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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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方正工程技术开发检测有限公司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

建设概况:苏州方正工程 (略) 成立于2002年08月29日,注册 (略) 高铁新 (略) 77号803室;本次 (略) 场调研,为实现行业发展需求, (略) 场竞争力, (略) :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此次拟投资*元,租赁苏州工业 (略) 300号部分已建空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3475平方米,开展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职工人数50人,单班8小时制,全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数2400小时。厂区无宿舍,无浴室、无食堂。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器皿实验前润洗腐水、间接控温废水、混凝土及砂浆搅拌设备清洗废水(该部分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出)、加湿除尘装置及搅拌室地面清洁废水(该部分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出)、养护设备冷凝水),工业废水水质简单,汇同生 (略) (略) ,排入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娄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化学分析实验过程中,在使用有机试剂进行试剂配制、开展实验预处理和检测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通风橱配套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出;化学分析实验过程中,在使用酸性试剂进行配制、开展实验预处理和检测过程中产生无机废气,由于每次实验用里较少,酸性试剂均经稀释后使用,浓度较低不易挥发,酸性废气产生极少,忽略不计,不再量化分析(酸性试剂配制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混凝土、砂浆样品投料时会产生颗粒物,颗粒物经室内加湿除尘装置捕集后,与水汽凝结,经自身重量加速沉降,定期使用自来水冲洗地面,颗粒物则随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内;砂石、土工大块样品破碎成小块状(非细小颗粒状)时产生少里颗粒物,无法有效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室外噪声源;室内噪声源主要震击式振筛机、式破碎机、电热鼓风干燥箱、重型手动击实仪(国标)、磁盘振动台、水泥净浆搅拌仪、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水泥土搅拌机、自动混合料拌和机(加盖)、漆膜冲击试验器、型材落锤冲击试验机、通风橱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景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实验耗材、实验室废液、有害质样品、废活性疾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苏州 (略) 处置;沉淀池污泥以及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样品由建筑工地回收利用;可外售的一般废样品外售处置;一般废包材、生活垃圾则由环卫清运。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4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05月15日—2024年06月1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 (略) 300号

联系人:张耀

邮箱:*②qgc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c2k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

建设概况:苏州方正工程 (略) 成立于2002年08月29日,注册 (略) 高铁新 (略) 77号803室;本次 (略) 场调研,为实现行业发展需求, (略) 场竞争力, (略) :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此次拟投资*元,租赁苏州工业 (略) 300号部分已建空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约3475平方米,开展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职工人数50人,单班8小时制,全年工作300天,年工作时数2400小时。厂区无宿舍,无浴室、无食堂。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器皿实验前润洗腐水、间接控温废水、混凝土及砂浆搅拌设备清洗废水(该部分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出)、加湿除尘装置及搅拌室地面清洁废水(该部分废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出)、养护设备冷凝水),工业废水水质简单,汇同生 (略) (略) ,排入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娄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化学分析实验过程中,在使用有机试剂进行试剂配制、开展实验预处理和检测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通风橱配套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出;化学分析实验过程中,在使用酸性试剂进行配制、开展实验预处理和检测过程中产生无机废气,由于每次实验用里较少,酸性试剂均经稀释后使用,浓度较低不易挥发,酸性废气产生极少,忽略不计,不再量化分析(酸性试剂配制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混凝土、砂浆样品投料时会产生颗粒物,颗粒物经室内加湿除尘装置捕集后,与水汽凝结,经自身重量加速沉降,定期使用自来水冲洗地面,颗粒物则随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内;砂石、土工大块样品破碎成小块状(非细小颗粒状)时产生少里颗粒物,无法有效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室外噪声源;室内噪声源主要震击式振筛机、式破碎机、电热鼓风干燥箱、重型手动击实仪(国标)、磁盘振动台、水泥净浆搅拌仪、水泥胶砂搅拌机、水泥胶砂振实台、水泥土搅拌机、自动混合料拌和机(加盖)、漆膜冲击试验器、型材落锤冲击试验机、通风橱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用合理布局、隔声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景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实验耗材、实验室废液、有害质样品、废活性疾作为危险废物委托苏州 (略) 处置;沉淀池污泥以及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废样品由建筑工地回收利用;可外售的一般废样品外售处置;一般废包材、生活垃圾则由环卫清运。

危废暂存间面积约4平方米,配备监控探头,标识标牌较规范。

三、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验收组认为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及时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防止超期储存。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及日常管理台账,定期维护环保设施,确保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加强环境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05月15日—2024年06月12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 (略) 300号

联系人:张耀

邮箱:*②qgc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苏州方正工程 (略) 园区分公司检测实验室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c2k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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