现改造去HRB-II治理,治理效率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1t/a,减排量3.404t/a。 改造后HRB-II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1.73t/a,氮氧化物26.11t/a,颗粒物1.23t/a,VOCs18.457t/a;废水排放量*t/a,COD1.272t/a,总磷0.006t/a,总氮0.068t/a。 改造完成后,现有的排气筒FQ-08吸收塔(AA)初始罐区作为备用排口,当废气焚烧炉HRB-II和HRB-I同时停运时,启用水洗塔T-310治理后经FQ-08吸收塔(AA)初始罐区备用排口排放。
有环保措施:
储罐尾气 采取废气焚烧炉焚烧治理措施后通过措施后通过 FQ-36 废气焚烧炉(HRB-II)/FQ-35 废气焚烧炉(HRB-I)(备用)排放至大气
,江苏, (略) ,南京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19

AA储罐尾气送HRB项目改造
(略) 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 (略) 66号 20
塞拉尼斯(南京) (略) 赵晖
50 50
2024-07-01
改建
该项目是为了提升AA装置320罐区尾气治理效率。现有设计是装置罐区内V331、V332储罐因压力波动产生的尾气经管道引至引风机收集,并通过吸收塔T-310用水喷淋吸收处理后经排气筒FQ-08吸收塔(AA)初始罐区排入大气。为提升尾气治理方式,更有效地节能减排,本项目将装置罐区储罐尾气通过管线经尾气缓冲罐送至焚烧炉HRB-II治理,当HRB-II停车或故障期间,送入备用的废气焚烧炉HRB-I治理。根据原环评V331、V332储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为32.85t/a,水洗塔治理后排放量为3.504t/a。现改造去HRB-II治理,治理效率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0.1t/a,减排量3.404t/a。 改造后HRB-II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1.73t/a,氮氧化物26.11t/a,颗粒物1.23t/a,VOCs18.457t/a;废水排放量*t/a,COD1.272t/a,总磷0.006t/a,总氮0.068t/a。 改造完成后,现有的排气筒FQ-08吸收塔(AA)初始罐区作为备用排口,当废气焚烧炉HRB-II和HRB-I同时停运时,启用水洗塔T-310治理后经FQ-08吸收塔(AA)初始罐区备用排口排放。
有环保措施:
储罐尾气 采取废气焚烧炉焚烧治理措施后通过措施后通过 FQ-36 废气焚烧炉(HRB-II)/FQ-35 废气焚烧炉(HRB-I)(备用)排放至大气
,江苏, (略)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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